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烟草局以保持卷烟销量稳步增长,销售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上水平、保增长、促发展的目标任务,提高卷烟市场营销水平,提升网络建设水平,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以强化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为工作标准,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强化管理,开拓进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经济指标完成均按时间进度稳步提高。

【业务经营】 2004年,制定出台奖惩制度,把任务指标与全员劳动报酬进行紧密挂钩,并把奖金二次分配权力下放到科(室)中层干部手中,使中层干部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有权管理,大胆运用 二次分配激励手段,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极大地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任务指标,将指标落实到人。在动态管理、动态任务、动态薪酬的基础上,实行岗位分解、以岗定薪;任务量化、按劳取酬;责权明晰、奖惩严明;团结互助、共谋发展新的管理模式,推行了全员服务、挂钩到户新举措,制定出台《全员挂钩零售户考核办法》。2005年,按照“稳低、抓中、促高”的经营方针,积极开展“三个置换”(以百牌号置换非百牌号卷烟、以高毛利品牌置换低毛利品牌、以高价位品牌置换低价位品牌),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对卷烟市场进行细分,对客户实行科学定量,按照责任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和强化质量管理细化指标考核,注重奖惩激励,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全员实行定量、定性“双百分考核”制度。开展1377个零售户的星级评定,在邯邰、承安、杜固、东王四镇和木村乡、协神乡成立卷烟零售户自律小组,提高卷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2006年,通过修订制度,明确各科室(部门)进行内管自查及内管办检查的时间、主要环节、检查方式。通过配置专职内管员,做到对各岗位、各个重点环节全方位的监管。通过网上监控、核对客户信息、检查客户确认、核实货款回笼情况及实地向零售户走访调查,杜绝虚拟客户、拆单分摊、连访连销、利用停歇业户订货、空打订单、截留客户货源等违规经营。全年销售卷烟68891.26万支,同比增长2.86%,完成年计划的108.45%;单条均价28.26元,实现毛利1897.36万元,实现利润1326.32万元,。

2007年,在销量结构抓双提的基础上强调一个“稳”字,在主流品牌抓双促的基础上强调一个“实”字,在低档烟销售上强调一个“保”字,稳步提高卷烟销量,稳步提升销售结构。通过重点品牌培育,按订单组织货源,按客户分类分配货源,重点培育品牌销量有了较大提升,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指导客户科学合理地预测卷烟需求,使卷烟需求预测准确率逐步提高。按客户分类分配货源制定《货源供应管理办法》和《货源公示制度》,向客户逐户发放《货源分配和客户分类公示表》,实现货源分配的公开、公正、科学,提高了客户卷烟需求满意度。全年共销售卷烟71144.68万支,同比增长3.75%,完成年计划的101.45%;单条均价34.34元,较上年同期29.1元提高5.24元;实现毛利2140.34万元,同比增长53.35%;实现利润1649.51万元, 同比增长81.85%。

2008年,在内部监管工作中,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内部经营行为,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形成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的良好、有序的工作氛围,坚持把内部监管工作作为烟草专卖的日常工作来抓。通过网上监控、核对客户信息、检查客户确认、核实货款回笼情况及实地向零售户走访调查,杜绝虚拟客户、拆单分摊、连访连销、利用停歇业户订货、空打订单、截留客户货源等违规经营现象。进一步加大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共销售卷烟75663.05万支,同比增长6.35%,完成年计划73593万支的102.81%。一二三类烟销售17387.03万支,占累计总销量的22.98%,同比增长27.79%。单条均价为37.06元,同比增长2.72元。实现利润1807.9万元,同比增长9.6%,完成年计划1979万元的91.35%。全国销量前20位一二类烟销售2525.18万支,占总一二类烟的41.5%,比去年同期1757.34万支下降2.5%。

2010年,对营销部门每天的经营情况实施监督,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查处。全年共电话询访2310个客户,实地走访165名客户,为监督送货到位情况,跟踪送货车走访调查220户。通过对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确保了规范经营。

【市场监管】 2004~2016年,共出动打假人员3180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案件500多起:其中国家级售假网络案件10起、市级网络案件10起,无证运输案件30起、违渠道进货案件330起、售假案件170起、无证经营80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20人,刑拘65人,捕98人。查扣各类违法卷烟22000条,价值50多万元,其中假冒卷烟17880条,共对360个违法经营户进行行政处罚,共罚款38万多元,集中销毁假冒卷烟18860条,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取缔无证经营户30户,有效打击了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新乐市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依法维护了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5年,开展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大讨论,对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健全了内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新乐市的经验得到了上级领导高度评价并得以推广。全年共销售卷烟65564.62件,同比增长2.16%,完成年计划的111.87%;单条均价25.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06%;实现毛利762.61万元,同比增长14.92%。

