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2008年

2008年,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勇、秦清江辞去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备案。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牛青海新乐市人民法院长寿法庭副庭长职务。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孟胜林辞去新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免去:赵晖新乐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丁占海为新乐市教育局局长。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免去:赵桂平新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建成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免去:王翠红新乐市科技局局长职务,王山景新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关建英为新乐市科技局局长,牛庆波为新乐市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孙保顺为新乐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新乐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晓申为新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主任,孙振全为新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邵伟为新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信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郝剑为新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田云峰为新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