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计

统 计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新乐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统计工作要点,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组织完成多次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人口普查,高质量完成定期报表任务。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和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统计局域网投入使用,统计咨询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统计调查研究和资料开发工作成绩显著。加强加大对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畜禽监测、粮食测产、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工作的统计监测工作力度,为新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统计成果】 2004年,全年写出各种统计分析报告40篇,其中《石家庄市小麦生长情况》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假货充斥农村消费市场》被《中国信息报》采用。《收入支出稳定增长存在问题不容忽视》等2篇被省统计局采用。《能源紧缺成本增加》等9篇被石家庄市统计局采用。《做大做强第三产业,精心构筑市域经济发展的航空母舰》《发展特色经济,壮大花生产业》分获市局优秀分析一、三等奖。统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统计局连续第5年被石家庄市授予“红旗局”荣誉称号,有22个专业被评为先进专业。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2004年度“实绩突出单位”。

2005年,完成以第一次经济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为重点的业务工作,全年写出各类分析信息42篇,其中《冬小麦生长情况分析》被中办采用。《春节消费新特点》等3篇被省统计局转发,《化肥种子市场分析》等8篇被石家庄市统计局采用。统计局被石家庄市授予“红旗局”荣誉称号,经济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先进集体。有22个专业在省、市系统专业评比中获奖,30人次被评为石家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在新乐市全市年度评比中,统计局班子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2006年,全年写出各类分析信息46篇,其中《礼多让人忧》被河北省《统计信息》转发。《解读普查数据,共建和谐新乐》获省优秀分析三等奖。《新乐市工业经济基本情况解析》《新乐市民营济基本情况解析》分获市优秀分析二等奖、三等奖。《成品油价格上涨,农民负担增加》在《石家庄市日报》发表。统计局被石家庄市授予“红旗局”荣誉称号,有22个专业在省、市系统专业评比中获奖。在新乐市全市年度评比中,统计局班子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

2007年,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红旗局”,农业普查办公室被评为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调查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2008年,被石家庄市授予“红旗局”荣誉称号,有16个专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系统专业评比中获奖。

2009年,被评为第二次经济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被石家庄办公厅评为节能降耗先进单位。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红旗局。在统计局30个专业中,有22个专业被评为市级先进专业,其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

2010年,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先进单位。畜禽监测专业被省统计局评为先进专业,办公室等11个专业(科室)被评为市级先进专业。

2011年,在年度评比中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先进集体,有12个专业评为先进专业。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第二次全国科技资源清查、畜禽监测、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中统计局被省统计局评为先进集体。

2012年,统计局被石家庄市局评为先进单位。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企业一套表工作、人事职称工作被省统计局评为先进专业,办公室等15个专业被评为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先进专业。

2013年,“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和“投入产出”工作获省级先进。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市级先进集体,有16个专业被评为先进专业。

2014年,新乐市统计局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先进集体,有20个专业被评为先进专业。经济普查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石家庄市政府二等功。

【常规性和临时性调查工作】 2004年,为推算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经济指标,监测城乡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城调队高质量地完成城镇50户居民收支情况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和物价调查,农调队圆满完成农村百户抽样调查和9个点的夏、秋农作物产量的实割实测工作。农调队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城调队被石家庄城调局评为先进集体。

2005年,加大对基层数据质量的管理力度,城调队和农调队对城镇五十户居民收支状况调查员和农村百户抽样调查记账户进行培训,共培训8次,培训人数200人次,提高记账户和记账辅导员的业务水平,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

2006年,完成城镇50户居民收支情况调查任务,每月按市局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对物价规格品、价格调查点进行更换,每月6次对居民消费、零售、农资等24大类、1300多种的商品进行价格调查,并对价格变化进行分析。对10个村100户农民的收支情况进行调查,为准确推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提供数据来源。完成农民工情况抽样问卷调查。8月,对雇用农民相对较多的15家建筑企业进行随机问卷调查,涉及农民工文化程度、主要工种、报酬情况等50多项内容,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2007年,高标准完成城镇50户居民收支情况、农村百户收支情况、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等7项城调、农调常规性调查和临时性调查任务。

2008年, 完成城镇50户居民收支情况调查任务,每月按市局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对物价规格品、价格调查点进行更换,每月6次对居民消费、零售、农资等24大类、1300多种的商品进行价格调查,并对价格变化进行分析。对10个村100户农民的收支情况进行调查,为准确推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提供数据来源。

