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安

公 安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公安局依法规范履职,维护了新乐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2004年,新乐市公安局继续深化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了各类案件特别是刑事发案总量下降幅度新突破,科技强警投入新突破,队伍及行风建设的成绩新突破。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以强化深层次情报信息工作为重点;在打击犯罪工作中,以强化攻克大要案为重点;在治安管理工作中,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在队伍管理工作中,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2008年,认真开展了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打、防、管、控、治等各项公安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维护了全市的整治安定和社会稳定。2010年,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冬季行动”“打击街头两抢”“打击盗抢三车”等一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2016年,新乐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创建省会公安品牌这一主题主线,在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动下,注重理念机制创新,注重危机风险管控,注重依法规范履职,有力维护了新乐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

【严打斗争】 2004年,以打击盗窃、抢劫犯罪活动,防范控制刑事案件的“两打一防”和防爆、防火、防抢、治理治安混乱地区的“四防一治”活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两入”多发性犯罪和杀人等暴力犯罪,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启动工程,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2005年,以命案侦破为主线,整体推进严打斗争。组织实施了“命案攻坚第一、第二战役”“打盗车专项行动”“两抢一盗”“五打两防”专项斗争。共立各类刑事案件407起,破案4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3人,打掉犯罪团伙11个,抓捕在逃犯60人,全年共发生命案6起,侦破6起,破案率100%;缉捕了60名逃犯。以现案带积案、以大案带小案,侦破现行案件193起,隐积案280起,其中重大案件98起。

2006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73起,破案8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1名,打掉犯罪团伙13个,抓捕网上逃犯63人,全年发生命案5起,侦破4起,破获命案积案1起,命案侦破率80%。侦破抢劫、强奸、破坏电力设备等重大刑事案件45起;追逃缉捕了63名逃犯,其中协外抓捕3名;侦破现行案72起,隐积案326起,其中重大案件98起;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9条,在初步掌握犯罪组织及其犯罪事实的基础上,适时开展集中打击,有效遏制了新乐市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净化了新乐市社会治安环境。

2007年,侦破了一批重大现形案件,攻克了一批久侦未破的隐案积案,抓获了一批网上负案逃犯,打掉了一批危害一方的犯罪团伙。全年新乐市共发生命案4起,侦破4起,命案侦破率100%。立各类刑事案件341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0名,逮捕155名、起诉203人,打掉犯罪团伙27个,抓获网上逃犯130人;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92起,查处72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94人,治安拘留42人。提前超额完成了严打整治斗争中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成功破获石家庄市局挂账督办的“1·19”抢劫杀人案,“2·6”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雷管被盗等案件;打掉了一涉案30余人在行唐、灵寿、曲阳、新乐、阜平等县市交界处系列特大抢劫、盗窃涉案100余起的犯罪团伙;铲除了王某某、宋某某两个恶势力团伙。同时对3个治安乱点得到了有效整治,严打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2008年1~10月,刑警大队共立刑事案件393起,破案23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8名,打掉犯罪团伙61个,逮捕216人,起诉297人,抓捕网上逃犯109人;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0起,协外查证3件,配合工商部门查处传销案件8起,取缔传销组织3个,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解救传销人员5人;看守所收到检举犯罪线索241起,通过深挖破获刑事案件144起,其中重大案件7起。

2010年,共立刑事案件156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5个百分点;破案1021起,破案率65.3%;抓获犯罪嫌疑人301人,摧毁抢劫、盗窃等团伙30个;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96名,其中历年逃犯34名,外省市上网逃犯40名。全市发生的八起命案全部告破。

2011年,开展了“飓风行动”“严打整治”“清网行动”“亮剑行动”“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42起,同比上升13.5%。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71人,逮捕233人,劳教11人,移送起诉400人。在严打团伙犯罪工作中,以高某某为首的抢劫大货车团伙等62个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命案侦破工作,左某某故意杀人、靳某某故意杀人等11起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现行命案全部告破,破案率100%。全年抓获各类网上逃犯272名。其中行动前网上逃犯168名,命案逃犯7名,外省、市、县逃犯35名,省督逃犯21名,整体消减率85.71%,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追逃任务指标。严厉打击了破获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破获李某某、李某某特大假冒注册“六个核桃”商标案等经济犯罪案件8起。

