文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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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在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2005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以保护全市文物安全为重点,抓好了新乐市伏羲台的窗口管理工作,宣传伏羲文化,为新乐市的经济建设服务,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006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加强文物库房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护工作,强化新乐市伏羲台的日常管理,弘扬了伏羲文化,宣传了新乐,发挥了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不论是文物的保护还是伏羲台的开发利用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6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重点,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使文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弘扬伏羲文化,因在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石家庄市文物局评为可移动普查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北省文物局评为河北省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因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石家庄市文物局评为文物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有4人分别被评为石家庄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个人和文物工作先进个人。

【文物保护】 2004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完成了新乐市“十一五”文物保护项的规划方案;落实了各文保点的保护人员,并签订了责任协定书;整理出了伏羲台晋升国家级保护的全部资料,上报了国家文物局;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对新乐市全线进行了文物普查。

2005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全年3次对全市15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文物库房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文物安全。多方筹集资金,对省保单位玉皇殿、伏羲台上六佐殿,李混子制雷旧址等进行了维修。对全市17处砖窑,14处用土场进行了实地勘查。

2006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全年3次对全市15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文物库房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文物安全。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协助4个文物考古队对南水北调工程新乐段的内营、西名村、何家庄、安庄、大岳5个考古点进行考古发掘,出土了很多有价值的文物,尤其是何家庄遗址的发掘,出土了一些新石器时期的陶片,再次证明了伏羲台的悠久历史;为使玉皇殿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对玉皇殿进行了抢救性保护维修,筹集承安镇木运甫村村民捐资23.7万元和石家庄市局拨款5万元,对玉皇殿山门进行落架重修复原,山门两侧八字围墙、玉皇殿高台腐朽砖补砌,女儿墙重砌。并复建了三官、三清、火神等配庙。重塑了各殿神像。征集中华民国三十六年牌匾一块,内容为:晋察冀野战军第六旅司令部政治部、新乐县政府农会、东阳村合村翻身农民合赠。对库房藏品进行规范化管理。按照石家庄市文物局的指示精神,9月份完成了河北省文物藏品信息指标登记表。对新乐市的珍贵文物进行了重新登记。于6月10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在市集贸市场举办了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同时伏羲台免费向游人开放。

2007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对全市15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普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从而确保了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整理了中同五龙圣母庙申报第五批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材料,上报石家庄市文物局。筹集资金4万元,由石家庄恒瑞园林古建有限公司建设玉皇庙耳房。筹集40万元复建了三皇庙。6月9日,第二个 “中国文化遗产日”在集贸市场举行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展出展牌,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进行了“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群众签名活动。认真展开“历史文化村镇和优秀乡土建筑”资源的普查工作,制定合理的普查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整个新乐市进行详细、认真的普查、登记工作。普查出五处清代建筑。整理了馆藏一、二、三级珍贵文物腐蚀损失基本情况报告,报至省文物局,以加强珍贵文物的保护管理。配合石家庄市文物局进行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馆藏珍贵文物影像拍摄工作。12月,经过认真勘察、测量、绘图、拍摄照片、整理文字资料等一系列工作,将承安镇政府驻地申报为新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8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按照省、市文物局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新乐市28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复查。配合省文物局组织的五个普查队对新乐市境内文物进行全面普查,共普查出文保点127处。筹集资金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玉皇殿进行揭顶维修,梁架进行加固,门窗进行油饰,并用青砖铺砌室内及院落地面共计400多平方米。协助省文物研究所对渔砥宋元时期村落遗址进行发掘,此次发掘面积540多平方米,出土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文物,为考证新乐市在宋元时期的社会现状及习俗提供了有力佐证。征集到西名村元代关珍墓石像生石羊1个。对征集的新乐市西五楼村陈殿文医生功德碑篆刻《移碑记》碑文。

