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工作
【概况】 2004~2016年,中共新乐市委政法委坚持以“服务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为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水平,不断健全专业调解组织体系。在开展学校及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大 “城防巡控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力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同时,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帮扶”社会矛盾化解活动,扎实推进“防新案、化积案,降重访、治非访”专项治理,解决了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扎实做好安保工作,持续开展“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创建”“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的护路工作。
【综合工作】 2004年,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综治工作取得成效。2005年,在河北省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举办的“河北—香港周”期间,共排查出群体性事件苗头26件,成功调处21件。
2008年,在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要时期的铁路联防工作上,确保了新乐市过境铁路的安全畅通,圆满完成了奥运圣火传递执勤路段的安全保卫任务,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要时期的铁路联防工作。全市组织护路人员18915名,投入护路资金14.3万元,出动车辆856辆次,悬挂条幅21条,确保了过境铁路的安全畅通;在健全完善规范化执法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中,通过建立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跟踪和责任倒查制度,提升了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和大局和谐稳定。
2010年,新乐市财政将综治工作专项事业经费30万元、大要案准备金15万元全部列入年度预算,投入71.8万元专项资金对政法网进行了改扩建。全面提升“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水平,新建调解工作衔接站31个,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189个。同时,组织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集中力量对全市127所学校、幼儿园50米以内的食品小摊点、游戏厅、网吧以及学校周边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灯箱广告、布标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取缔学校周边50米以内黑网吧、歌厅及各类店铺、摊点150个。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重大矛盾纠纷排查督导月”活动。2014年,深入推进“平安新乐”建设,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四个覆盖”体系建设,建成典型示范村54个,22个农村面貌提升改造重点村。
2015年,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暑期安保、“9·3”安保、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大敏感节点期间的安保任务。强化了源头治理,化解社会矛盾。
2016年,新乐市委、市政府与65个市直部门和12个乡镇(街道)签订了综治责任状,开展了隐患排查、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针对涉及拖欠工资、企业破产改制、非法集资等渉众经济案件、安全生产事故、涉农问题等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坚持事前化解与事后妥善处置相结合开展工作。全力以赴维护政治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种隐患,化解信访积案3件,全力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制作了5个大型宣传展牌,制作宣传条幅350条,张贴爱路护路标语20个,设置警示牌40个,发放爱路护路宣传单30000份。全国“两会”及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严格按照百千米“十、百、千”要求开展巡护,圆满完成了过境铁路安全保卫工作。2016年,与45个村、单位建立了公证合作关系,办理公证2284件,同比增长8%,取得石家庄公证排名第二的成绩;开展法律服务企业行活动,参与起草合同文本360余件次,为1500多宗贷款提供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门槛不断降低,受理案件368件,同比增长10%。
【“严打整治”斗争】 2004年,为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适时开展了“春雷行动”“攻坚破案”“暑期会战”“严打整治百日会战”等多种专项行动。全市公安系统共发生刑事案件645起,同比下降11.3%,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08起,打掉犯罪团伙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9名;查处治安案件57起,治安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0%;查处涉爆案件18起,处理违法人员26人,收缴烟花爆竹45.17万头,清理涉毒单位4家。法院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2042件,其中刑事案件212件、民商事案件1289件、行政案件159件(含非诉执行)、执行案件382件,各类案件结案率95%以上;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巩固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网络,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查办贪挪贿案件4件,查办各类渎职案件2案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批准逮捕124案241人,起诉110案175人。在批捕、起诉工作中,没有错捕、错诉和超时限现象,做到了快捕快诉。
2006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947起,其中命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8名,打掉犯罪团伙14个,抓捕网上逃犯63人。审判系统共受理各类案件1774件,办结1227件,发还、改判案件42件。检察系统批捕96案146人,提起公诉109案166人。