2013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44起,打击处理各类刑事犯罪人员312名,打掉犯罪团伙49个,破获系列案件95串,抓获网上逃犯228名;共破获命案10起,其中命案积案2起(2012.12.23底某某等人抢劫杀人案、河北省督1998.10.15范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命案侦破率125%。10月,成功破获了省督“9·10”王某、田某抢劫杀人案。6月,远赴贵州捣毁一生产假冒茅台酒的窝点,涉案金额20余万元。成功打掉盗窃汽车团伙3个,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团伙6个,入室盗窃团伙15个,其中重特大入室盗窃团伙4个,“两抢”团伙4个,迷信诈骗团伙1个,共抓获团伙成员91名,从中破获各类侵财案件477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900万元。11月4日,辖区东庄村郭某报案称家中被盗现金21万元,采取视频比对、信息碰撞等侦查手段,于案发后第8天成功将以李某某为首的特大盗窃团伙一举歼灭,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带破系列盗窃案件30余起。同时,采取政策劝降和主动抓捕相促进,信息研判和特情提线相结合措施,共抓获网上逃犯228名,在全省区县级公安机关追逃排名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特别是在打击“两抢一盗”行动中,成功抓获在逃15年的省督命案逃犯范某群。2013年,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17起,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5名。

2014年,以命案侦破为龙头,发生的现行命案全部成功告破,并侦破一起省督1998年命案积案。同时全面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0余条,成功打掉了以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痞霸违法犯罪团伙11个;在涉毒违法犯罪方面,共破获涉毒“零包”案件4起,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冰毒10余克,新发现吸毒人员8人。11月25日,经长期经营、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吸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冰毒10余克;深入开展打拐工作,从信息采集、强化协同作战等方面入手,共立拐卖案件73起,采集69份DNA血样信息录入到全国打拐DNA数据库。7月20日,经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跨国拐卖越南妇女的犯罪团伙,此案的成功侦破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工作中,共侦办经济案件9起,其中包括新乐市和谐种植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新乐市康利种植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存款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2016年,新乐市公安局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687起,与上年相比下降27%;破获614起(其中破获现行命案5起,现行命案破案率100%)。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86名,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1个,逮捕131人,移送起诉292人,破获涉毒案件4起,抓获涉毒案件嫌疑人4名,共查获吸毒人员5名(新发现吸毒人员2名),缴获毒品6克,抓捕各类网上逃犯136人。

【安保工作】 2004年,为完善防控措施,确保新乐市安全,抽调刑警、巡警、巡防、治安联防120人,组成40个小组,加强了市区街面巡逻密度,在市区主要部位设立了5个防范伏击点。全年创造了连续10天110指挥中心“零”报案接警记录。开展防范重特大生产事故专项检查和危爆物品专项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121家,发现并整改隐患5起。

2006年,清理整顿各种特情20名,新建特情4名,信息联络员32名,归纳整理各种台账21种、涉密资料30余份。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监控,相继开展了“6·16”工程、“303”专案、“春雷行动”,圆满完成了“两会”“五一”重大节日和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2007年,建立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110接报警、公安统计数字、低社情动态信息为基础,刑警、治安、交警、巡警等各警种参与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基层防控。共接收各类报警80782起,其中有效警情4916起。先后整治治安隐患27处,处理违法人员92名。收缴各类子弹91支,管制刀具45把,手榴弹7枚,烟花爆竹36万头,查处违法人员13名,有效地剔除了安全隐患。及时查处了“2·12”赤支村村委会百万余元资产被哄抢案,先后抓获23名犯罪嫌疑人。

2008年,把奥运安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奥运安保方案》《奥运安保“六大战役”方案》及各种应急预案,成立了奥运安保指挥部和奥运安保办公室。打造“平安奥运”。同时上报情况信息20余条,排查法轮功、涉军、涉访等各类重点人员57名,根据其危害程度、现实表现、性格特征,建立了“红、橙、蓝”三级管控机制,同时,组织志愿者8000名,签订《文明守法承诺书》37余万份。全市38家旅馆全部安装了信息上传系统,上传信息8900余条,展了两次480人的应急拉练。并与源头单位的“管、控、限、停”举措,防止漏管失控、流散社会。排查检查涉毒、涉爆单位16家、收缴枪支43支、弓弩2支、子弹200余发,确保了全年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

2011年,为维护新乐市社会政治稳定,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高质量情报信息368条,对55家网吧、6家非营业互联网场所落实了安全管控措施,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3000余条,确保了敏感时期、敏感节点的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处理应急处置重大案(事)件预案18个,依法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40余起,最大限度降低了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圆满完成了省、市“两会”、党代会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以及16次等级以上警卫任务。

2013年,共搜集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行动性、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182条,处置网络信息5800余条,编报互联网舆情信息14期,引导舆情信息1222条,落地查控52人次。