2009年6月,实行32位卷烟打码后,对重点客户的重点牌号卷烟号段逐户、逐品种进行登记,并在盘点库存时认真进行核对,增强了广大持证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使行业百分百落地销售的经营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

2010年1月19日,破获全省最大的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卷烟网络案件1起,当场查获各类卷烟1950条,案值600306元,查获交易账册1本,涉案金额6861.8万元。查明这起案件涉及河北、河南、山西、陕西、浙江五省九个地市,涉案人员50余人,涉案银行往来帐号32个,查证非法经营额4967余万元,此案被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部督案件,判刑10人,网上追逃5人。

2012年,深入开展卷烟打假工作,加大对制假窝点的排查力度,按线路划分全员组成5个互助小组,联合公安、工商对辖区内废旧厂房、物流配货站等制假嫌疑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并拍摄照片制作档案。4月6日,成功破获了涉及福建、广东、湖北、河南、河北等五省多地市的“4·06”特大生产并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被公安部、国家局列为督办案件,现场查获各类假冒卷烟1336条,价值136810元,查扣用于假烟交易的银行卡3张,初步查明,以福建人张某松、张某城为首,在广东省饶平县大埕镇生产假冒卷烟,利用互联网向河北、广东、河南销售假烟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30余人。

【培育重点品牌】 2004年,根据石家庄市烟草局确定的14个客户等级评定培育品牌目录,认真分析市场特点,结合辖区户销售能力和经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重点品牌培育方案及措施》。本着向城区要结构,向乡村要销量的原则,针对不同区域的市场特点、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特点细分培育品牌,在城区重点抓好一、二类卷烟,重点提升卷烟销售结构。稳步提升重点培育品牌销量。通过客户细分、市场细分和培育品牌细分,结合客户分类,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有实力、有影响力的A类客户、B类客户和有发展潜力的C类客户进行市场培育,通过提高培育品牌上柜率,进一步提升市场覆盖率,逐步扩大市场份额,重点培育品牌销量稳步提升。

【客户经营指导】 2004年,根据不同类别客户的销售能力和经营水平不同,对A、B、C、D、E五类客户采用不同的经营指导方式,提高客户赢利。每月客户经理对辖区内有发展潜力的客户进行分析,通过销量、结构、品牌上柜以及地理位置、经营规模、销售渠道进行分析汇总,找出客户利润增长点,指出客户在经营中存在的优势和劣势,对客户进行认真讲解指导,帮助客户将劣势转变为优势,提高了客户自身经营水平,获利空间有大幅提高,得到客户的好评。

【加强零售户终端建设】 2010年,共举办3次新客户入网前培训。通过对现代烟草营销方式方法以及烟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客户的卷烟销售能力和守法经营意识。抓好烟信通、手机订货、网上订货宣传和落实工作。全年共办理烟信通订货客户29户,“烟草e通”手机订货客户480户,大大方便了客户,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行政许可管理】 2010年,本着高效、负责、便民的指导思想,依法及时为506个符合条件的零售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为将符合办证条件的零售户纳入管理范畴,依法为109个符合条件的零售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06个新增客户并入业务系统。

2012年,新乐市有持证经营户1520户,其中正常经营户1480户,停业户16户,暂停营业24户,无证户55户,持证经营率96.51%;办理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92个,办理注销48户。为落实全员专卖、全员营销、全员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做好“三个一”要求的同时,以“结对子”的形式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服务活动,发放稽查员“执法服务联系卡”,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对老弱病残申请办(换)证,做到上门服务,使他们足不出户就能办好业务。加强持证经营户监督管理,对零售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即将到期的,经烟草专卖局宣传督促,1138户换发了工商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到期超6个月的,经多次通知仍未换发工商营业执照的110户零售户,依职权办理了注销。

2016年,明确专责协办员,全面负责来人来访的全程跟踪服务,做好接待受理、咨询答复、办事引导、办结回复等工作。对老弱病残申请办(换)证的,做到上门服务,使他们足不出户就能办好业务,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服务效能。

(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