2007年,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深入开展了“严打整治”“打黑除恶”“命案攻坚战役”等系列专项行动,破获刑事案件1732起,发生命案4起,侦破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0名,逮捕155名,打掉犯罪团伙27个,抓捕网上逃犯130人,成功侦破了“1·19”抢劫杀人案、“2·6”河北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雷管被盗案,打掉了一起涉案30余人,在行唐、灵寿、曲阳、新乐、阜平等县(市)交界处疯狂作案100余起的犯罪团伙。组织工商、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不间断地对非法传销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共捣毁非法传销人员居住窝点79个,非法传销讲课场所13个,遣散传销人员1355人次,成功解救被骗参加传销人员13名,对5名传销头目和1名暴力抗法人员予以拘留。
2008年,坚持把“严打”作为净化社会环境、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了“严打整治百日会战”“打盗抢、抓逃犯”“冬季亮剑”等一系列集中行动,全年破获24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1名,逮捕227名,打掉犯罪团伙61个,抓捕网上逃犯114人。
2009年,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969起,破案5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6名,打掉犯罪团伙25个,抓捕网上逃犯144人;受理治安案件912起,查处857起,查处违法人434人,其中行政拘留47人;检察院审查批捕135件222人,依法提起公诉151件221人,立贪污贿赂案件6件7人、立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020件,结案1938件,依法判处刑事案件178件243人。
2010年,全年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296起,破案10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9名,打掉犯罪团伙45个,抓捕网上逃犯144人;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63案302人,提起公诉204案320人,查办职务犯罪12人;审判机关审结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2541起,依法判处刑事案件197件,审结170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11年,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1493起,破案13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人,摧毁抢劫、盗窃等团伙62个,2011年发生的11起命案全部告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1件225人,批准逮捕128件210人,受理提请公诉案件242件340人,依法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200件256人;审判机关受理各类案件2526件,审结、执结2450件,其中刑事案件224件,审结220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90人,有效地打击了各种犯罪,维护了全市政治和社会稳定。
2012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511起,破案10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7名,打掉犯罪团伙23个,抓捕网上逃犯131人;检察院审查批捕136件211人,依法提起公诉178件251人;法院依法判处221件290人。
2013年,公安机关破获串案9串,破案345起,打掉团伙13起,逮捕95人,抓逃87人,超额完成任务目标,行动战果得分名列石家庄市第一名。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44起,打击处理各类刑事犯罪人员312名,打掉犯罪团伙49个,破获系列案件95串,抓获网上逃犯228名;检察机关审查批捕113件163人,提起公诉127件195人;审判机关受理刑事案件155件,审结124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2014年,组织开展了“春季攻势”“严打清剿行动”“冬季严打”百日攻坚、“百城禁毒会战”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成功打掉了以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痞霸违法犯罪团伙11个;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中,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冰毒10余克,新发现吸毒人员8人;加大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成功打掉一个跨国拐卖越南妇女的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越南籍妇女37人,遣返12人,此案的成功侦破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2014年共发生的8起现行命案全部告破,成功侦破一起省督1998年命案积案。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1782起,破案903起,打掉团伙34个,抓捕网上逃犯83人,逮捕犯罪嫌疑人203人,起诉327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2件154人,提起公诉201件271人。审判机关受理刑事案件263件,审结206件,结案率78.3%,判处犯罪分子308人。
2015年,开展了“春季攻势”“追逃专项行动”“冬季严打”“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884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1余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03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0个,逮捕171人,移送起诉322人。抓获吸毒人员18人,抓捕各类网上逃犯80人。发生的3起现行命案全部成功告破,并抓获一名潜逃7年的外省命案逃犯。
2016年,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687起,与去年相比下降27%;破获613起(其中破获现行命案4起,现行命案破案率100%)。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86名,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1个,逮捕131人,移送起诉292人;破获涉毒案件4起,抓获涉毒案件嫌疑人4名,共查获吸毒人员5名(新发现吸毒人员2名),缴获毒品6克,抓捕各类网上逃犯136人。在推进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中,石家庄市挂牌督办的锦绣东方小区、南双晶周边、卫星化工厂周边等三个治安乱点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检查验收,治安重点地区落后面貌彻底改变。
