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公司
【概况】 2004~2016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公司(简称“支公司”),前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乐支公司,1996年10月分业经营,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在新乐的分支机构,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新乐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石家庄市分公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使各项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工作名列全辖前茅。2004年,连续7年被评为河北省、石家庄市分公司“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并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被河北省、石家庄市分公司评为“行风建设优秀单位”。2005年,由于成绩突出,连续两年排位在前两名,被新乐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民主评议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特许免评两年。2006年,支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优异成绩,硕果累累。荣获新乐市委、市政府“民主评议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被授予政务公开与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优秀单位”“优秀领导班子”;获省市分公司“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公司授予“2006年度河北国寿30强支公司”光荣称号;荣获河北省“服务质量奖”,成为迄2006年全省人寿保险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支公司。2007年,被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评为“2007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单位”,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2007年度政务公开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作工作优秀单位”,被新乐市“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2008年,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单位”;获省会文明办2008年度“优质服务杯”第一名。2009年,支公司被石家庄市轻工金融工会评为“2009年度模范职工之家”;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评为“2009年度先进单位”;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评为“2009年河北国寿示范柜面”。2010年,被中国人寿石家庄分公司授予“2010年度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支公司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评为“2010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党委会评为“先进党组织”。2012年,新乐支公司被新乐市委、市政府授予“特别贡献奖”;被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评为“2010-2011年度服务质量达标先进单位”;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年,新乐支公司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业务拓展三等奖;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评为“满期给付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评为“先进单位”。2015年,获河北省分公司“2015年度市场先锋战斗堡垒”;石家庄分公司“2015年度先进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县域百强单位。2016年,荣获石家庄分公司“五星级党支部”“互动业务发展优秀奖”“2016年度先进单位”“2016年度渠道业务发展优秀奖”。
【保费收入】 2004年,新乐支公司开办的业务险种有长期寿险、一年期意外险和健康险。其中长期寿险险种包括:康宁定期及康宁终身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祥和定期保险、祥运定期保险、福馨两全保险、福瑞两全保险、如意两全保险、祥瑞终身保险及祥瑞终身还本保险、松鹤养老保险、松柏养老保险、99鸿福两全保险、金色夕阳养老保险、鸿泰分红保险、鸿瑞分红保险、千禧理财分红保险、鸿星少儿分红保险、永泰分红保险、国寿鸿禧年金分红保险和国寿裕鑫两全分红保险;一年期意外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全家福保险、机动车驾乘保险、公路旅客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分公司年初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公司“保规模、调结构、严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方针,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年保费收入实现三大突破,即:保费总量突破8000万元,达8078万元;寿险首年期交突破千万,达1078万元;一年期保费突破300万元,达332.5万元。
2005年,新乐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分公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调整结构优先,经营效益至上,持续有效增长,依法合规经营”的四条基本原则,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年保费收入9260.8万元,占年任务的108.5%,同比纯增1182.8万元。其中,寿险首年期交保费1338.6万元,占年任务的108%;趸交保费2994万元,占年任务的115%,短期险保费完成339.8万元,占年任务的117%,是全辖唯一提前1个多月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支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取得双丰收。
2006年,新乐支公司开办的业务险种有长期寿险、分红险、健康险和一年期意外伤害险等。其中长期寿险包括:国寿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99版)、国寿简易人身保险(99版)、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99版)、安居定期保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祥和定期保险、祥运定期保险、祥瑞终身保险、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福馨两全保险、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国寿团体终身寿险、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盛终身保险(2003版 分红型)、国寿鸿泰两全保险(2003版 分红型)、国寿鸿祥两全保险(2003版 分红型)、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关爱一生终身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B、金鑫两全保险、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金保险(99版)、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99版)、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99版)、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99版)、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2003版分红型)等;国寿团体一年期意外险包括: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家庭幸福保险、国寿康健学生、幼儿保险、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个人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分公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积极均衡、整合转型、创新超越”的工作方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使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工作又上新台阶。全年保费总收入9309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5.3%。其中,寿险首年期交保费1375万元,占年任务的110.8%,一年期保费369.6万元,占年任务的123.2%,以骄人业绩跨入河北人寿保险系统30强先进行列。
2007年,保费总收入11433.88万元,占全年总任务的117.43%。其中,寿险首年期交保费完成1723.8万元,占年任务的110.7%;短期险保费完成393.3万元,占年任务的126.9%;趸交保费完成3112.2万元,占年任务的107.3%。保费总量首次跨入亿元县行列。
2008年,新乐支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保费总收入13872.8万元。其中,首年期交保费2096.2万元,趸交保费4900.7万元,短险保费445.7万元,分别占全年任务的111.2%、143.3%、134.9%。
2009年,公司保费总收入17022万元。其中,个险首年期交保费1841.3万元,完成比例100.5%;银保趸交保费6782.6万元,完成比例111.2%;短险保费404万元,完成比例112.2%。
2010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乐市支公司全年实现总保费1.93亿元,同比增长13.2%。个险首年期交保费2622万元。其中,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878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2%;银保首年保费6736万元,完成任务的101%,短险保费430.5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7.6%。