2014年,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共计3个等级24处部署警力,开展武装巡逻防控,屯警街头,严密防范敌对分子的暴力恐怖图谋,同时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互联网信息24小时监控巡查,密切关注本地重点事件、社会热点新闻舆情,对有害负面信息予以删除,并正确引导舆情信息,教育训诫16人次,治安处罚4人。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为加强对涉及稳定工作情报信息的搜集掌握,不断提高及时发现、严密控制和妥善处置的能力,情报部门利用网络、人力、技术等多种手段,搜集涉及可能影响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各类情报信息,认真梳理各类重点人员,密切关注利益诉求群体的行踪动态;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的情况掌握,逐一落实了严密的工作措施,全年未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对互联网实行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密切注视网上动态,切实加强舆情动态的搜集掌握,对网上各类有害信息,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及时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信访工作】 2004年,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访老户、集体访和其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化解工作,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起,保证了不出现越级上访,确保了无进京上访事件。

2005年,开展了开门大接访工作。坚持“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受理信访案件96起,办结94起,办结率97.9%。

2007年,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案件调度。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隐患进行了集中排调。从根本上消除信访隐患,并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案件查结率90%以上,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2008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把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始终把源头控制作为奥运安保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坚决防止影响社会稳定和奥运安全的问题发生。同时,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全力解决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信访案件55件、解决53件。包案领导逐一与上访人见面,逐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了未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

2011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预防和减少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开展了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结合河北省、石家庄市信访集中攻坚会战的要求,采取领导接访、提前约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了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及市局交办的初访案件34起、信访积案14起。其中4起时间长、当事人多次进京赴省的信访积案,通过评查、听证成功终结。上级交办案件全部化解息诉。信访初访量大幅度降低。

2013年,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帮扶等各类手段。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62起,化解60起,办结率97%。同时,加大打击非访力度,共处置48名非正常上访人员,其中训诫11人、警告7人、拘留13人、监视居住6人、逮捕11人,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共办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31起,办结28起,办结率90%;自办信访案件81起,办结75起,办结率92%。局领导接待87起, 接待来访群众113人次;其中一把手接待26起,接待来访群众47人次。每月固定选派一名局领导带领2名民警赴京接访,全年派出警力70余人次,确保一旦发生大规模群体访事件,能够及时调集警力、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全年共处置堵门事件210余起,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

【人口登记与管理】 2004年,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管理能力,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开展了清理整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专项行动。

2005年,共清查暂住人口701名、出租房间1389间,处理违法人员9名。

2006年,共清查暂住人员705名、出租房屋1316间,处罚三无人员13人,取缔非法出租房屋2间,处罚出租房主2人。

2007年,全面开展全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普查登记专项行动。全市成立了12个流管站,培训普查骨干200余名,共入户登统120223户,登记流动人口2263人,共清查出租房屋1380间,办理暂住证2263人,受理审批变更人口信息主项1800人,解决疑难户口审批708人,办理户口迁出(入)证明712个,纠正跨省重证号386人,办理二代身份证9.9万个,在全省首家开通了县级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业务,已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441个。

2008年,共受理、办理因私出国护照296人,港澳通行证169人;受理审批变更更正人口信息主项1612人,其中性别变更118人,姓名变更1246人,出生日期变更248人,解决疑难户口审批104人,补录户口审批515人,删除重人重户37个,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518个,审查跨年度出生手续932人;各基层派出所建立健全外管工作台账;同时开展换发二代身份证的工作,新乐市共有469005常住人口,377024人需办二代证,已办二代证319385个,新乐市公安局制证64865个。

2011年,全年办理户籍迁移、变更、等手续3000余人次,核发办理二代证30871个,临时身份证3190个,办理因私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证等1127人。

2013年,共受理出国境证件申请2136个,制作临时身份证3969个,办理准迁证1199人,出生入户467人,删除重复户口366人,审核二代身份证21472个。全年共办理居住证3152个,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疆、藏籍及境外人员做到无一漏管失控。

2014年,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整顿,先后组织开展4次规模性、专项性流动人口清理整顿行动,清查单位及场所400余家次,清查流动人口1500余人次,共清查登记出租房屋49户,清查登记流动人口776人,并全部办理居住证。同时开展了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户籍窗口执法突出问题治理,进一步规范户政管理。严格出国境证件受理、审批,顺利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全年共受理出国境证件申请3370个。

2016年,新登记流动人口773人,注销229人,变更人员信息489条,共发放居住证336个。新乐市公安局为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警力开展清查,做到无一漏管失控。

【交通管理】 2004年,为大力整顿交通秩序方面,全力遏制交通事故。1~4月份,共查纠各类交通违章29000余次,行政拘留9人,审验机动车4800余台,审验驾驶证7500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其中交通事故发生21起,同比下降18%;死亡7人,同比上升16.6%;伤28人,同比上升8%;直接经济损失72000元,同比下降6.5%。

