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监督管理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国土资源局坚持以服务县域经发展设为落脚点,以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为结合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与时俱新、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与合理利用,以保障发展为主题,以工作创新为主线,以“保发展、保红线”这一历史责任为统领,强化监管,敢于碰硬,不断完善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依法行政,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国土队伍,切实改善和大力提升保障发展的服务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执法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对社会经济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新乐市建设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土地变更】 2004年,新乐市土地面积780309.8亩,其中农业用地555604.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2%;其中,耕地面积440318.9亩、园地面积50369.3亩、林地面积43037.1亩、其他农用土地21879.6亩,建设用地120189.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2005年,农用土地、耕地、林地面积分别增加了4979.70亩、2313亩、1430.6亩、建设用地净增加7512.2亩,增加幅度为7.25%;其他土地增加5465.4亩;未利用土地净增加3299.4亩。2007年,在基本农田内稿建设的实施了拆除处理。完成了土地整理项目571.5亩,实现新增耕地111.4亩;完成了土地开发项目1447.23亩,实现新增耕地1396.44亩;完成了砖窑置换复垦项目,置换建设用地指标34.18亩。全年新增耕地1541.98亩。
2008年,新乐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保持在3679905亩,保护率85%以上。实现新增耕地1396.44亩。2009年,新增耕地1050.51亩。开展了邯村和李家庄三个砖窑置换复垦项目,实现新增建设用地149亩;完成了承安村、北青同村与承安、协神中心服务大厅的土地置换项目,置换面积9亩。2010年共组织建设用地共5个批次,面积254.68亩,实现新增耕地1458.52亩。2013年,全市补充新增耕地2000余亩。投资1972万元完成东、西五楼土地整理2140亩,为新乐市补充新增耕地2000余亩。
【土地出让】 2004年,新乐市出让土地2宗,批准用地面积34.36亩,用地种类为非耕地使用,面积为34.6亩。2005年,批准转让5宗,批准用地430.83亩,其中耕地43.48亩,非耕地387.35亩。2007年,挂牌出让国有土地35.96亩,出让金额1449.27万元,实现政府收益887万元;办理国有土地转让手续11宗。2008年,以拍卖和挂牌方式成功公开出让了动漫产业园、老干部宿舍等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272.8亩,实现收益2027.62万元。2009年,全年共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宗,出让宗地面积428.92亩,出让价款合计7480.09万元,实现政府收益4255.03万元。全年共办理出让土地转让工作5宗,转让总面积73.64亩。全年共收购收回国有土地6宗,储备土地面积224.17亩。2010年,完成土地招拍挂(出让)14宗,面积516.05亩,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56宗,立案73宗。2013年,共组织出让土地13宗,出让总面积527579.8平方米,出让价款22821.9449万元,代征缴纳契税912.8778万元。2015年,为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对未供地项目实行督办落实责任制,由责任科室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提前介入,主动作为,跟踪服务,督促其限期办理供地手续。推进土地资源节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共出让土地27宗,出让面积838.08亩,出让金额3.52亿元,提高了供地率。2016年,全年出让宗地14宗,面积223763平方米,出让金额20662.3097万元。
【项目建设】 共划拨土地2综,面积129.86亩,其中耕地49.86亩,非耕地80亩;建设用地12宗,面积60亩。2005年,共划拨土地2宗,面积128.4亩,其中耕地53亩,非耕地75.4亩;建设用地34宗,面积3776亩。2007年,全年为项目建设办理供地手续12宗,供地面积869.3亩。2008年,在全石家庄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为新乐市东方美院、动漫产业园、二院、杨家庄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17.343亩,完成了三个批次522.343亩建设用地的组卷上报工作。为东方美院动漫产业园、交警大队、老干部宿舍等项目供应建设用地396.66亩。
2009年,全年共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20.65亩,其中项目建设用地指标433.67亩,新民居建设用地指标86.98亩,共组卷上报8个批次项目用地、1个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1个单独选址,面积963亩。其中省重点项目64.47亩(东方美院动漫产业园50亩、协神变电站6.99亩、芦薪村变电站7.48亩);新乐市项目建设用地303.2亩(雨润110.89亩、华宝34.64亩、垃圾处理场95亩、东方美院校址22.5亩、幸福路北城镇住宅40.17亩);新民居建设项目102.99亩(堽头村11.99亩、芦新村26.79亩、彭家庄10.81亩,陆桥村7.4亩,木村16.01亩、东王庄29.99亩);城中村改造项目492.34亩(东长寿426.67亩、西长寿60.16亩、东名村5.51亩)。
