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概况】 2014年1月,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新字〔2014〕1号文件),是新乐市政府工作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中心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活动。以抓整治、消存量,抓规范,促提升总体工作思路,综合运用建章立制、集中整治、常态管理、专项行动。开展环卫保洁、市容管理、房地产清理整顿,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城市形象。2016年,以“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做好市容管理、环卫保洁、拆违治违等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机制、新方法,不断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质量,提升城市品质,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任务。
【城区建筑治违】 2014年,以创建“无违章建筑城市”为目标,坚持“违法建筑零容忍、拆除违建零补偿”的工作原则,开展房地产市场清理整顿和城区拆违工作,城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对新乐市2003年以来148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通过调查卷宗、实地测量、走访询问等方式,严格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逐项摸清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情况以及历史由来,详细制定工作台账,分门别类制定处理方案,逐一攻坚、逐一处置,确保应缴的墙改费、配套费以及罚款足额上缴。年末,对2011年至2013年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已全部清理完毕,处理2011年以前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6个。同时为了加快县城建设的第一战役,坚持自拆与助拆相结合,拆违与拆迁并举,深入开展拆违、拆陋、拆临、拆破活动,对北环路、南环路、长寿路等路段违章建筑实施了拆除,加快了绿道绿廊、迎宾大道等工程建设。完成京新大街16处压占道路红线建筑拆除任务,交警大队对过二层楼、计生局对过破旧平房、星河湾2栋高层、灰姑娘城堡前平房等一大批多年未能解决的违章建筑得以顺利解决,全年累计拆违面积约15万平方米,没有因此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2015年,以创建“无违章建筑城市”为目标,坚持“违法建筑零容忍、零增长”工作原则,将房地产市场清理整顿与城区拆违工作相结合,通过清理整顿,对新乐市2003年以来147个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逐一攻坚、逐一处置,确保应缴的墙改费、配套费以及罚款足额上缴。年末累计清理违法房地产项目59个,2011年以后违法房地产项目全部清理完毕,顺利通过石家庄市房地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考核验收;在城区拆违方面,严格拆违工作程序,提前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拆的,组织力量实施依法拆除,重点对礼堂北街、107国道、东环路、翰林院小区、颐和家园、机场路等违章、简陋建筑进行了拆除,累计拆除违章、简陋建筑40余处、约1.9万平方米。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完善了“发现—制止—处理”联动机制,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停工、拆除、回填等强制措施,保持了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2016年,依法依规对8个违规保障房、超容积率项目进行了处置。全年累计处置违规房地产项目70个,在石家庄市率先实现了2011年以后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的“清盘”,开展了“两拆两清”(即:拆除违章建筑、拆除私搭乱建,清理积存垃圾、清理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进行深挖细查,分门别类制定工作台账,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坚持综合施策、分步实施、强力推进,以主干道两侧以及影响交通路段为“突破口”,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剩余因规划调整而形成的历史遗留违建12月底拆除到位,切实“还路于民”。年末,146处沿街两侧违章建筑、私搭乱建已全部拆除到位,累计拆除长车线、火车站广场服务楼、东环路、京新大街、车站斜街、建新街等路段违章、简陋建筑280余处、约4万平方米。
【环境卫生治理】 2014年,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突出环卫“高标准”,强力开展环境卫生治脏行动,累计出动人员900余人次、各类机械设备500余台次,清理各类积存垃圾1.5万余吨。新行公路、礼堂北街、新华东路、旧107国道等路段全部纳入城区日常环卫保洁范围,新增保洁面积近40万平方米,城区次干道、城乡接合部等地段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明显扭转。为提升了环卫作业水平,严格执行城区环卫保洁清扫责任制,变分块管理为垂直管理,每一名管理人员分包一条街道,直接责任到人。同时,对南环路、礼堂街、新华路、新开路等路段实行了“两扫全保制”,每天7∶00、16∶30前完成两次全面清扫,全天进行保洁。加强了环卫保洁工作监督检查,制定了“六净五无”环卫保洁标准,定期实行洒水降尘、高压冲洗等措施,机械化清扫车、洒水车每天进行3次以上清扫、洒水作业,城区主干道卫生状况得到了显著改观;投资约300余万元,购置机械化清扫车4台、摆臂车2台、洒水车1台,全部用于一线清扫作业,城市机械化清扫实现了从无到有。投资约10万元,新建垃圾转运站3座,投资20余万高标准改造了11座公厕、18座垃圾转运站。采取出让广告位使用权的方式,在主干街道更换、新装分类式果皮箱300余个,城区环卫设施进一步完善。
