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
【概况】 2004年,新乐市粮食局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确保粮食安全两个重点,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认真执行各项粮改政策,严格改革程序。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清理财务挂账、筹措改制资金、分流人员、合并企业等各项工作中都作出了突出成绩。同时,粮食局积极探索新模式,组建农村便民连锁店10个。粮食局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促进粮食行政部门职能及时转变。2005年,由于受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双重影响,购销企业收购数量逐年降低。为了加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积极指导企业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到2010年,受全国粮食行业影响,新乐市粮食购销市场行情以稳中上扬走势为主,由于小麦市场价格较高,新乐市未统一启动《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全市成品粮油市场供应稳定,货源充足。2016年6月,统一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据统计,2016年全市小麦产量40477万斤,玉米产量21523万斤。受全国粮食行情影响,新乐市小麦购销市场价格较低,全市全年粮食购销量83500吨,小麦加工量26600吨,玉米转化量7180吨。
【粮食购销】 2004年,完成粮食收购26455吨,粮食销售44309吨,共实现销售收入5421万元。2005年,全市累计收购粮食100412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24372吨;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收购47987吨;转化粮食企业收购28053吨。全社会销售粮食82076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销售6454吨;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销售47327吨;转化粮食企业销售28250吨。2007年,累计购入粮食43173吨。小麦购入3789吨,其中从生产者购进2664吨,从企业购进1125吨;玉米购入38918吨,其中从生产者购进37679吨,其他购进1239吨;大豆购入466吨。社会销售粮食44280吨,其中小麦销售3732吨,玉米销售34986吨,玉米工业用粮转化3351吨,大豆转化用粮591吨。
2008年,全市累计购入粮食47581吨。小麦购入15449吨,其中从生产者购进12839吨,从企业购进2610吨;玉米购入31127吨,其中从生产者购进31127吨,大豆购入1005吨。全社会销售粮食44105吨,其中小麦销售15762吨,玉米销售23364吨,玉米工业用粮转化3852吨,大豆转化用粮1027吨。
2009年,全市累计购入粮食28820吨。小麦购入17191吨,其中从生产者购进17051吨,从企业购进140吨;玉米购入10075吨,其中从生产者购进10075吨;大豆购入1554吨。全社会销售粮食32849吨,其中小麦销售17226吨,玉米销售10906吨;玉米工业用粮转化3261吨,大豆转化用粮1452吨。
【安全储粮】 2004年,全市粮食仓容量54055吨,其中购销企业46055吨,附营企业8000吨,食用油罐储量100吨。在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职工严格落实各项仓储保管制度,继续抓好“一符四无”建设,年平均库存粮食4782吨,全部处于安全状态,科学保粮率保持在95%以上。
2007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符四无”粮仓和争创示范库活动。9月,分别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抽查,按照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检查方法,对5个库点共抽取样品9个。经检查,粮食库存的会计、统计、保管账(最低收购价)与库存均为账账一致、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各企业执行粮食出库、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情况正常,“一符四无”科学保粮制度坚持经常,定期检查粮情,没有发生霉、坏粮,科学保粮率100%。
2009年,粮食局组织87人次,对12家粮食加工企业和23个粮油经营摊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经营质量安全情况和生产消防安全情况,2009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坏粮事故。
2010年,石家庄市粮食局制定下发《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追究责任制,将安全工作列入各粮食企业目标考核内容。5月,组织59人次,深入18个粮食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等按照10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制定《2010年防汛应急预案》,组成30余人的防汛抢险队,所属企业成立相应防汛和抢险救灾组织机构。6月,指导各企业全面排查仓房、围墙,防洪墙、下水道等建筑设施,积极排除隐患,备齐防汛物资编织袋5000条,低洼库站备足防汛用土石,保证拉得出、打得响。认真落实查粮制度,重点处理好高水分粮食,做到勤检查、勤通风、勤晾晒,全年未发生粮食安全事故和坏粮事故。
【代农储粮】 2004年,为了解决农民丰收后卖粮难、储粮更难的问题,使农民做到丰歉都有口粮,减少粮食损失,降低劳动强度,粮食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农储粮业务。代农储粮业务由市粮油有限总公司统一管理,实行为农民无偿代存,未超过半年储存的不收储存费用,可以支取原粮出售,兑换成品粮,还可以兑换其他用品。代农储粮的原则是“藏粮于民,储粮备荒,存粮自愿,取粮自由,为存户保密”。6月,成立10个连锁店,为农户代储小麦20吨、兑换面粉60吨、兑换大米2.3吨、小米1吨、麸皮13吨。方便了农民生活。
2005年,粮食局指导成立市粮油配送中心。6月,在条件具备的农村设立连锁店,连锁店以代农储粮,代农加工及兑换、收购原粮为主,经营各种米、面、油、方便面、杂粮、副食品等综合性服务单位。配送中心对农村连锁店实行统一价格、统一配货、统一质量、统一管理为一体的营销方略。粮油配送中心有15个农村“连锁店”,其中吸纳下岗分流职工7个。连锁店具体承办兑换和代农存粮业务。2005年,共兑换出面粉200980千克、大米17470千克、小米5950千克、麸皮42492千克,兑入小麦272202千克、销售大米26988千克、面粉9135千克、小米4023千克、麸皮4804千克,代存小麦52700千克。
【社会用粮统计培训】 2004年,为了了解和掌握全社会用粮情况,粮食局积极组织11个国有购销企业和12个非国有经营及转化企业、统计负责人,分别于11月22日和24日进行了《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培训工作,28人到会参加业务培训。
