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助学
【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2006年,新乐教育局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春秋两季免贫困学生书费、杂费11758人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48人次,共计187.67万元,实现了不让农村义务阶段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承诺。
【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教育局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拨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公用经费2627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577.98万元,惠及学生52313人,拨付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76万元,惠及学生3957人。落实高中贫困生补助工作,发放贫困高中学生补助金239.25万元,惠及学生3190人。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优惠政策,为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每人每年1600元,为普通专业学生免学费,每人每年1200元,共免学费192.94万元;并按着每人每月150元的助学金标准定时打入学生卡,资助市职教中心和建青职业中专学生共8215人,资金123.225万元。
【关注保障弱势群体】 2012年,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认真落实补助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投入政策,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发放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330万元,惠及6264人;资助高中贫困生3893人,合计292万元;实施“滋蕙计划”和“励耕计划”,其中资助高中困难学生118人,共计23.6万元;资助中小学困难教师29人,共计29万元。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其住址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在中考、建学籍等方面均与城区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关爱留守儿童,制定《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完成对60周岁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认定工作,涉及人员1276名,于2012年1月1日起计发补助。
【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201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学前教育入园资助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资金发放工作,保证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使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上半年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用经费1923.5万元;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127万元;春季为义务教育阶段61030名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金额264.5万元;秋季为义务教育阶段64656名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金额386.25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426.35万元,资助7189人;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340万元,资助3400人;向127名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22.6万元;向68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3.95万元,资助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