2008年,完成投入产出、畜禽监测、人口变动与劳动力调查、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等、临时性调查任务。

2009年,城调队完成城镇50户居民收支情况调查任务,每月按市局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物价专业人员每月6次对居民消费、零售、农资等24大类、1300多种的商品进行价格调查,并对价格变化进行分析。农调队对10个村100户农民的收支情况进行调查,为准确推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提供数据来源。高质量完成人口抽样与劳动力调查、工业产成品调查、畜禽监测、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任务。

2010年,城调队完成城镇50户居民收支情况、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任务,每月按市局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农调队对农村百户农民的收支情况、畜禽监测进行调查,为准确推测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提供数据来源。

2015年,依法开展企业创新调查、粮食大县抽样调查、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工作等调查工作。

2016年,依法开展企业创新调查、粮食大县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变动和劳动力调查、四众平台企业调查、非公有制人才调查、小康满意度调查工作。

【专业报表及专项调查】 2011年, 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圆满完成农业、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国民经济核算等专业年报及各项定期报表任务。完成全市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框资料的核实整理工作,农村住户调查、畜禽监测、城镇住户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等专项调查任务进展顺利。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数据的评审力度,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善始善终地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开发等后续工作;认真组织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工作。

2012年,高质量完成农村住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畜禽监测、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劳动力调查等9项专项调查任务。新增的文化产业统计、工业聚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私营企业工资、物流企业调查等重点工作运行正常,进展顺利。

2013年,高质量完成畜禽监测、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劳动力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全国产粮大县等专项调查任务。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2014年,通过对100户记账户集中培训,全局人员入户指导,确保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源头数据的高质量,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对辅助调查员和乡镇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新乐市6个村的18块抽中地的小麦、玉米进行实割实测。通过收割、晾晒、脱粒、测产等后期工作,确保最终数据的真实可靠,全国粮食大县抽样调查工作顺利推进。企业创新调查、生猪调出大县调查、畜禽监测等调查前期摸底工作有序开展。

2015年,城乡住户调查工作进展顺利,每个季度对100户农村记账户和50户城镇记账户进行培训和入户走访,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指导,确保源头的数据质量。

【经济普查】 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对象是新乐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涉及除农业以外的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875个行业小类的全部经济活动。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2004年3月份,新乐市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经济普查办公室。组建乡村两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调研、划分普查区、普查试点调查、制定普查方案等工作。10月,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条幅、板报、宣传车、传单以及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为普查造势。出动宣传车30多辆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条幅26条,张贴《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致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8000份。12月,对400多名普查员开展培训,对20000多调查户进行入户登记,填写基本情况表,为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05年1月,经济普查办公室对各乡镇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督导。针对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协调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和业务指导。2~5月,组织、督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完成全市30000张普查表的自审、互审、议审,数据处理和上报等工作,摸清全市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规模、结构。7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写出技术总结和业务总结5篇,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007年,组织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工作。抓机构落实。5月,组建市乡两级普查机构,为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基础。抓人员选调。6~8月,经过认真筛选,从全市范围内选出55名普查指导员和329名普查员,为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证。为顺利完成各阶段普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抓好部门协调。召开经济普查调度会,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动手,确保数据取材渠道畅通。抓业务培训。针对普查特点,普查办在10月初制定分阶段、分批次、分对象、因人制宜的科学培训计划。10月中旬,按照普查业务需求,分11个批次组织市、乡、村三级普查业务培训,累计培训人数达860人次。普查办组织业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和业务交流,使每个人都熟练掌握普查方案, 成为主力军和骨干力量,为普查顺利进行提供业务保障。10月,经济普查集中宣传月期间,普查办在最繁华的商业区举行启动仪式,向普查对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条幅20条,在主要企业集中区和个体商户集中区张贴经济普查清查公告500张。各乡镇同时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行包乡责任制度、普查周汇报制度、普查值班制度、普查数据责任制度等使普查各阶段的工作章可循,有序进行。由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普查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对普查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狠抓重点,确保工作有的放矢。重点抓清查底册整理。利用10天的时间,收集、整理部门资料和一普资料,进行计算机对比排重,形成分地域的清查底册,发放到乡级普查办。抓清查重点区域。长寿街道办是新乐城区管理机构,经济普查调查对象户数约占新乐市总户数的26%,是新乐市单位清查工作的重点区域。多次专门到长寿街道办督导、协调,就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有力地推动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抓清查重点专业。加强对服务业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服务业清查工作小组,充实4名业务骨干参加服务业清查工作。重点抓 “三下”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重点抓拆迁单位底数。加强与城建部门的联系,全面了解拆迁情况,摸清底数,确保清查不重不漏。重点抓数据评估分析。对清查数据进行评估分析,通过分析找差距,有重点地进行查遗补漏。严格把关,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严把审核关。组织普查指导员对清查表进行自审、联审、互审、查遗补漏、统一编码,基本消灭表上错误,将差错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严把录入关,减少再生性错误。抽调10名熟悉微机操作的普查业务骨干负责对清查表进行录入。为减少再生性错误,设置两名录入监督员,随时随机抽取已录入的清查表和原表信息进行比对,发现错误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提高录入质量,最大限度降低人为再生性错误。

