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工作

地震工作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紧紧围绕新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防震减灾发展为主线,强化工作措施,以全面提升防震减灾工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综合管理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不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加强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新乐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为县域经济服务。

2004年,新乐地震观测台在石家庄市地震局组织的年度地震资料质量检查评比中,地磁核旋观测资料获第二名,地磁三分量及数字化核旋观测资料获优秀奖。2008年,新乐市地震局在河北省地震局观测资料评比中,定点核旋观测荣获全省第三名。2009年,积极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新乐市防震减灾规划的落实和监测、宣传、审批工作,新乐市的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得到提高。2011年,新乐防震减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冀政〔2010〕114号),认真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新乐市防震减灾工作,始终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这一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宗旨,加快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2012年,全面落实国务院、河北省政府、石家庄市政府三级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各项工作。2016年,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的防震减灾环境。

【地震监测预报】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最基础的一项工作,也是防震减灾的重要内容。2004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地震台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地震观测任务,并将数据汇总后上报到国家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地震局,没有误报、漏报一条数据,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在完成观测任务的同时,台站工作人员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及时进行周、月、季度、年度地震会商,为上级部门的地震预报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可靠的分析资料。

2005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圆满完成全年观测任务,及时向国家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地震局上报观测数据,无漏报、错报等现象发生,为上级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分析预报资料。台站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探索科技创新,自主研发的CB-3W全自动报警器列入石家庄市科技计划,并获河北省地震局防震减灾三等奖。

2006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地震台始终坚持地震监测预报为新乐市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宗旨,加强日常值班和系统维护工作,认真填写每天的观测日志。地震活动和地震前兆信息分析、处理及时准确。在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常规工作的同时,新乐市地震办公室还加强了“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2007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地震监测管理工作,使各测项运转率达99%以上;完善责任制,对每个测项都制定了相应的防雷避雷应急措施,建立健全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观测质量得到保障。是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地震台的地磁观测项目在全省的观测质量评比中名列前茅。

2008年,新乐市地震局始终坚持严谨的态度、科学的精神,把地震监测预测作为防震减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搞好观测设备的运行维护。按照法律规定和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地震观测站的工作,数字化核旋FHD-1、大地电场ZD9A、地下深井摆、人工模拟核旋均运转正常。认真进行地震短临预测。每天按时取样观测,采集传输数据。及时向国家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地震局上报数据,为地震趋势分析判断提供参考。认真进行地震趋势分析。坚持每月分析会商制度,加强对各种观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充分利用市内外观测资料,努力提高地震分析会商质量,为系统内提高监测预测准确性做好基础工作,提供基础意见。重视台站管理和基础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台站管理制度,将责任细化,明确分工,科学管理。在台站基础建设方面下大力气,翻修了台站前院危墙,改造了供电线路,绿化了台站后院,改善了办公环境。从而保证了台站的观测环境,符合监测标准。加大各级地震经费投入。增加了台站管理经费,保证了台站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动物宏观点、哨的投入也相应增加,新增87个动物宏观点、哨,遍布新乐市全境,使得新乐市的群测群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9年,新乐市地震台站完成全年观测任务,及时向国家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地震局上报观测数据,无漏报、错报等现象发生,为上级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分析预报资料。新乐市地震局筹措资金,对新乐市地震台站的危墙、危房、漏房等进行了加固维修,为仪器的正常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进行震情会商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台站观测数据进行周会商、月会商、季会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地震局联系,排危险于萌芽状态之中。积极完成石家庄市地震局组织的半年及年度会商任务,为石家庄市地震局的分析预报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受到石家庄市地震局领导的充分肯定。新乐市地震台站在河北省地震局的观测资料评比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河北省地震局领导的好评。

2010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对台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大家及时掌握新的观测方法和观测技术,圆满完成了向国家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和石家庄市地震局报送观测数据的任务。

