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2004年

1. 2004年3月3日,为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及中华总工会十四大精神,中共新乐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在“富裕新乐、平安新乐、文明新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 2004年3月3日,中共新乐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动员、组织和激励全市团员青年投身“富裕新乐、平安新乐、文明新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3. 2004年3月3日,中共新乐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发挥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为“富裕新乐、平安新乐、文明新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4. 2004年3月5日,中共新乐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和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5. 2004年4月7日,中共新乐市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十六大精神,结合新乐实际,出台《中国共产党新乐市第三届委员会工规则(试行)》。

6. 2004年4月26日,中共新乐市委制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强调要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7. 2004年5月12日,中共新乐市委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8. 2004年6月10日,中共新乐市委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乐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法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9. 2004年9月2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共新乐市委、新乐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要求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品种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切实加快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步伐。

10. 2004年10月18日,中共新乐市委、新乐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实现新跨越。

11. 2004年12月3日,中共新乐市委、新乐市人民政府根据新发〔2002〕15号文件,出台《关于落实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逐步建立起功能完善、运转协调、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乡镇管理体制。

12. 2004年12月9日,中共新乐市委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新乐市乡镇(街道)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13. 2004年12月14日,中共新乐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支持政协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步伐。

14. 2004年12月28日,中共新乐市委出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重大问题,紧密联系执政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形成“干事、创业、为民”的良好氛围。

15. 2004年12月30日,中共新乐市委出台《新乐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明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制定实现奋斗目标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

16. 2004年12月31日,中共新乐市委、新乐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落实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对编制适用范围、要求及组织实施的措施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