2008~2009年,组织全市近1200名普查员历经5个月的辛苦工作完成对全市179个普查小区、1564家法人单位、213家产业活动单位、23494户二三产个体经营户的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两个阶段的工作,从2009年3月份经济普查进入数据处理阶段以后,统计局又成功组织全市23万张经济普查表集中审核、评估、质量抽查、普查表录入改错等工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放弃34个节假日,晚上加班180人次,全力以赴投入到普查工作中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历时8个月,圆满完成经济普查清查、入户登记、数据处理、审核评估、抽查验收、总结表彰等主要阶段的工作。

2013年5月,新乐市政府下发《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政〔2013〕27号文件),成立新乐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8月、9月,各乡镇、各部门和村级的普查领导机构组建完毕,共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1260名。10月22日,召开新乐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动员大会及业务培训会议,对经济普查进行全面动员和培训。制定出台《新乐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包乡、包居委会责任制度》等工作制度。经济普查成员单位共分成12个小组,每一组包2个乡镇或2个居委会,全程对普查各阶段进行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完成对2650个法人单位和10064户个体户的核查。

2014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从1月份进入普查登记阶段,统计局组织全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2870个法人单位,30000多个体经济单位通过PDA电子设备进行现场登记。5月,通过国家、河北省 、石家庄市三级对经济普查数据的抽查验收。

2015年,完成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收尾阶段的工作,对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主要专业共写出相关分析15篇。石家庄市政府给予二等功奖励。新乐市经济普查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

【农业普查】 2004年,建立县、乡、村三级普查机构,保障农业普查。

2006年4月,新乐市组建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并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6月,全市12个乡镇也分别建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建立和健全村级普查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市农普查办紧密结合新乐市实际,制定《新乐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时间安排》,对普查的20个工作项目,84项工作内容的完成时间进行明确,提出实施方案和预案。进行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根据石家庄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市农普查办在8月进行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通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填写普查表,获得大量的普查经验,为普查的全面展开奠定业务基础。对“两员”进行业务培训。分别在8月份和9月份选调38名普查业务骨干分别参加省、市两级业务培训,为新乐市农业普查业务培训培养师资力量。11月22日,召集由成员单位参加的农业普查协调会。11月23日,召开农业普查动员暨培训大会,对全市360多名普查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11月23日至12月1日,对全市12个乡镇的1787名普查员的分期进行培训。

2007年,统计局组织全市2000名普查员历时6个月,完成对近10万农户的入户登记、对全市22万张普查表集中复查、质量抽查、光电表转抄、普查表录入、改错等工作,农业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6年,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野外遥感测量工作和“三农”普试点工作。

【全国第二次R&D资源清查】 R&D资源清查工作每十年进行一次。此次清查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清查时期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新乐市按照国家方案要求,9月15日,成立由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的主管领导组成的新乐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名业务人员组成的清查工作办公室。9月16日,组织召开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清查工作。会上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新乐市R&D资源清查的通知》《清查工作总体方案》《清查摸底工作方案》。此次清查分清查摸底和正式清查两个阶段进行。9月底,完成对全市第一批164家调查对象的摸底调查,并进行数据处理和上报。12月,对最后进入清查的141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发放报表。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9年12月11日,新乐市政府下发《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新政〔2009〕75号),市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启动。