2011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认真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无漏报、误报现象发生,观测资料翔实,记录充分,档案存放完整。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周、月、季、半年震情会商制度,有异常情况紧急会商,并编写意见参加市局会商。对新乐市各乡镇、街道办以及行政村的防震减灾助理员重新进行了详细的登统,以便对新乐市的地震前兆异常情况及时掌握、分析和处理。

2012年,新乐市强化监测预报工作,提升监测预报能力。为切实把监测预报工作落到实处,新乐市地震局重点做了以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筑牢监测预报基础。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认真开展周、月、半年、年度会商,并根据震情需要临时召开会商会议;按时报送观测数据和各类会商报告;对台站仪器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对地震观测站管理,制定台站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台站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台站仪器维护对台站进行环境优化和硬件设施改造。强化台站改造,提升监测能力。通过积极与省市地震局联系沟通,11月,河北省地震局对新乐市地震观测站现有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12月1日投入正常观测。新仪器观测精度高,可连续不断地为国家、省、市地震局提供更加可靠的观测数据。加强宏观观测,完善地震观测体系建设。根据河北省地震局、石家庄市地震局的要求,经过认真筛选,在新乐市东名村、小牛村各建立动物宏观观测点1处、聘请地震观测员1名,地震预测能力进一步提高。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震情监视。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中共十八大等重要活动期间,加强对震情的监视和跟踪,确保了全市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地震安全。新乐市地震局为了改善观测站办公条件,保证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对地震观测站房屋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台站办公环境。

2013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地震监测工作成效明显,圆满完成地震监测预报任务。认真落实了震情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并落实地震异常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及时准确地为政府提供了地震趋势意见。认真做好震情跟踪工作。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地震局震情跟踪方案,及时分析处理前兆台站观测数据,对观测数据异常进行了跟踪、分析及研判。其次,完成了地震观测站办公环境的升级改造,保障了地震监测台网观测设备正常运行,为省、市地震分析部门提供了连续、准确、可靠的地震观测数据,地震观测资料得到上级好评。其次,认真做好群测群防工作,通过筛选,以农村养殖户为依托,建立了2个宏观观测站,开展动物宏观观测及信息收集。

2016年,新乐市地震台圆满完成全年观测任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防震减灾重在预防,关键在管理。2004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力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和服务。同时加强了与计划、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就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提出了具体意见。

2005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全面加强防震减灾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对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审批的违法工程,及时进行了查处,并限期改正,同时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进行处罚。未受到群众投诉,无一项违规违纪记录,树立了地震部门的良好形象。

2006年,按照“防灾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新乐市地震办公室以防震减灾规划为龙头,以抗震设防为抓手,以软环境治理为契机,以全面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为突破口,着力抓好震害防御工作,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研讨抗震设防工作新思路;通过到其他县市考察学习,学习和吸收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新乐市地震办公室通过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提出了符合新乐市实际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结合软环境建设,着力提升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水平。

2007年,为提高办事效率,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进入新乐市行政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和内容,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便于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也作为建设工程的一个要件正式进入审批程序。一般建设工程备案登记实行档案化管理,重大建设工程严格履行地震安评程序和审批程序,保证了对辖区内的重大建设工程能够及时进行信息跟踪和执法检查。

2008年,新乐市地震局认真履行职能,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部门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与发改、建设、教育、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基本实现了将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建设工程审批、核准程序。按照新乐市政府的安排,新乐市地震局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窗口,为新乐市的经济发展服务。同时,新乐市地震局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上门为私营业主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手续,社会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所办理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确认手续和所督促的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动参数复核),涉及学校、幼儿园、供水、计划生育、司法、妇幼保健、卫生院、扶贫搬迁等部门和行业的建设工程。通过一年的努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已逐步成为地震部门提高社会显示度和公信度的重要突破口。