2005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8起、死19人、伤37人、造成经济损失71650元,同比分别下降15.15%、19.64%、35.09%、13.05%。

2007年,大力实施“畅通工程”,全面启动了“行车示范路”创建工作。以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厂矿、进学校、进家庭。展示事故图片展板20块、书写墙体标语46条、悬挂标语、横幅34条、印发宣传资料46000份,营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全年查纠交通违法行为41000次,行政拘留125人,审验驾驶证7600本,审验各类机动车7000辆,办理各类机动车驾驶证771本,为农用车及摩托车上牌照1265付,换发各类驾驶证1486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呈全面下降之势,其中发生交通事故20起,同比减少6%,死亡11人,同比减少12%,受伤20人,同比下降18%,直接经济损失65920元,同比下降9%。

2008年,依法严处了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及交通违法行为21863余次,行政拘留49人,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2010年,投资100余万元在城区重要道口建成交通智能卡口4个,对交通指挥控制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建立了数字公安交通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并依托数字指挥系统实现了交通诱导功能;投资40余万元建成“交警工作室”1个和“执法警务室”2个;投入50余万元为一线执法民警购置了20个交警警务通和40个交警执法记录仪等。全年查处违反道路交通法规27419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呈全面下降之势,连续五年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1年,新乐市交警大队开展治理“三超一疲劳”“查处酒后驾驶”“校车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查纠交通违法14863人次,查处酒后驾驶43人,违规行驶校车60余辆次,安全转运师生2000余人次,对47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拘留,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大幅度下降。

2014年,新乐市交警大队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将三分之二警力放到路面,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全年共查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64100余例,其中无证驾驶332人次,超速行驶17759人次,酒后驾驶37人次,同比下降10%,死亡12人,与上年持平,受伤1人,同比下降14.29%,直接经济损失33000元,同比减少41.09%。

2016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及“整治非营运客车”专项行动。与交运等部门联合检查运输企业200余家次,开展交通安全培训15次,检查驾驶人620人,检查车辆510辆,对存在隐患的3家运输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同时整治交通堵点乱点,在城区有3个堵点,分别是附中小学门口、维明超市口及新华路地道桥西口,新乐市公安局在前面两个路段安装隔离护栏及隔离桩,制定并实施了《城区机动车停放方案》,明确专人死盯死守、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全年共查处违法行为74660起。一是非现场执法,共计48511起,其中超速12577起,闯红灯1367起。二是现场执法共计15400起,其中无证306起。酒驾134起,醉驾68起(包括交通事故),涉牌涉证306起;共发生交通事故4185起,其中死亡交通事故死亡14人,受伤11人,轻微伤673人,同比下降4%;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同比下降4%。交警大队通过交通事故通过研判、分析发现3处交通事故隐患点,所辖危险品运输车未发生死亡事故,其他重点车辆发生死亡事故8起,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消防工作】 2004年,新乐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了经营与住宿一体建筑及商场、市场、学校周边单位、网吧等服务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2006年,共检查单位106家,发现火灾隐患258处,督促整改了236处,责令停产停业18家。处罚单位和个人18家,维护了消防法规的严肃性,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008年,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商场、学校、医院等重要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单位165个,整改火灾隐患118处,停产停业23家。

2010年,按照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防控、消防法制、消防力量、消防宣传、经费保障“六大体系”,投资51万元购置消防车1台,各乡镇自行各购置小型消防车1台。全年共接警出动445次,其中灭火167次、抢险救援278次,出动消防车、救援车1020辆次,出动人员3114人次,抢救被困人员73人,疏散人员438人,抢救财产价值3216万元,无人员伤亡,把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为全市人民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1年,消防大队、城区分局、各派出所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全面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对重点消防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发现火灾隐患470处,督促整改450处,火灾起数同比下降9%,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014年,组织人员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超市、娱乐场所、机关单位、在建工程、城乡接合部、易燃易爆等场所开展联合检查25次,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开展夜查行动20余次,共检查单位1300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689处。消防大队全年共接警出动322次,其中处置火灾警情272起,抢险救援50起。

2016年,共检查单位1171家(次),消除各类火灾隐患2078处。在重大节日期间,政府领导带队检查6次。联合安监、质检、供电等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19次。消防大队全年共接警出动388次,其中处置火灾警情324起(高速9起),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64起。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微信平台、LED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宣传赶大集、消防安全第一课等各种消防宣传活动181次,发放宣传品1.7万份,培训人员6700余人,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安晓庆 张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