【荣誉表彰】 2004年,中共新乐市政法委对政法工作成绩突出的4个先进单位、21个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28个先进单位、35个先进集体、62个先进个人以及防范和邪教问题工作成绩突出的3个先进单位、4个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全市开展了以搞好爱路护路宣传和强化护路队伍管理以及对铁路沿线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内容的“百日安全铁道线”竞赛活动。此次活动新乐市被省综治委评为“优胜县级单位”,铁路护路联防大队被评为“优胜铁路护路联防大队”。2005年,护路工作受到了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综治办的通报表扬;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比武活动2次。8月,新乐市法院在石家庄市中院组织的书记员速录大比武活动中,有两人分别荣获第一名和第二名。检察院有1人荣获“十佳预防干警”荣誉称号。2006年,为保护了过境铁路的安全畅通,受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综治办的充分肯定和表彰。2010年,石家庄市交警系统“三项建设”现场观摩会、河北省交警系统基层建设创新发展现场会、石家庄市创先争优活动“对标定位、争旗夺星”现场会、石家庄市政法系统“对标新乐交警、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现场会相继在新乐市召开,市交警大队先进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2015年,开展“平安铁路伴我行”主题征文、绘画、手抄报、手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选拔出优秀作品140幅。推进彩钢板类轻型材料搭建的建筑物排查整治活动,对41处合法彩钢板类建筑物,全部采取了加固措施,对21处不合法彩钢板类建筑物全部拆除,保障了过境铁路运输安全,市护路办被授予“河北省铁路护路示范县”称号。9月14日,新乐市人民政府授予田金兵“新乐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新乐电视台对田金兵进行了专访,《石家庄日报》对田金兵数十年救人事迹进行了报道;12月5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予田金兵石家庄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16年,公证工作取得石家庄公证排名第二的成绩。
【基础建设】 2004年,中共新乐市政法委为加快“两所一庭”建设步伐,改变基层政法单位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政法单位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导力度,使承安法庭、长寿法庭及市区公安分局、彭家庄、协神、东王、杜固、正莫派出所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马头铺派出所、邯邰派出所、化皮派出所、承安派出所,于第二年7月底前全部入驻。达到了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要求。司法所全部建成达标(其中长寿街道、马头铺镇、彭家庄乡、木村乡建设了高标准的调解庭),千人以上的村全部建立了调解室。
2005年,为提升政法机关科技装备水平,依靠科技力量提高防范能力。将122、110、119三台合一并投入使用,政法语音网系统检察院接通三网合一的检察专用网络和侦查一体化指挥网络,法院建成局域网。全市85个重点要害部位,安装技防设施的有75个,安装率84%,其中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的有54个。所有金融单位、重点单位的财务室都与110报警系统联网。在2004年安装6套电子监控系统的基础上,2005年又新增10个,使城区道路和重点部位监控点数16个,全面提高了城区道路和重点部位防控的科技含量和控制城区治安局势的能力;投资60万元在6个路口安装电子警察22个;投资30万元安装红绿灯3套,投资3万元在繁华路段安装预防事故黄闪灯12盏,投资6万多元,新增电子监控系统探头4个。
2007年,为加快政法单位基础设施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步伐,从市财政拨出41万元专款,用于市监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和重点路段电子监控设施建设,划拨土地5.7亩和300万元专款用于消防站建设,投资1800万元建设了高标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市交警指挥中心,投资26.4万元建设了杜固、化皮、正莫、东王4个乡镇司法所,总投资900万元的市法院审判楼项目于8月1日正式启动,总投资700余万元的市检察院“两房”工程于9月28日开工建设;投资41万元对市公安局监控指挥中心进行了扩容改造,并在城区重要部位新装电子监控探头10个,城区道路监控探头数26个,全市人口聚集区域安装技防设施963套,126个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了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的技防设施,市委机关大院投资25万元安装了周界报警系统和12个摄像头,卫星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投资45万元新增电子探头40个,厂区电子探头总数83个。
2008年,总投资300万元的公安消防站和总投资700余万元的市检察院“两房”项目竣工投用;投资42万元,在城区主要路段新装电子监控探头13个,投资21万元,在全市金融网点、商场超市、车站等35个易发案部位建成了监控系统,43家网吧安装了高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38家旅馆和含住宿功能的洗浴中心安装了治安信息上传系统,全市有52个村安装了“平安互助”报警装置。
2009年,投资900余万元的市法院审判楼8月份投入使用;强力推进技防建设,投资10万元对城区道路监控系统进行了维修养护,完成了公安局指挥中心与交警大队监控联网。积极构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基层综治机构。
2010年,投入71.8万元专项资金对政法网进行了改扩建。全市321个重点单位已有276家安装了联网报警系统,48家金融单位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20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安装视频探头1157个,安装报警装置120个。继续加大科技防范工作向农村的推进力度,全市12个乡镇(街道)、52个村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160个村全部安装了平安互助网报警装置,安装率分别为100%、32.5%和100%,均超额完成了石家庄市综治委下达的目标任务。
2011年,新乐市公安局争取国债及市财政配套资金1400万元对看守所进行改扩建;市检察院投资68万元对视频会议室进行了装备;市法院投资114万元建设了高标准数字法庭;市司法局投资22万元加强4个基层司法所用房建设,投资17万元为3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公务用车,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全市12个乡镇(街道)实现了“乡乡有示范”的目标,52个村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4个社区达到了技防建设标准;276个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了报警系统,48家金融单位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20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投资150多万元安装视频探头1197个,安装率100%。
2012年,投资10万元,完成中心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县域视频联网和技防村村通工程,推进技防入户、入铺,全市87个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055个,33个居民社区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96个,12个乡镇(街道)安装视频监控探头39个,160个村全部安装了平安互助网。