2010年,组织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普查宣传发动、普查业务培训、调查摸底、入户登记、普查表审核和抽查验收、光电录入等阶段工作。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和全市2200名普查员一起发扬统计团队精神,发放宣传资料11万多份,对全市12个乡镇(街道)的191个普查区,1585个普查小区共13万户进行入户调查,填写普查表16万余张。12月12日~15日,组织60名工作人员,完成16万余张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和数据核验工作,新乐市人口普查重点环节工作基本结束。

【人口抽样调查】 2005年,在1%人口抽样调查中,新乐市有11个村被抽中,分布在四个乡镇,样本总户数为1200户,总人口为4600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调查时点为11月1日零时。按户填报的项目主要有户的基本情况、住房情况等共20项,按人登记的项目主要包括人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情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婚姻生育情况等共35项。为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统计局采取 “一竿子插到底”的培训方式,直接培训到普查员,并采取现场试填的方法来检查培训效果,当场发现问题并给予解决。实行“一对一”包村责任制。由11名业务骨干,对11个村进行业务指导。采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调查表的收集,又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到被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认真地检查督导,从源头上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通过调查,及时掌握新乐市人口变动以及人口计划执行情况,为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掌握人口增长情况提供可靠的人口数据。

2006年, 在第二季度和三季度进行两次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涉及8个乡镇16个村(居)委会,样本总户数980户,总人口3400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按户填报的项目有20项,按人登记的项目35项。在此项工作中,全力以赴,从调查培训到调查表录入全程追求高质量,在单位抽调16名业务骨干,分包16个村,实行“一对一”包村责任制,负责对各村进行业务指导,从源头上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获得大量的人口变动及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劳动力就业情况等资料。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从5月正式启动,新乐市认真开展方案制定、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选调、业务培训、工作试点、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11月开始用PDA专业设备对抽中的1251户入户信息登记。是年12月底,圆满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统计资料开发和统计信息服务】 2004年,新乐市统计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建成小康社会新乐市的距离有多远”“农业产业化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农民增收潜力何在”“专业市场的发展途径”“特色产业(西瓜、花生)产业化现状”“价格因素对经济的影响”“粮食直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等课题进行调查,取得大量一手资料,写出调研报告8篇,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重要的经济情报。编印《新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编制《新乐市主要经济指标月度公报》12期、《新乐市经济运行季度分析》4期。

2005年,开展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为深入实施科技强市战略,加快产业提升和结构调整提供依据。编制《统计月报》十二期,出版《国民经济统计提要》使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新乐市经济运行情况。写出《新乐市民营经济发展及现状》《新乐市服务业形式及前景》《工业速度同步提高,发展后劲仍需增强》《2005年上半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行情分析及下半年走势展望》等42篇统计分析报告,对外提供各种统计服务200多人次,出具各类数据证明50多份。

2006年,开展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工作,使市委、市政府领导正确掌握新乐市社会科技基本情况、科技效益、科技发展进程等,为深入实施科技强市战略,加快产业提升和结构调整提供依据。编制《统计信息》十二期,出版《国民经济统计提要》使领导在第一时间掌握新乐市经济运行情况。写出《解读普查数据共建设和谐新乐》《扬帆新乐》《建筑业发展之我见》《2006年上半年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行情分析及下半年走势展望》等46篇统计分析报告,对外提供各种统计服务230多人次,出具各类数据证明40多份。

2007年,建立数据分析预测评估制度,每月搜集全国、河北省、石家庄市等各级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对新乐市重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每月编制月度《统计信息》,年底编印年度《新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要》,及时提供给领导和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年共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12期360份,提供统计咨询服务300人次。撰写《服务业现状、问题及对策》《新乐市上半年城镇居民收支情况简要分析》《新乐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分析信息35篇。政务信息被石家庄市统计信息网采用29篇,采用量全市第二。及时掌握省市对乡镇社会发展经济指标的排位情况,对新乐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中综合位次被挤出前30强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河北省评定百强乡镇千强村的指标体系进行分析说明,结合重点经济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召开数据分析会3次,组织乡镇统计员培训2次,加强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和关注。

2008年,向新乐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12期共计360份,提供统计咨询服务320人次。撰写《服务业现状、问题及对策》《新乐市上半年城镇居民收支情况简要分析》《新乐市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新乐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等统计分析信息。全年共上报政务信息88条,被政府采用20条,石家庄市统计信息网采用64条,信息采用总量列全市第二名。