2011年,公司保费总收入20431万元。其中,个险首年期交保费2187万元,完成比例96.2%;银保趸交保费6200万元,完成比例83%;短险保费149万元,完成比例129.93%。
2012年,保费总收入2.23亿元。其中,个险首年期交保费2716万元。其中,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189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7.8%,个险短期险保费456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14.67%;团险短期险保费176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21.45%;银保长期首年保费6333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0.58%。
2013年,新乐支公司实现保费总收入1.52亿元。其中,长期险首年标准保费1871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25.31%;长期险新单保费完成8298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94.89%;首年期交保费完成2745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05.17%;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完成2245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25.55%;短险保费完成705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14.62%。
2014年,新乐支公司实现保费总收入2.29亿元。其中,长期险首年标准保费1806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16.77%;长期险新单保费完成8012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13.5%;首年期交保费完成3172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21.13%;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完成2241.8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28.4%;短险保费完成818.6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09.88%。圆满完成石家庄分公司下达的各项主要任务指标。2014年获河北省分公司期交保费第三名;2014年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花建功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新乐支公司实现保费总收入2.29亿元。其中,长期险首年标准保费2166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23.42%;长期险新单保费完成8619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17.26%;首年期交保费完成4596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38.44%;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完成2518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12.66%。
2016年,新乐支公司实现保费总收入2.73亿元。其中,长期险首年标准保费2720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12.24%;长期险新单保费完成8756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00%;首年期交保费完成5214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00%;10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完成3769万元,完成预算指标的108.62%。
【理赔服务】 理赔是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最好体现,是社会和广大客户普遍关注的焦点。2004年,公司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把理赔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为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并明确提出两个7天理赔规则。即从接案到案件调查报批,7天内完成;从案年批复到客户支款不超过7天,并且实行大额(3000元以上)赔付送款上门服务。在理赔工作中,始终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案件不论大小一样认真对待,严格按照理赔原则和工作程序,做到深入实际,深入现场,认真调查。形成内勤人员、调查人员、审批部门三层把关的理赔通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做到给付合情合理,拒赔有理有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年共接受各类理赔申请2053件。其中,赔付2030件,计196.7万元;拒赔23件,计27.57万元,赔付率60%。其中,赔款额最大的一笔是2004年11月新乐市范家庄张进平车祸死亡案,死者生前共投保康宁终身意外伤害及祥和保险等3份保险,死后赔付金额共计25万元,这是新乐人寿保险成立以来赔付最大的一起案件,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体现中国人寿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良好信誉。由于措施有力,服务活动开展的深入扎实,取得良好成效,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在2004年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再次被新乐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005年,共受理各类理赔案件2059件。其中,符合赔付责任的2050件,赔付金额236.3万元;拒赔9件,金额7万元,2142人次获得赔偿,赔付率69.88%。在石家庄分公司组织的全辖理赔案件检查中荣获短险理赔综合质量第一名,理赔综合质量第二名的好成绩,受到石市分公司的通报表彰。
2006年,在理赔工作中,始终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案件不论大小一样认真对待,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款为准绳,做到赔付合情合理,拒赔有理有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50件。其中,赔付2443件,赔付金额484万元;拒赔7件,金额11.3万元。
200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69件。其中,赔付2066件,赔付金额431.25万元。做到赔付合情合理,拒赔有理有据,使客户心悦诚服。
2008年,共受理各类赔付案件3100余件,赔给付金额707.72万元。做到赔付合情合理,拒赔有理有据,使客户心悦诚服。既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信誉形象。
2016年,公司非常重视服务工作,一直把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引导员工增强职业道德,规范员工从业行为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抓好员工的道德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岗位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素质。搞好柜面管理。在业务办理上实行以新单、初审、保全、理赔为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每位柜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多个岗位的业务和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临柜人员都能统一着装,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仪容仪表挂牌上岗,在接待客户工作中做到“三站、四声、五个一样”,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抓好理赔服务。始终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对于出现重大事故的家庭,没有死板地执行规定,而是以最快的时间确定事故性质,然后第一时间将赔款送到客户家中,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加强同业交流】 几年来,由于新乐支公司在经营管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与时俱进,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新路子。因而在国寿系统小有名气,许多兄弟公司慕名而来参观学习。2006年,来自石家庄辖区的行唐、赵县、高邑、赞皇、平山、井陉、灵寿、无极、正定、辛集及省内其他地区来访团陆续不断,分别是沧州分公司、河间、献县、吴桥、青县支公司,邢台分公司、宁集、临城、清河支公司,衡水分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等省内兄弟司部同行纷纷前来,4月还接待内蒙古分公司一行远来稀客。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待30多个兄弟公司300多人次的来访学习人员。对于各兄弟公司的来访,支公司从不嫌麻烦,总是正确对待、热情接待。并借此机会,与之进行交流和沟通,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借鉴兄弟公司先进经验,使支公司经营管理不断完善。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新乐经济发展】 2016年,新乐支公司在发展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办保单质押借款业务,全年发放保单借款9970万元,为急需资金的小企业和个体户提供支持和帮助。新乐支公司2016年依法纳税362万元,为新乐市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每月定期招聘人员,吸纳优秀人才加盟国寿,全年为527人安排再就业机会,为新乐市的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樊瑞夫 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