2015年,坚持洗路降尘常态化。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安排机械清扫车、人工保洁作业,突出时间上的错峰性和连续性。3台洗扫车、2台清扫车、2台洒水车每天早5∶00至晚10∶00,全天不间断洒水,对新开路、南环路、礼堂街等主干道进行机械清扫、高压冲洗,机械化清扫率60%以上;同时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实行环卫保洁“六净五无”作业标准,28名环卫管理人员每人分包一条街道或一片区域,对主干道、出入口、重点区域实行“两扫全保制”,垃圾随有随清,确保道路干净、整洁。自9月25日起,在城区主干道推行了生活垃圾袋装化,累计发放《关于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的通告》3000余份,充分利用石家庄市城管委捐赠的10台机动三轮车,早、中、晚三个时间段环卫职工上门收集垃圾,并进行巡、捡、保等快速保洁,从源头上有力解决垃圾乱扔、乱倒现象。
2016年,围绕创建洁净城市,切实提高城市洁净程度。探索实行“人工保洁、机械清扫、高压冲洗”三位一体作业模式。投资近400万元,新增5台新型无尘机械化清扫车。4台洗扫车、7台清扫车、4台洒水车每天4∶00前上路作业,每周雷打不动开展3次夜间人工高压冲洗作业,变“扫”为“吸”,努力做到“路见本色”。进一步细化了环卫保洁“六净五无”作业标准,实行环卫职工“周观摩、月考评”工作机制,每周评选2条卫生较好的街道组织环卫管理人员进行观摩,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活动,奖勤罚懒、激励进步,道路卫生保洁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结合城市发展,将东环路、轻贸街、车站斜街等路段纳入了城市环卫保洁范围,新招聘环卫职工30余名,新增道路清扫面积13万余平方米,新增垃圾转运站8座,上述路段“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根本扭转。
【城市秩序与容貌】 2014年,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坚持整治“重规范”,强力开展街道秩序治乱行动,开展了广告牌匾整治,根据各街道广告牌匾现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制定了各街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标准。对南环路、新开路、育才街、东名街等主干道不规范广告牌匾进行了集中整治,累计拆除不规范广告牌匾1860余块、清除牌匾小字3700余块、玻璃贴字(画)4600余处、小广告1.6万余处(份)、收缴落地牌匾390余块。对现有27座塔柱式、围挡式、电子显示屏式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规范,采取出让广告位使用权的方式,按照广告位实际收益的15%~20%收缴广告位有偿使用费,并要求在“创园”期间全部更换为公益广告,户外广告牌设置秩序取得明显规范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的思路,实施了高速公路口对过、宝港上城等2处“创园”路线重要节点牌匾整体拆除更换工作,打造了广告牌匾整治整体效果。同时,坚持“哪乱就整治哪、哪最乱就先整治哪”工作思路,采取加强巡查、重点盯守、错时执法等方式,对无证摊点、商品外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规渣土车等进行整治,累计出动人员2570人次、车辆390台次,清理各类摊点1740余处、商品外摆行为1700次、取缔露天烧烤摊点70余处、治理渣土车90余辆。特别是借助省级园林城市验收有利契机,对主干街道及十字路口50米区域商品外摆、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禁从事占道经营、商品外摆行为,做到了“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为改变城市容貌对小街巷出入口按照50米至100米的范围进行粉刷,清除各类小广告、乱贴乱画。累计粉刷墙体6万余平方米、修补破损台阶4000余平方米、设置大型美化围挡9处、张贴墙体宣传画30余处。
2014年,收缴户外广告出让费12.8万元,收取宣传活动审批费用24.4万元,通过严格户外广告位设置,先后有3家企业出资600余万元分别建设分类式果皮箱500余个、候车亭40余个以及主干道交通隔离带。同时将广告牌匾整治作为亮点工程来打造,坚持减量与提档并重,严把新装广告牌匾三级审批制度,根据街道情况不同,分类制定广告牌匾材质、位置、尺寸“三统一”具体管理标准,制作并推广了广告牌匾标准安装式样,尺寸统一在1.4米~1.6米之间,统一安装位置,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准设立。组织专门力量对破损严重、缺笔少划、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以及落地牌匾、违法小广告等进行集中整治,累计拆除不规范广告牌匾800余块、清理玻璃贴字(画)1600余处、落地牌匾300余个、小广告3.6万余处(份),进一步树立了“整齐、规范、统一”的广告牌匾形象。