2009年,提供《统计信息》12期,提供统计咨询服务400人次。在5月和10月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和经济普查数据开发活动。撰写出《规模以上工业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成为新乐市工业新的增长点》《1-5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改革促发展、风雨铸辉煌》《新乐市“重返30强”指标争先进位调研情况分析》《关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思考》《从经济普查看新乐市批发零售业发展状况》《关于新乐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文章30多篇,统计工作信息反馈60篇。

2010年,向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12期,提供统计咨询服务460人次。进一步加大统计分析和信息工作力度,局领导带头撰写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成果丰硕。共撰写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固二强三优结构营造大发展、丽市靓景高站位建好大家园》《新乐市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等调研文章18篇,其中,市局内网采用5篇,局长秦福利和副局长沈才军联合撰写的《固二强三优结构营造大发展、丽市靓景高站位建好大家园》获河北省统计局2010年度应用分析三等奖,《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河北统计信息》上发表。统计工作信息反馈60篇,其中市委、市政府采纳2篇,市局内网采用45篇。

2011年,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主要指标调研和监测分析工作,做好深度分析,为36项指标保位进位积极工作。围绕“节能减排”“工业突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分析。统计局成立数据分析领导小组,每月对重点行业运行状况及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和监测,每月及时整理发布《统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利用统计资源,扎实开展统计专题调研和统计数据开发活动。能源、工业、投资等专业人员围绕“节能降耗”情况、“工业聚集区”运行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和分析,及时掌握大量一手资料,撰写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全年编印《统计信息》12期。撰写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30篇,其中《解读普查数据,关注人口问题》《新乐市妇女儿童终期监测报告》《科学统计再谱华章》等18篇分析被石家庄市统计信息网采用、《转移性收入如何在农村住户记账中体现》《新乐市春管得力,小麦苗情良好》《新乐市生猪生产现状与思考》3篇分析被省局内网采用。上报政务信息50篇,其中35篇被石家庄市统计信息网采用。

2012年,共向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12期,提供统计咨询服务560人次。共撰写出《静态的数据流动的信息绘就新乐人口的分布与迁移》《农业生产稳健向好 后期工作不容松懈——新乐市2012年上半年农业经济形势分析》《新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等调研文章53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市局内网采用28篇,孙红毅撰写的《新乐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初探》在《河北统计信息》上发表。统计政务信息反馈84篇,其中市局内网采用27篇,市委、市政府采纳5篇。

2013年,坚持每月编印《统计信息》,每季撰写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分析。对工业能耗进行专题分析,及时提出统计监测意见。对粮食生产、畜禽监测、文化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对新乐市全面建设小康指标进行分析,提出统计监测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39篇,23篇被市局统计信息网采用。认真为有关部门做好咨询服务,全年共提供统计咨询服务596次。

2014年,坚持每月编印《统计信息》,每季撰写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分析,年度编印《国民经济统计提要》。建立由发改、工信、环保、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参加的统计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的统计监测工作力度。对新乐市全面建设小康指标进行分析,提出统计监测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2016年,坚持每月编印《统计信息》,每季撰写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分析,编印《统计提要》。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建立由发改、工信、环保、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参加的统计监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畜禽监测、粮食测产、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工作的统计监测工作力度,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依法及时公布统计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主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数据分析,积极与省市统计部门沟通,主动邀请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加强与兄弟县市数据的对比分析,适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及时为新乐市争先进位做好统计监测服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新乐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接受省统计局工作巡查】 2010年,制定迎接河北省统计局统计巡查的自查方案。通过一个月的自查整改,对320个基层单位报表及基础资料进行规范完善,发现问题15项,采取整改措施3条,完善报表基础数据113个,规范报表项目56项,规范基层档案资料66项,建立健全企业台账7家,完善各项制度5项。在这次统计巡查自查工作中,借巡查东风,加大行政推动力,以查促管,统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5月11日,省统计局巡查组一行45人对新乐市的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执法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等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巡查组对新乐市统计整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基层基础建设】 2011年,全面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基本实现统计机构网络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资料档案化。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专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对基层培训人数达665人次,指导乡镇统计站对统计专职人员进行选配,进一步充实基层统计队伍,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2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基本实现统计机构网络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资料档案化。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专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累计对基层培训人数达897人次。指导帮助12个乡镇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