2013年,新乐市共建设安装监控点720个,完成石市任务目标的65%。
2014年,新乐市委政法委为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推进护路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投入4万余元为35个护路工作站统一制作了门牌和工作制度;努力消除涉路安全隐患,清理铁路沿线危树1979棵,确保了全市过境铁路安全畅通。
2015年,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9·3”阅兵等重要时期护路任务。继续推进护路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投入4万余元为35个护路工作站统一制作门牌和工作制度。加大爱路护路宣传力度,在铁路沿线设置大型宣传牌22块。
2016年,新乐市联网报警单位342家,报警探头1260个,安装监控单位342家,摄像头2541个,公共复杂场所、党政机关、全市居民小区技防覆盖率100%,
【涉法涉诉案件】 2004年,中共新乐市政法委认真清理摸排,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摸清底数,落实责任,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人员、措施、责任三落实。2004年,共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9件,转办信访件64件,接待上访群众300多人次,防止矛盾激化20起。
2005年,新乐市市稳定办和人事劳动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新乐市企业军转干部的情况进行摸排,逐人见面做思想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全市共投入资金531449.9元,解决军转干部医疗、养老等问题,确保全市军转干部思想情绪稳定,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案件。
2006年,在“双节”“两会”“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等重要时期,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6次小范围的矛盾纠纷、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共排查出矛盾纠纷苗头隐患105起,化解91起,石家庄市排调办挂账督办的4起案件均已按时报结。按照2006年新标准及时为15名企业军转干部调整了工资和养老金,为3名企业军转干部补发工资49305元,为1名企业军转干部报销了多年来一直未能解决的医疗费44730.65元。全市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件,办结39件。
2007年,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大规模、5次小范围的矛盾纠纷、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共排查出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157起,化解137起,妥善解决了木村万亩开发园事件、堽头信用社事件、赤支村村民哄抢村集体财产事件,成功化解了伏羲客运公司换届选举和中山中学原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等重点矛盾纠纷。
2008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5起,整治治安隐患10起。
2009年,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015人次,受理信访案件695起,解决632起。中央、河北省委政法委交办的7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2010年,开展“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百日攻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涉法涉诉清积攻坚”等专项活动,共筛选48件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了集中处理,年底,河北省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共向新乐市转办信访案件25件,其中到期案件27件,已办结25件。石家庄市涉法涉诉接访中心共向新乐市转办案件9件,已办结6件。清积工作中,新乐市政法部门管辖的案件34件次,有29件次已息诉。
2011年,接待化解群众来信来访284人次;中政委交办的7件进京重复访、8件来信来访案件全部化解;“百日攻坚”活动中交办新乐市的27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办结;省中心交办的23起案件办结22件,石市中心交办的17起案件全部办结,政法委自身受理的12起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2012年,河北省、市中心交办新乐市的38件信访案件,进京赴省重复访案件已全部办结,结案率100%,打击处置非访7人次,打击处置率100%。
2013年,深入开展以“降低初访、重访,提升结案率、息诉率”为主要内容的“两降两升”活动,解决了一大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河北省、石家庄市向新乐市交办的60件要结案件已办结53件,集中交办的18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实现了“降低初访和重访,提高按期结案率和息诉率”的工作目标。在开展的信访事项“三清”集中攻坚活动中,共排查苗头隐患9起,信访新案4件,信访积案2件,全部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按期办结。同时,加大打击非访力度,共处置48名非正常上访人员,其中训诫11人、警告7人、拘留13人、监视居住6人、逮捕11人,有效规范了信访工作秩序。
2014年,新乐市政法委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攻坚行动,化解了5件信访积案,上级交办新乐市4件案件全部化解,圆满完成了攻坚行动的任务目标。上级交办进京非访案件2件,已全部办结;省委政法委以督办函形式交办中央巡视组信访事项19件,已办结15件;省、市中心交办案件15件,到期案件9件,办结9件;建立了规范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全年累计处置非访人员19人,其中警告12人,治安拘留2人。
2015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乡两级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市、乡两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96人的市级应急处置队伍,充分发挥了应急处置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密切掌握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动向,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对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新乐东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河北璐客乳业有限公司高档乳制品深加工等5个新上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预防了重大问题的发生。2015年,新乐市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0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级调委会160个,社区调委会10个,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行业性调解组织11个,专兼职调解员1304名,形成了化解矛盾的工作合力。同时推广“枫桥经验”, 以寄递物流、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48件,化解民间纠纷2146件,调解成功率98%。