【盘活资产,提高效益】 2004年,出租华日面粉有限公司场地与设备,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转。华日面粉有限公司是1994年5月成立的中日合资企业,拥有先进生产技术和设备,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销路不畅。2001年4月,与辛集黑马面粉厂合作,采用黑马面粉先进管理工作经验和成熟的销售网络,经过两年多的合作,企业经营良好。2004年4月,经过协商与邢台兴达面粉有限公司达成租赁协议,由兴达面粉有限公司租赁华日面粉厂,重新安置华日公司职工,日加工能力150吨。
【粮食购销企业产权改革】 2005年,新乐市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上年清产核资、资产审计和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新乐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调整了企业布局,将原有的21个企业合并为11个,完成人、财、物的统一划转。符合条件的108人实行了内退、承诺等退,其余224人全部进行了从国有企业职工到社会自由人的身份转换。
2005年,根据改革方案,对10个国有独资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同时,围绕明晰产权关系,实现转机建制的目标,制定多种形式的改革方案,全市10个粮食购销企业除2个企业(大岳粮站和东王粮站)为民营外,其余8个企业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
2009年2月,在保留一家国有独资粮食企业承担储备任务的基础上,将10家国有参股粮食企业的248万元国有股权予以全部出售转让。粮食局根据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转让粮食系统国有股权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政府审批,召开各粮食企业人员参加国有股权转让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各企业做好转让准备工作,3月中旬开始指导各粮食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进入操作实施阶段。6月底,完成全市10家粮食企业国有股权出让工作。
【粮食宏观调控】 2007年,夏粮收获以后,粮食局及时引导各粮食企业主动与中储粮总公司新乐直属库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好《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腾并库房、验修磅秤,备齐防雨器材,做好粮食入库准备。自6月到9月,重点对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4个粮食收购企业。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保证了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增强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粮食局及时制定《粮食应急供应预案》,成立新乐市粮食应急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了应急粮源、应急粮食加工、运输、供应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认真做好政策性用粮的管理指导工作,以“方便部队,部队满意”为原则,指导军粮供应部门筹措粮源,确保粮食供应的质量、数量。
2008年,粮食局完善粮食供应应急机制,保证特殊时期粮食供应秩序。7月,出台《新乐市粮食应急预案》,其预案包括粮食应急加工、调运方案,成立粮食应急供应工作领导小组,核定了14个粮食应急供应单位和4个粮食应急加工点,完善了应急粮食运输等基础环节。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25家企业,全部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军粮供应保质保量。
2010年,新乐市粮食局继续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将原新乐市大岳粮油贸易公司更名为新乐市华瑞粮油贸易公司,采取购买、租赁等形式整合企业资产,指导企业维修、改造、粉刷粮食仓库,积极跑办收储资金。5000吨储备小麦全部整理入库,实现新乐市市级粮食储备“零突破”,为新乐市粮食调控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
【粮食行政执法】 2007年5月,粮食局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积极开展以“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将200本《条例》《规定》,50张宣传画一并分发给粮食经营企业、面粉加工厂、饲料厂和用粮单位。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粮食局举办的“粮食流通管理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网上答题活动,参加人员40多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继续完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体系。6月,经批准增设监督检查科和粮食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职能。各科室对行政权力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编制情况进行再次复查复审,查漏补缺,同时讨论制定了《监督检查科工作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和粮食质量的监管工作,成立粮食安全检查小组,利用20天的时间,在全市开展粮食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活动,采用指导企业自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市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了霉坏变质、劣质和陈化粮流入市场。
2008年,成立新乐市粮食流通执法大队,继续做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结合《条例》《规定》《办法》宣传图画,发送至各粮食加工、经营、工业用粮企业,张贴到各乡镇、农村和集贸市场,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开展粮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进行了3次专项检查,4月对各储粮点进行了库存检查,8~9月对粮食流通统计台账进行抽查;同时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统计制度专项检查,采取拉网式摸排,将各类粮食经营者分类造册,到10月底,累计出动车辆43车次、人员194人次,共查处33家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企业,29个粮油摊点;3个大型超市,61个粮食购销及加工企业;查出没有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26个面粉加工厂和7个饲料厂。下达《督办通知书》33份,责令限期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通过检查,对3家未按时报送统计数据的给以警告,对其中1户进行了经济处罚。