2013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乡镇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评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统计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账、资料管理、信息报送等统计工作制度。充实力量,壮大基层统计队伍。在全市12个乡镇设立统计站,按照3万人以上乡镇设置3—4人、3万人以下乡镇设置1—2人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增配6名大学生充实到统计队伍,配齐配强专职统计人员,实行专人专职负责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增加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先后投入资金22万元,购置21台电脑、15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统计局和12个乡镇统计站配备专用电脑,并对统计内部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从国家到基层报表单位之间的联网。投入7万元建成统计视频会议室,有效改善统计工作办公条件。全年累计对基层培训人数达897人次。

2014年,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乡镇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评办法》等文件,充实统计队伍,对24个专业实行专人专职负责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账、资料管理、信息报送等统计工作制度。完善出台乡镇统计垂直管理相关文件制度,通过省市两级对乡镇统计规范化工作和乡镇统计垂直管理两项工作的专项验收。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对统计内部信息网进一步升级改造,确保基层报表直报工作顺利推进。加强普法宣传和业务培训。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采取电视、广播、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普法讲座。利用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三经”普法业务培训等形式,以会代训,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规进行培训1023人次。

2015年,认真执行《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乡镇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评办法》,充实统计队伍,对24个专业实行专人专职负责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账、资料管理、信息报送等统计工作制度。从源头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对基层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规范基层统计资料,完善档案管理,被省局评为“2015年度统计规范化省级优秀县”。对统计信息网络进行升级改造,确保网络畅通。加强和工商、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实现基层相关信息的即时共享,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15年来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培训236人次,企业创新调查培训200人次,住户调查培训205人次,工业、能源、农业、工资专业等培训424次,共培训1600多次,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

2016年,充实统计队伍,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对统计专用网络进行及时的更新升级,宽带由原来的普通4兆升为光纤20兆,加强和工商、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实现基层相关信息的即时共享,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16年企业创新、住户调查、小康监测、四众企业调查、农业普查等培训共650人次。

【信息化建设】 2011年,在乡镇统计站全部实行专机专线,保证满足工作需要。对统计信息网进行升级改造,设置防火墙,提高网络防御能力,提高网速。对版面进行改进,新增多个栏目,使网页更美观,查询更便捷。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网上网内容更新奖励办法,进行全局动员,丰富统计信息网页面内容,加快网络信息更新速度,统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2011年,根据河北省统一安排部署,统计系统“三上”单位(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和住宿餐饮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定期报表,实行“企业一套表”制度,就是由基层报表单位直接向省级数据处理平台报送原始数据。为有力推进新乐市“企业一套表”改革,成立“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总体负责“一套表”网上直报工作的推行。组织专业人员分组对全部“三上”企业的统计员配备、核计专用电脑配备等情况进行前期调查,摸清底数。新乐市“三上”企业软硬件配备情况及实施“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的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定期向主管市长汇报“企业一套表”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参加的“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专题工作会议,加大行政推力,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更新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三上”企业直报率100%,做到IP地址零重复,达到上级统计部门的基本要求。

2012年是深入推行“企业一套表”改革关键年份。为做好这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乐市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工业、能源、贸易、建筑业、房地产等专业的“企业一套表”报表工作的指导和监测审核,经过试点和各专业的培训,全市135家工业(能源)企业、5家建筑业企业、17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户,5家房地产企业都完成网上直报,各专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进展顺利。加强对新增实施“企业一套表”专业的业务培训力度。按照省市部署,推行科技、服务业、劳资、农业等专业的“企业一套表”工作,积极借鉴已实行“企业一套表”的专业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新增专业基层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各专业“企业一套表”工作已步入正轨,报送情况良好。

2015年,按照国家统计局提出的“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要求,对统计内部信息网进一步升级改造,实现从国家统计局到基层报表单位之间的联网,工业、投资、劳动工资等专业465家基层单位网上直报率100%,依法开展工业、能源、农业、贸易、劳资、投资等24个专业常规性调查。加强服务业、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工业聚集区的统计和监测工作,从源头控制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016年,按照国家统计局提出的“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要求,工业、投资、劳动工资等专业465家基层单位网上直报率100%,从源头控制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法制建设和执法检查】 2004年,统计局加强法制建设,在统计系统内重新组织学习《统计法》,进一步增强大家自觉运用法律的意识,提高依法治统的水平。加大对《统计法》和《河北统计监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0000份,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5月,对重点乡镇和企业进行统计执法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给处理和纠正。