2009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对全市15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5次全面普查。严禁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搞建筑,挖灰坑及堆放柴草等,做到了防患于未然,以确保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从上年12月开始,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文物局统一部署,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由省文物局派5个普查队,对新乐市境内进行了全面普查。文物所全体人员进行配合,每人负责一个普查队的联系工作,提供信息,并亲自跟队下乡到田间地头,保证了新乐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009年1月10日,普查队撤离新乐市。6月,市文物局又派普查队来新乐市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扫尾工作。文物所抽调2名人员进行配合,对新乐市境内的文物遗存进行查漏工作,又查出了古遗址、古墓葬、古碑刻等12处。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文物普查范围、内容和要求,赴实地进行现场勘察、测量、标本采集、登记、文字整理、表格填写、数据信息及制图、拍照及普查资料系统上机整理等一系列工作,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了普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4月,文物所与北李家庄施工队签订了维修李混子制雷旧址、碑亭的协议。5月,为新乐电视台提供资料并参与了拍摄沙河情电视片《玉皇庙》。宣传了新乐的历史文化及风土人情。5月,在小流村发现了一座金代古墓葬,工作人员及时赶到进行了调查、测量、拍照等,后进行了回填,并与小流村委会商定派村治保主任负责看管,对该墓葬进行了保护。筹集资金对玉皇殿墙体、屋顶进行了维修,院落进行了铺砌。完成了文物保护单位市、乡、村三级文物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使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安全保护。安置文物库房监控设施,更换与110联网的报警器。确保了库藏文物安全。筹集资金,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缸等安全消防设施。整理资料,将新乐市伏羲台申报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三月十八日是新乐市传统庙会,新乐市文物管理所从农历三月十五至三月十九日免费开放五天。庙会期间,在文体局的领导下,在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协助下,管理所院内配有执勤,秩序井然,未发生火灾及人员伤亡事件。同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也参加了石家庄政府主办的动漫产业博览会伏羲台推介展览。

2011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先后对各文保单位进行拉网式安全和消防专项大检查2次,整理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王庙档案资料,并上报市文物局,对10余件青铜器等重点文物进行了修缮;升级了文物库房监控设备和伏羲台消防设施;配合省文研所完成107国道拓宽工程文物勘探工作。

2012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对馆藏破损严重的二、三级青铜器文物进行了修复,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页2000余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被石家庄市评为文物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努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除努力搞好日常工作外,还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文物保护,是年筹资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彭家庄清真寺北讲堂进行了抢救性维修,筹资15万元为伏羲台安装监控设备一套,筹资9万元对市文物管理所文物库房进行了加固改造,并安装高标准监控设备一套。

2014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努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申报,新乐市承安镇政府院落被新乐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新乐市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6月,新乐市伏羲台被河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公布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中国国家文物局拨付新乐市伏羲台考古、勘探专项资金150万元;石家庄市文物局拨付征集资金25000元,共征集文物10件,其中陶器8件,瓷器2件。

2015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年初就与各文保单位所在乡镇、村、主管部门及保护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了责任到岗、到人,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季对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和消防专项检查,汛期制定了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各文保单位进行特别安全检查,确保了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文件要求,公布了市普查文物名录120处(其中2008年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05处,原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将承安镇党委政府院落及附属建筑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同五龙圣母庙年久失修,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制定维修方案,并报请石家庄市文物局批准并拨付资金,对其进行了揭顶维修。

2016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完成了新乐市伏羲台遗址附近35平方千米区域的考古调查,对以伏羲台遗址为中心的25万平方米区域进行了考古测绘,普探15万平方米,密探7000平方米,考古发掘600平方米,编制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报告。

【伏羲台管理】 2004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复建华胥庙,在鼓楼里安置暮鼓1面;配合共青团在伏羲台周围兴建了青年文明生态林,栽培稀有品种花木数百棵;举行了农历三月十八民间祭祖节日活动,多次接待省内和外地旅游团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组织了伏羲台创A级旅游景区活动,促进了伏羲台的规范化管理。

2005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为实现景区AAAA标准,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先后接待了联合国国际交流与协调委员会执行副主席珍·安妮女士,世界华商联合总会秘书长王予先生一行12人,日本凌南町友人50余人的参观考察、祭祖等活动。争取10万元资金,修建无塔供水厕所1个,完善了景区旅游服务设施。