2010年5月初,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局组织开展《条例》知识竞赛答题和“我为《粮食法》献言建策征文活动”,共收答题卡12份,征文2篇。5月17日,在市中心广场,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主题进行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市粮食局依法开展粮食行业监管与指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全市经营者收购资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最高库存和执行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把收购准入关,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市场的规范有序流通。4月,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核查。7月,开展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全年处理粮食违法案件5起,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和整改要求。
【粮食行政许可和行业监管】 2005年,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22个。
2007年,新办4个收购许可证。对取得收购许可证的24家粮食经营者进行审核,取消了两家因停产、停业等经营状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的收购许可证,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按照石家庄市粮食局筹备成立石家庄市粮食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市粮食局积极做好有关筹备工作,挑选了1名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筹备联络员,做好信息沟通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积极动员本辖区内的粮食企业参加市粮食行业协会。截至年底,参加申办粮食协会会员资格的粮食企业有11家。
2008年,共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8个,到期换证8个。自11月中旬,在粮食局机关和所属企业中,广泛深入开展了以“吸取教训、转变作风、重塑形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塑新形象,突出粮食行业“守法诚信”主题教育。一是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新乐市粮食行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各阶段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具体的保障措施。二是组织主题教育粮食行业守法诚信培训会。11月28日,组织召开全新乐市147名粮食经营从业人员参加的主题教育活动粮食行业培训会议。重点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政策规定、粮食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等法规政策逐条进行详细讲解,督促粮食行业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合法追求利润,形成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热情服务的行业好风气。会上,桥西粮油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做了《粮食经营诚信承诺公示》。
【粮食清仓查库】 2009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粮食局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下旬组织粮食、财政、农发行等单位清仓查库工作人员和中储粮新乐直属库有关人员,到石家庄市参加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集中培训,同时结合新乐市实际,细化工作要求,制定《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指导2家国有粮食企业和1家国有参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4月,顺利完成市级普查和省级复查工作,完成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粮食企业管理规范化】 2006年,按照石家庄市粮食局统一要求,9月,制定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分期组织各企业召开动员会,明确建设标准,对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进行具体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设步骤。调配人员15人次到企业进行指导,截至年底,新乐市桥西、木村、协神等四家粮油有限公司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达到了目标要求。
【粮食收购】 2010年夏季,受全国粮食行情影响,新乐市粮食价格高位运行,按照石家庄市粮食局的统一部署,新乐市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启动托市收购政策,同时安排人员3次深入企业,指导做好确定收储库点、强化收购服务、方便农民售粮等相关工作。在夏粮收购期间,组织人员34人次,对14家企业和收购点进行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重点监管无粮食收购许可证而进行收购的、压级压价或抬价抢购的、不及时兑付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
2016年,按照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相关工作要求,新乐市于6月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改局围绕对新乐市辖区内小麦委托市场收购政策执行进行指导监管,多次深入河北省永弘安粮油有限公司等收储库点,依照五项收储工作标准开展工作:政策宣传到位。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储价格,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验质验斤标准化。使用标准容重器,验质验斤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让农民知情。让农民知晓结算方式,及时结算价款。不拖欠,不打白条,及时支付售粮款,不代扣其他款项。敞开收购。对辖区内农民售粮,不限收、不拒收,结合实际延长工作时间。进行逐项现场督导检查。对存在的容器使用不规范不标准、未公开监督电话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辖区内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和其他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事件,保证了良好的粮食收储秩序。2016年,夏季小麦委托市场收购工作中,永弘安协神库点为方便农民粮款结算,邀请工商银行现场办理福农卡和商友卡,粮款统一转账结算,不涉及现金。办卡周六日不休息,现场售粮后,10分钟粮款可转账到户,不拖欠,不代扣,方便及时,受到售粮农民好评。