2016年,不断提高及时发现、严密控制和妥善处置的能力,对互联网实行了24小时全天候监控,密切注视网上动态,坚决遏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种涉稳隐患,减少和避免了赴省集访和进京非访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共化解信访积案3件,打击处理进京非访人员7人,其中治安拘留3人、警告教育训诫4人。同时为全力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新制作了5个大型宣传展牌,制作宣传条幅350条,张贴爱路护路标语20个,设置警示牌40个,发放爱路护路宣传单30000份。
【民调工作】 2004年,新乐市组织召开了以“抓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抓排查整治治安隐患,确保社会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两抓一保”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全部建立台账,并实行“责任制”,限时办结,确保调处、整治到位。2004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5起,整治治安隐患10起。
2005年,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6次小范围的矛盾纠纷,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河北省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举办的“2005河北—香港周”活动,共排查出群体性事件苗头26件,成功调处21件。
2006年,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6次小规模的矛盾纠纷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市共排查出矛盾纠纷苗头隐患105件,化解91件,石家庄市办挂账督办的4件案件按时办结。
2007年,全力抓好稳定排调工作,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完善了市、乡、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大规模、5次小范围的矛盾纠纷、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群体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共排查出信访热点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157起,化解137起,妥善解决了木村万亩开发园事件、堽头信用社事件、赤支村村民哄抢村集体财产事件,成功化解了伏羲客运公司换届选举、中山中学原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等重点矛盾纠纷。为维护学校、幼儿园良好的治安秩序,在“严打整治百日会战”第一战役的基础上,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和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和强化校园内部安全保卫。
2008年,在全市集中开展了“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抽调455名干部组成了13个驻乡镇(教育系统)工作队和170个驻村(社区)工作组,进驻乡镇、村(居)及基层单位,围绕“八个底数清楚”和“八个不发生”目标要求,组织力量反复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共排查出影响平安和发展的隐患问题541个,成功解决540个,解决率99.8%。
2009年,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行动,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27起,突出治安问题5个,全部得以化解。
2010年,全面提升“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水平,新建调解工作衔接站31个,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189个。以规范“大调解”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全市发展矛盾信息员10323名,新建调解工作衔接站31个,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189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集中开展了“百日排调”“重点人和群体性事件排查月”等专项活动,下大力化解了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人民调解受理1650件,化解1621件;行政调解受理14件,化解14件;司法调解受理252件,调解184件。石家庄市挂账督办的供电局农电工集体罢工事件和木村部分农户反映南水北调临时占地复耕问题均得到圆满化解。
2011年,不断推进“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新乐市公安局与司法局联合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形成了一套纠纷受理、化解、预防的规范化工作机制。集中开展了“百日排调”“重点人和群体性事件排查月”等矛盾排调专项活动,化解了一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人民调解受理1736件,化解1701件;行政调解受理14件,化解14件;司法调解受理1875件,调解1282件。石家庄市挂账督办的秦某丽反映接替其父工作问题和房某海等人反映宅基地问题均得到圆满化解。
2012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帮扶”一体化社会矛盾化解活动和“两个排查”专项行动,新建立调解组织13个,新建交通、保险、医疗等行业调委会3个,用工规模在50人以上的企业调解室覆盖率31%;排查重大矛盾纠纷146件,调处121件,整治治安突出问题5个,挂账督办3个,治安混乱地区面貌得到彻底改善;为79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落实帮扶措施,筹措资金6万余元对5名信访重点人员进行了救助。
2013年,新建立专业调解组织11个、行业调委会3个,健全完善了“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及联席会议等制度,全年调解民间纠纷3108件,调解成功3046件,调解成功率98%(防止群体性事件4起,石家庄市挂账督办的江苏中建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乐市司法局与市法院联合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室)186个,开展相关法律业务培训12场,完善了调解书法律确认制度,增强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公信力,调解诉调对接案件1062件;加大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力度,整治突出问题4个,挂账督办2个,在承安镇东王庄环境污染整治中,510户污染企业被取缔328户、停产整顿182户,环境污染问题经得到有效控制。
