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2005年7月6日,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国债项目资金监管,理顺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监管和财务管理,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确保转贷资金的“统借统还”,以及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提高投资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乐市实际,制定《新乐市国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年7月1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卫生部等七部门下发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根据《石家庄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新乐市实际,制定《新乐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05年7月25日,进一步规范食品、农资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农民的利益,提高经营者的自我约束意识,根据国务院、省和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具体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新乐市实际情况,自2005年8月开始,全市食品、农资行业全面推行重要商品备案制、索证索票制、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和公示制,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关于对全市食品农资经营实施规范管理的意见》。
2005年7月26日,为推进新乐市无公害西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新乐市农业产业化由粗放型管理、由传统种植模式向标准化种植模式转变,全面提高新乐市农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新乐市实际,特制定《新乐市无公害西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005年8月18日,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通过实施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现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栽培,提高产量,改善品质,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结合新乐市实际,特制定《新乐市2005-2006年度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05年8月31日,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提高自身能力和整体素质,把当前的工作做好,把长远的事情做对,努力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既定目标,研究制定了《市领导干部会议33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
2005年10月14日,为进一步加强新乐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管理,避免某些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传播的反动、暴力、色情及“法轮功”等有害信息对新乐市的危害,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新乐市实际,特制定《新乐市清理整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6日,全面贯彻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围绕新乐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远程培训为主要形式,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新乐市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转移就业能力,促进新乐市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新乐市就业服务局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首批星火职业技能远程培训项目实施单位之一。结合新乐市实际,特制定《新乐市星火职业技能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30日,为进一步做好新乐市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新乐市实际,经研究制定《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