2006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顺利举行了农历三月十八民间祭祖节日活动,多次接待省内和外地旅游团体,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建委捐赠的34棵珍贵树木五角枫移至伏羲台,美化、绿化了环境,节约了开支。按照“强化整体、重点突破、突出红色”的主体思路,6月,参加了在廊坊举行的“2006年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进行宣传促销,共发放宣传品2千多份。10月,在石家庄参加了石家庄——温州发展环境推介暨石家庄温州籍明星企业表彰大会。在会上发放宣传品1千多份。对伏羲台北侧浴池亭进行了维修。深挖伏羲文化内涵,光大伏羲人文始祖之业绩,以激励广大青少年的爱国热情,组织了伏羲台有关资料,将伏羲台申报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8月,完成了新乐市伏羲文化城基本情况演示文档光盘等资料,制作了伏羲文化博物馆图纸、效果图、室内布展效果图及文字说明等,完成了伏羲文化博物馆立项批文等。10月14日,联合国城市管理最佳范例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国际生态安全组织主席蒋明君、副主席史拉普诺夫 ·根纳吉等一行来伏羲台进行考察。9月17日,电影《远古伏羲》、电视连续剧《伏羲与女娲》剧本研讨会在“羲皇圣里”新乐举行,参加研讨会的有:中华伏羲文化研究会会长贾斌、北京天文馆首席天文学家伊世同、中国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谢端琚、北京大学易学社指导老师殷旵、河南省伏羲文化研究学者、著名作家杨复竣,《远古伏羲》编剧肖薇、唐礼兵,制片人、导演王星军、林天琦,新乐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俊生、副市长孟翠珍以及新乐市伏羲文化研究会的专家、学者。研讨会对剧本进行了认真研讨,对剧本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学者还实地考察伏羲居住地伏羲台。电影《远古伏羲》、电视连续剧《伏羲与女娲》剧组确定了伏羲台为该剧的拍摄场地之一。10月,河北电视台来伏羲台拍摄电视专题片《羲皇圣里》,并制作光盘。石家庄电视台来伏羲台拍摄《我爱石家庄》节目。节目播出后对新乐市的文化品位、文化观光旅游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7年,中共新乐市委、市政府与中国国际周易联合会联合举办了世界华人祭拜伏羲大典、第三届伏羲文化节与姓名学文化节。祭祀大典上,国家领导人、国际友人、省市领导者、知名专家学者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游人以及当地百姓共二十多万人一起向人文始祖伏羲行祭祀大礼;鸣炮十三响,代表十三亿华夏儿女对先祖伏羲的崇高敬意;击鼓三十四通,代表中国三十四个省、市、自治区;鸣钟九响,九响是中国传统崇高的礼数,表达了人们怀念人文始祖,承先专志,继往开来,共建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国家各级领导向人祖伏羲敬献花篮,并为伏羲台申办世界文化遗产签名,国务院古建专家组组长罗哲文为伏羲台提笔留念。与此同时,国内外几十家新闻媒体都纷纷前来报道了这次大典的盛况。伏羲文化节的成功举办,不但对提升新乐市在海内外的影响、为新乐聚人气、招商引资、促进新乐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而且也对宣传伏羲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起到了重大作用。3月,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参加了“2007年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4月份,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参加了“2007魅力河北行暨省会城乡和谐游”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多份。征集香客捐赠的帷帐,伏羲女娲像披袍,总价值1万多元。8月,伏羲文化博物馆开始动工,工程正在进行中,现在着手博物馆布展内容工作。9月完成了伏羲台寝宫壁画工程。

2008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认真做好伏羲台的日常管理和接待工作。协助市委、政府成功举办了由国家领导人、国际友人、省市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由石家庄市政府主办的,新乐市政府协办的第四届伏羲文化旅游节,宣传了伏羲文化,扩大了伏羲台的知名度,与会客商纷纷与新乐市企业签约,对新乐市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筹集资金,对伏羲台华胥殿进行了彩画,重塑了华胥像;对钟鼓二亭进行了油饰;铺设了伏羲台院内甬路,外墙补瓦;硬化了伏羲台广场;制作了伏羲台各殿简介牌,使伏羲台面貌焕然一新,给游客以清新的感觉。石家庄市东方美术职业学院捐塑了华胥像,并与龙腾购物广场捐资绘制了六佐殿和龙师殿壁画。新乐市人民政府为石家庄市东方美术职业学院甄忠义院长、龙腾购物广场王春生总经理和华夏天冠网络有限公司李军锋总裁立功德碑三通。中华易学研究会藏相麟捐献能量活化水机2台,并安置在伏羲台。

2011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重新制作了伏羲文化园简介牌、院内指示牌及何家庄东西村口宣传牌;伏羲台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请,通过了国家文物局的初审。

2012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申报的伏羲台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通过国家批准。是年,为创建伏羲台AAA级旅游景区,新乐市文物管理所修缮了伏羲台游客服务中心、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购置了电子触摸屏、电视机等服务设施。4月,投资40多万元在伏羲台广场两侧修建的人文始祖伏羲氏十大功绩雕塑落成,为新乐市伏羲台又新添一景。