2009年,新乐市地震局窗口工作人员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信念,积极推进“阳光工程”,使审批环节完全透明化、公开化,按时办结,全年审批10余件,得到项目单位好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进行执法检查,查处未办理抗震设防确认手续建筑工程10余起,分别进行了责令改正、罚款以及起诉。

2010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积极推进阳光审批,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信念,使审批环节完全透明、公开、按时办结,得到项目单位好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未办理抗震设防确认手续建筑工程进行执法检查,视情况分别进行了责令改正、罚款以及起诉。

2011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以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年内认真开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批了11项建设工程项目,对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审批的违法工程,及时进行查处,并限期改正,同时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进行处罚。

2012年,新乐市地震局加强震防管理,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为确保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审批,全年共审批新建工程59项,确保了新建工程的地震安全。加强地震行政审批工作指导。为方便审批,减少工作环节,制定了《新乐市地震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实施办法》,规范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并联审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为进一步依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了《新乐市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法定职能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并以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的名义下发到相关部门和乡镇。

2013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震害防御能力不断的增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服务工作,积极创建标准化行政服务窗口,彻底转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努力使窗口成为地震工作规范管理、勤政府为民的“第一形象”。严格执行地震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查处在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依照《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建设单位和业主,坚决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整改。

2014~2016年,新乐市地震台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在源头上的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严格执行地震行政许可审批,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应急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之一。2006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按照上级地震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强化基础,完善制度,充实手段上下功夫,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并根据新乐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新乐市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于2006年9月1日实施。

2008年,面对严峻的地震形势,新乐市地震局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随时绷紧防震抗震这根弦,思想上、工作上随时处于应急、应震状态。特别是在5·12汶川大地震以后,新乐市地震局及时采取措施,紧急予以应对。加强了震情值班,实行“五加二、白加黑”24小时不间断值班,及时了解地震的影响,密切关注受灾情况。对受损仪器进行及时抢修,进行加密观测,及时排除异常,进行异常紧急会商,密切关注异常趋势。及时向新乐市委、市政府报告地震情况,提供决策参考。及时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积极援助灾区人民。及时开展地震知识宣传,澄清社会上对地震的一些模糊认识。通过多次紧急应对地震灾害的实践,地震应急反应机制受到检验,应急反应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2009年,新乐市地震局协助新乐市教育局对新乐市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对学校的防震、避震、应急等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在新乐市东方美术大学、新乐市师范进修学校附中、新乐市实验小学、新乐一中、新乐市长寿小学等学校组织多次防震应急演练,增强了学校的防灾减灾意识。

2010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印发了《新乐市2010年度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结合新乐市当前的地震形势,对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做到了有的放矢。按照国务院、省、市地震局的安排、部署,在新乐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对新乐市的地震应急指挥基础数据进行了登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地震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抢险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三网一员”的职责,完善了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平息了新乐市年初的地震谣传,并指定了新闻发言人,以便使新乐市人民能够获得科学的、正确的地震预报信息。在中共新乐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帮助下,依托新乐市消防大队,成立了新乐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在卫星化工厂设立了新乐市第一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2011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按照省、市地震局的有关要求,在河北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建立了新乐市首个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并对社区内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室、应急药品储备室等进行了建设,成立了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地震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012年,新乐市健全地震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反应能力。新乐市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应急观念,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由新乐市地震局牵头,新乐市教育局配合,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在每学期开始时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以新乐市消防大队为依托,组建了新乐市地震应急救援队,制定了管理制度,健全活动机制,配备应急装备,培训应急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由新乐市政府牵头,新乐市住建局、教育局、地震局三家联合,在对现有应急场所进行升级改造的同时,积极谋划了东名公园这一新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使新乐市区应急避难场所达到4处。加强应急物品管理。新乐市对已有应急装备进行登记造册,强化管理,同时更新增加部分应急装备,确保应急所需。

2013年,新乐市地震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是年,新乐市按照《防震减灾法》的要求,由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牵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新乐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新乐市地震应急预案》。在新乐市建设、园林部门的配合下,将新乐市花园广场、百福园设立为应急避难场所。