2005年,统计局法制工作有新突破:建立统计法制建设的长效机制。制定《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制定统计执法“三结合”制度:集中检查和长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共举办各类统计普法培训班2期,面授普法人员达200余人。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班15人次。举办2次统计法律知识测试。在市文化广场开展2场《统计法》《河北统计条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有200多人通过统计普法测试。增强新乐市统计工作者的统计法制意识,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11月份重点检查统计单位12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1起,进行查处,罚款金额达4000元。

2006年, 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新乐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年上街宣传2次,发放10000张宣传单。深入社区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给有关部门、市区各乡镇主要领导发统计法制宣传的电子邮件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结合农业普查工作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全民“学统计法、遵统计法、用统计法”活动,提高统计法的知晓度,认知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9月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对新乐市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70家工业企业单位进行数字质量检查,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对好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差的企业进行批评,对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2家企业立案进行处理。全年共举办培训班4期,参加人数300人次,组织统计法制知识竞赛2次,参加人数180次。通过大规模的统计法制宣传和集中执法检查,有效地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2007年, 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以会代训,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学法、用法的自学性,使统计工作人员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执法检查。在4月和8月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检查重点为驻地在乡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统计基础资料不健全等现象,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奠定基础。认真贯彻落实 “五五”统计普法规划,加大统计法制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经常化、服务性统计宣传活动,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2008年,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机会,组织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法制。进行执法检查。在6月份和9月份开展2次执法检查活动,检查重点为驻地在乡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广播等媒体宣传“五五”统计普法知识。充分利用“五一”“七一”“十一”三个节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2009年,对新出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6月,市直和乡镇两个批次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4月、6月、9月开展3次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是投资项目、规模以上工作企业、劳资专业基层报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五五”统计普法规划,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经常化、服务性统计宣传活动,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2010年,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2010年是新《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查的启动之年,为切实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规范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正在进行人口普查,在10月开展统计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统计站、各有关单位的统计人员,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参加培训和考试。9月,争取到设立分考场的机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省市统一组织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历时5个月,按照动员、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进行。结合迎查工作,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立案处理,共立案6起,结案6起,其中对4家单位进行罚款处理,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维护统计法律的权威。

2011年,结合迎接国家和省数据核查组对“三上”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数据进行核查工作,对13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家限额以上批零企业、6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全部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处理,统计执法力度加大。

2012年,积极利用会议等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度。利用向实施“企业一套表”的基层单位发放联系卡的机会,向企业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页,提高相关知识的普查率。

2013年,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统计普法。采取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普法讲座、电视、广播、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上半年,对规上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迎接省市对投资、工资、文化产业等专业的核查验收。9月,重点对贸易、工业、建筑、服务业等专业新上“四上”企业进行调查,规范企业入统计手续,确保统计数据有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先后对乾元运输有限公司和盛通贸易有限公司等网上直报迟报行为立案检查和处罚。9月12日,新乐市代表石家庄市接受石家庄市人大对《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组对新乐市《统计法》的宣传、执法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依法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依法开展工业、能源、农业、贸易、工资、投资等24专业常规性调查。坚持做到依法制发统计报表、依法收集整理统计资料、依法上报和公布统计数据。465家基层单位网上直报率100%,从源头控制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014年, 结合经济普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核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重点对统计报表虚报、瞒报行为,“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拒报、迟报统计资料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共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起。通过开展统计普法、执法,切实提高全社会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统计法制工作连续多年被石家庄市统计局评为先进。

2016年,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制定完善统计“六五”普法方案,认真开展统计法宣传日活动,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普法讲座,采取电视、广播、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对统计普查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新的认识,创造良好统计工作氛围。面向广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普法。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以会代训,组织人员对统计法规进行学习,不断强化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坚持每年对拥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共对基层企业进行执法检查205次,规范36家企业台账,对126家企业进行现场指导,规范其统计基础资料达到规范要求。针对6家企业存在的个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石家庄市北极人电器有限公司统计数据瞒报行为进行处罚,给予警告及限期改正的处理。

(胡晓伟 曹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