2015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为加大对伏羲台的维护和招商引资力度,与《京津冀名胜文化休闲旅游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与海峡西岸文化经济投资促进会签订了伏羲文化园开发框架协议,发动堽头村王长军给伏羲台捐赠了价值15万元的地砖5000余平方米,发动瑞泽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伏羲台三层台地面进行了无偿施工,改善了伏羲台环境。

2016年,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在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的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伏羲台遗址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礼貌待客、文明用语、优质服务。为办好三月十八伏羲台传统庙会,在市政府、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市直各单位的密切协助下,市文物管理所在庙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庙会中严格按照《伏羲台庙会工作方案》《伏羲台庙会安全应急预案》,安排了足够人员在各殿值班、院内执勤,使庙会秩序井然,防止了火灾及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使人们过了一个安全祥和的伏羲台庙会。是年,修建了伏羲台生态停车场、伏羲台步游路,制作了新乐市区通往伏羲台的旅游指示牌,更新了市区、107国道、无繁路、木村道的通往伏羲台的交通指示牌,更新了伏羲台景区内所有指示牌、导览图、牌匾,完成了伏羲台文物库房的升级改造工程,使伏羲台焕然一新。

【新乐第五届伏羲文化旅游节暨经贸洽谈会】 2012年4月7日到8日(农历壬辰年三月十七至十八),在新乐市伏羲台庙举行新乐第五届伏羲文化旅游暨经贸洽谈会,此次活动以“同根同祖,共创共赢”为主题,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城市名片增添智力支持、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融合伏羲文化研讨与开发、文化旅游、商贸洽谈于一体,进一步深化了伏羲文化研究、开发的新天地,迈出了合作、交流的新步伐,有力地拓展了新乐市的发展空间。

【新乐市第一届西瓜甜瓜采摘节】 2012年,新乐市加大对“伏羲台—河北美术学院—邯邰西瓜采摘—正莫石雕产业园”特色旅游线路的推介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成功举办了新乐市第一届西瓜甜瓜采摘节。

【伏羲台遗址获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3号),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另有47处项目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 并于5月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其题目是“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内容为“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47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文化遗产强国、文化强国建设贡献力量。附件“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新乐市伏羲台遗址的序号为“18”,其编号为“7-0018-1-018”,名称为“伏羲台遗址”,时代为“商、周、汉”,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

【中国文化遗产日】 2013年6月8日是中国文化遗产日,为搞好2013年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刚进入6月,市文物管理所就在市区主要街道上悬挂上写有“保护历史根脉,留住共同记忆”“珍爱人类共同遗产,守护民族精神家园”等横幅标语,并到社区、学校发放了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品。6月8日,免费向游客开放伏羲台一天,并在伏羲台山门挂上了写有“珍爱人类共同遗产,守护民族精神家园”的条幅,在市文化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

【新乐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 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文物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新乐市实际,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在新乐市境内开展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发现西五楼清代家族墓葬群】 2013年12月,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发现新乐市西五楼村清代家族墓葬群,并进行了抢救性清理挖掘,出土了一清代汉白玉石椁,并妥善安置在新乐市伏羲台。

【发现岸城村西古遗址】 2014年5月24日至6月19日,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对新乐市长寿至车固公路岸城村西路段建设施工中发现的古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采集出土了柱础、石造像、经幢和建筑构件等文物18件,并向石家庄市文物管理局申请文物鉴定费1万元,对出土文物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出土文物均为唐代。

【文物普查】 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文物局的通知精神,新乐市文物管理所继续进行可移动文物普查。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再次选派4人参加了石家庄市文物局组织的第三期文物普查培训班,提升了该所文物普查工作水平。为避开工作日上班时间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登录平台拥堵,该所利用星期六日的一早一晚上传信息,确保了高质快速上传信息,较快地完成了文物普查的审核阶段、专家审核阶段,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全省通报表扬。

【文物征集】 2015年,为充实馆藏文物数量及种类,新乐市文物管理所制定了《新乐市文物管理所文物征集方案》并报请石家庄市文物局批准,经省文物鉴定中心专家鉴定, 征集到乾隆青花人物花卉纹花觚、乾隆青花缠枝纹格盒等文物18件,丰富了馆藏文物种类。

(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