【粮食质量安全与放心粮油工程】 2015年5月到11月,新乐市集中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隐患排查,实现常态化管理,保证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加工以及军粮供应各环节不出问题,杜绝霉变粮、陈化粮流入消费市场。同时,市粮食局积极指导新乐市军粮供应站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计量法》和粮油产品质量标准等国家法规,坚持服务第一、用户满意至上的原则,把好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大力经销安全、卫生、质优的粮油商品,10月,该站被石家庄市粮食行业协会认定为“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销售店”。
【地方粮食储备】 新乐市县级储备粮由新乐市华瑞粮油贸易公司于2013年入库承储。该公司占地面积4788平方米,有效粮食仓容2000吨。由于仓容量较小,不能满足粮食储备同库区承储需要。
2016年6月,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开展“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部署,组建新乐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进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承担县级储备任务,并待华瑞粮油贸易公司粮食储备轮换出库工作结束后,撤销新乐市华瑞粮油贸易公司存储资格。新乐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万元,为独立法人,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财政拨付资金购置房产仓库,进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9月,华瑞粮油贸易公司承储的县级储备小麦经石家庄市粮油质检中心进行粮食品质鉴定后,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公开拍卖,由市发改、财政、农发行采取全程监管、全封闭式方式销售出库,截至10月5日,该公司5000吨小麦原粮储备全部轮换清仓出库销售完毕。
【国有危仓老库改造】 2016年,根据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规划》,新乐市危仓老库改造项目总投资371万元,对新乐市邯邰镇南苏村南苏库区原有旧粮仓(仓容为2400吨)进行翻新改建,在项目选址东北部新建高标准粮仓1座,设计仓容为5000吨,同时建设化验楼1栋、装卸粮机具棚1座、水泵房1座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占地面积4656.46平方米,建筑面积2779.82平方米。年底,已经完成该项目的土地选址、资产评估与交接、项目土地测量、用地审批、建设规划许可、项目可行性批复、财政评审、项目公示、项目招标等20余项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粮食流通统计】 2016年,按照石家庄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精神,8月,针对新乐市25家粮食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杜绝新乐市涉粮企业“统计人员不明确、不落实;应统未统,统计覆盖面不高;业务不精,报表填写不规范;建立台账不规范、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等违规现象,采取以下措施:一是9月初首次组织全市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动员和培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涉粮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三是重点培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相关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和追责依据。
【粮食安全考核】 2016年,按照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要求,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部署新乐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6月,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乐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由市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农林畜牧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质监局、市编办、统计局、中央储备粮新乐直属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乐支行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新乐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兼任,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粮食仓储和安全生产】 2016年5月,为确保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消除各项储粮安全隐患,指导各粮食企业开展粮食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一是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确保防火防汛工作责任落实。二是要求加强库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库区。三是要求及时更换仓房残旧老化的电线、开关电器等,确保用电安全。四是要求增加投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五是要求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火应急演练工作。六是要求汛期对危旧、低洼库区进行排查。发改部门结合春、秋季粮食普查,对新乐市储备粮存储进行了认真检查。从检查反映的情况看,新乐市存粮没有发现虫粮和高水分粮,粮情稳定,储存安全,没有出现粮食存储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李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