2015年,开展了无证摊点、商品外摆、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规渣土车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人员2400余人次、车辆700余台次,清理各类摊点2200余处、商品外摆行为4000余次、取缔露天烧烤摊点60余处、治理渣土车120余辆,工业园区22平方千米纳入城市常态化管理范围。开展了“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认真梳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针对先前收费漏洞较大、收费覆盖面较小等问题,采取办理摊位证、入户征收、定标定额等方式。加大垃圾处理费、摊位费等收缴力度,消除城市管理“盲区”。全年累计发放《关于规范城区摆摊设点行为通告》2000余份,新办理《摊位证》324个,收缴住户垃圾处理费106.7万元、门店垃圾处理费及卫生费57.3万元、摊位费25.5万元,共计189.5万元,较2014年全年增加78.3万元,收缴率由先前的不足30%提高到60%。针对先前户外广告位、宣传活动等管理不规范、漏洞较多这一情况,实行了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制度、宣传活动三级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专门成立了广告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2016年,开展了市容市貌“节后行动”“夏季攻势”“秋季清街”等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加强巡查、错时检查、重点盯查、整改复查等方式,对乱摆乱设、乱贴乱挂、乱扔乱倒等行为进行不间断、高强度、常态化管理。全年累计清理占道经营、商品外摆等9000余起、玻璃贴字1500余处、小广告2万余处,查处污染道路行为40余起、乱堆乱放240余处、占道装修活动60余起。特别是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强势推进烧烤摊点、渣土车两项集中整治,在治理露天烧烤方面,采取延时执法等方式,对城区占道露天烧烤摊点进行集中整治,严禁炉具外摆、冒烟排放,取缔烧烤摊点40余个;在渣土车监管方面,推进了渣土运输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制度,车辆一律安装铁盖密闭装置和GPS定位,共计审批运输企业4家、车辆80台。同时加强了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力度,累计查处违规渣土车辆170余台,渣土资质运输实现了“从无到有、由乱到治”。
【垃圾清运和处理】 2014年,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理,谋划了居民、商户垃圾处理费与水费一同收缴、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处理费由市财政直接划拨、公交车、出租车垃圾处理费由交运部门直接收缴、市场内垃圾处理费由市场管理部门直接收缴等垃圾处理费协同收缴模式,同时开展了积存垃圾集中清理行动,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工作思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新行公路、礼堂北街、新华东路、新兴路、南北斜街、建新街等路段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累计出动人员900余人次、各类机械设备500余台次,清理各类积存垃圾1.5万余吨。新行公路、礼堂北街、新华东路、旧107国道等路段全部纳入城区日常环卫保洁范围,新增保洁面积近40万平方米,城区次干道、城乡接合部等地段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明显扭转。围绕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级评定这一“创园”否决项,重点实施了场外道路、防飞散网、实验室配备、导气石笼等改造升级工程,把好“进场关”“质量关”和“廉洁关”,按期完成了各项工程建设。并对厂区环境进行了整治,安装了监控设备、配备了消防器械、完善了标志标牌、修剪了绿化植被。
2015年9月29日,顺利迎接了河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登记评定验收;在2014年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顺利通过国家二级等级验收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进场登记—分层摊铺—压实垃圾—覆土—压实”填埋作业流程,全年处理生活垃圾3.6万余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石家庄市环卫处达成生活垃圾处置协议,新乐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石家庄市部分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约300吨,石家庄市环卫处按照100元/吨的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同时谋划了环卫设施建设,新建垃圾转运站14座,制定完成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方案,预计投资680万元、占地16亩,设计日处理垃圾300~400吨、配备2台20吨钩臂车、3个移动垃圾箱。
2016年,为推行垃圾袋装化,开展了宣传发动,累计入户发放《关于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的通告》5000余份,并在新乐市电视台进行了滚动播出。挤出办公经费向沿街门店免费发放垃圾袋18万余个;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投放时间、收集方式、监督管理等具体内容,各街道安排专门环卫职工,早、中、晚三个时间段上门收集垃圾,并进行巡、捡、保快速保洁,实现了垃圾收集与快速保洁一体化作业;强化了监督检查,安排城管队员对门店乱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加大夜间门市闭市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累计处理170余家门店乱倒垃圾行为,督促沿街门店落实生活垃圾袋装化。城区主次干道基本落实生活垃圾袋装化,覆盖率90%以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