2016年 ,新乐市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应急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防震减灾宣传】 2004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防震减灾宣传计划,明确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并按计划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科普宣传周期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工作人员走上新乐市区街头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咨询活动,并在新乐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2005年,为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在《防震减灾法》颁布7周年、科普宣传周期间、7·28地震纪念日,新乐市地震办公室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上街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烈的防震减灾宣传氛围。

2006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本着“内紧外松”“积极慎重”的原则,结合唐山地震30周年和邢台地震40周年纪念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科技活动周、《防震减灾法》施行8周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了防震减灾专项宣传活动,对社会公众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2007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为有效加强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使民众掌握更多的防震减灾技能和本领,进而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新乐市地震办公室紧紧围绕“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和经常持久、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新乐市实际,在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九周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31周年等纪念日,组织开展一系列灵活多样、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图板、回答群众咨询等形式普及地震知识,提高了新乐市人民的地震应急能力。

2008年,新乐市地震局严格遵循“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本着既丰富多彩、又扎实有效,既广泛宣传、又深入人心的目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开展“四进”宣传活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地震部门的工作,提高显示度、透明度和公信度。按照省、市地震局的要求,组织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和主动防御地震灾害意识。其间,请中共新乐市委宣传部支持,在新乐市文化广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并邀请新乐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与烨京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组织了地震知识问答活动,全市的大部分厂矿、学校、乡镇都踊跃参加。四川汶川“5·12”地震期间,与新乐市委宣传部联合,从“地震是自然灾害之首恶、地震预报是世界公认的难题、依法进行地震灾害预防、用科学的方法避震和自救互救”等4个方面组织编写防震减灾和地震科普知识,以《学习地震科普知识,科学应对地震灾害》为题印制了万余份宣传单,在新乐市各乡镇、新乐市区主要路口散发,努力澄清社会上对地震的一些模糊认识,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按照新乐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全面开展了“7·28”唐山地震宣传周活动。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散发各种小册子,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社会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2009年,新乐市地震局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在新乐市文化广场宣传地震法律法规,发放资料一万余份。把“五进”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到社区、厂矿、学校、家庭和农村,发放防震、避震资料一万余份。以会代训,对全市170多名“三网一员”培训1次。

2010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多途径宣传地震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期间,在新乐市文化广场宣传地震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地震咨询,并在新乐市区主要街道悬挂防震减灾标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社区、厂矿、学校、家庭和农村,进行地震知识讲座,发放防震、避震宣传资料。2010年,新乐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力度。“5·12防灾减灾日”期间,共制作宣传展牌30块,印制《防震减灾常识读本》1000余册,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在学校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学生和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2011年,新乐市地震办公室按照“四进”活动的工作要求,采取各种方式,深入持久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做好学校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应新乐市教育局的邀请对全市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地震安全知识培训课,并向部分中小学捐赠了地震科普书籍。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把信息宣传作为提升地震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共有两篇文章在《地震报》发表。2011年,获得全省市县防震减灾综合评价二等奖,宣传专项评比三等奖。

2012年,新乐市地震局创新宣传形式,强化科普宣传成效。为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提升全市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新乐市地震局积极与省、市地震局联系,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开始后,新乐市地震局紧紧围绕2012年“防灾减灾日”主题,大力弘扬近年来在应对汶川、玉树地震中凝聚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在新乐市文化广场开展了为期3天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知识讲座、防震减灾知识展览、地震知识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500余份。7月26~28日,在纪念唐山地震36周年期间,新乐市地震局工作人员连续三天深入新乐市东阳学校、童心艺术小学、实验小学等3所学校开展“送知识进学校”地震科普图书捐赠活动。赠送的图书包括地震科普知识,防震、避震知识以及地震法律法规共五大类500余册。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2013~2016年,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