2014年,全市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0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级调委会160个,社区调委会10个,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行业性调解组织11个,专兼职调解员1304名,形成了化解矛盾的工作合力;以“大排查、大调处、大帮扶”三大活动为抓手,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年排查重大矛盾纠纷50件,调处48件;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按照调解案件难易程度分为六个档次,给予调解员5-150元调解补助,《河北日报》于11月17日在头版以《“以案定补”筑牢“第一道防线”》为题对新乐市做法进行了专门报道,石家庄市综治办对《新乐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进行了转发,并在全市推广。
2015年,全市建立各类调解组织20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级调委会160个,社区调委会10个,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行业性调解组织11个,专兼职调解员1304名,形成了化解矛盾的工作合力。大力推广“枫桥经验”, 以寄递物流、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48件,化解民间纠纷2146件,调解成功率98%。
2016年,以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56件,成功率98%以上;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7起;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了新乐市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3个;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电信公司沟通,为村(居)调委会主任配备“民调通”,实现了民调工作信息化;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已覆盖全市160个村、16个行业协会,初步实现了诉调机制的全覆盖。
【流动人口管理】 2004年,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公安局成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组织机构。2005年,设有专职协管员13名,12个基层派出所分别设有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清理流动人口专项行动,对居民区出租房屋、建筑工地、用工单位、商业门店、服务场所,逐门逐店地过筛子,逐人登记,摸清了流动人口的底数,健全了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共有暂住人口701人登记办证,办证率、建档率100%,清查出租房屋1389间,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2007年,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专项活动,对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市财政拿出22万元,专门用于印制宣传资料、培训业务骨干、购置登统设备,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专项活动中,全市共入户登统120284户,登记流动人口2262人、外出人口8607人(其中到石家庄市六区5469人),办理暂住证2089个,清查出租房屋1380间。在此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洗楼行动”开展社区、驻村民警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了“洗楼大练兵活动”,共摸排各类治安隐患38起,发现案件线索11条,破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2008年,根据城镇拆迁工作中流动人口变化大的特点,组织各基层派出所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了一次为期两周的沿街门市及流动人口登统工作,随时更新、上传人口信息,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动态化管理,全市共入户登统120311户,登记居民区流动人口799人、单位流动人口1452人、外出人口8611人,办理暂住证2251个,清理出租房屋310间。
2010年,各乡镇(街道)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各村(居)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分站。按照不低于辖区流动人口城市500∶1、农村800∶1的比例,组建了13人专职流管队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流动人口管理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全年共清查出租房屋321家,排查流动人口1117人次,入户率、登统率、办证率、出租房屋备案率分别为100%、100%、100%、98.7%。
2011年,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动态服务管理新模式,开展出租屋、中小旅馆、特行场所等治安基础信息排查,清查出租房屋186处,排查流动人口1818名。
2014年,组织开展4次流动人口清理整顿行动,清查登记出租房屋49户,流动人口776人全部办理居住证。
2016年,开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登记流动人口773人,注销229人,变更人员信息489条,发放居住证336个。
【帮扶特困工作】 2004年,中共新乐市委政法委与总工会、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确定了342户特困群众家庭,分别落实到政法各部门及每一名干警。制定了《关于全市政法干警开展帮扶特困群众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制了《新乐市政法系统干警帮扶对象情况登记表》,逐一建立了详细的帮扶档案。政法各部门共捐款75950元,帮扶特困家庭342户,为42户困难家庭找到了致富门路,资助贫困生46名。2006年,制定完善了《关于开展政法干警“帮困助残”活动实施方案》,统一印制了《新乐市政法干警“帮困助残”活动登记表》,对帮扶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并根据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从资金、信息、技术、再就业等各方面给予了及时帮扶。5月17日,在第十六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市委政法委代表全市政法干警为市特教学校学生送去了价值1600多元的生活用品和学习资料。此外,还在“七一”“十一”和“中秋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干警到被帮扶的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新乐市政法各部门共捐款捐物合计7万余元,帮扶困难群众及残疾人329名。通过开展“帮困助残”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干警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有了很大转变,执法为民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