2010年,新乐市共组织建设用地共5个批次,面积254.68亩,共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99亩,其中: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71.99亩,用于支持动漫产业园、卫星民爆弹药库、邯邰国土服务大厅项目建设;新民居建设用地指标29亩,用于支持何家庄、吴家庄、中同村的新农村建设。全年共组织建设用地共6个批次,面积695.29亩。
2011年,为建设的大项目跑办用地指标340.425亩。年末,共完成征收土地397.778亩,其中完成保障性住房征地16亩,解决新乐市违法占地征地340.428亩(分别为污水处理厂8.5亩、泽露日化262.704亩、垃圾填埋场54.8亩、北美花园14.424亩),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41.35亩)获省厅审批。
2012~2013年,共为河北华宝塑机有限公司、智宸投资、望峰电器、坤豪汽车配件、鑫日利再生资源等省市重点产业项目争取建设用地指标660亩,为大项目的成功落地和新乐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用地支持。
2015年,坚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发展建设用地。全年争取用地计划指标总数427亩,其中耕地275亩。完成农用地卷宗报批12个批次441.25亩,为新乐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工和建设做好了充分准备。
2016年,国土局争取计划指标总数395亩,其中耕地277亩。为新乐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以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用地保障。
【土地执法】 2004年,共清除违法建筑30起,依法没收土地1宗,清理占地43亩,共计176户,拆除违法建筑202间,围墙1030米,猪舍91个,伐树1061棵,追缴契税出让金46万元,罚款40万元。2005年,共发现违法占地25起,制止9起,强制拆除5起,拆除房屋18处、37间树木135棵,猪舍15个,围墙150米,追回违法占地9.45亩。2007年,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66宗,其中立案123宗、依法移交公安机关6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1宗,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政责任6宗,拆除违法建筑16256.75平方米,拆除围墙5300米,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9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3名暴力抗法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2008年,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违法占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145宗,拆除违法建筑14处,建筑面积6533.69平方米,占地面积19246.67平方米,拆围墙923米,恢复土地面积28.87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57件(含去年案件),经法院审查,全部受理,并对6名土地违法行为人实施了行政拘留。因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17件 ,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办案中,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2009年,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4宗,面积573.98亩。联合执法23起,制止违法用地行为5起,拆除违法占地8.43亩,恢复土地面积17.69亩,立案率100%,结案率100%。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34宗,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案件21宗,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4宗。在移交移送违法占地案件中,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人,刑事拘留1人,法院强制拆除建筑面积约2亩。2010年,新乐市共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31宗,结案117宗。重点对城市规划区、工业集中区、农民集中居住点、国道两侧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反复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全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31宗,占地面积196.78亩,其中耕地88.12亩(含基本农田38.71亩),其他土地106.44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7宗,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宗,结案117宗。2011年,立案查处95宗,面积574.7亩,其中耕地103.8亩;非立案查处3宗,其中上报拆除复耕到位2宗,总面积2.07亩(耕地面积2.07亩),非新增建设用地1宗,面积41.1亩(耕地面积39.3亩)。通过补办用地手续和拆除复耕,使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降低到了15%以下,为7.02%,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实现了新乐市“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2012年,全年共巡查共发现违法占地286宗,总面积为1692亩。其中占用耕地185宗,面积1312亩;其他农用地27宗,面积208亩;占用建设用地38宗,面积为75亩;占用未利用地36宗,面积96亩,全部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组织集中行动24次,出动车辆240辆次,人员2000余人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322平方米,拆除围墙12877米。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配合水务局对两河内非法采砂和吸铁进行了清理,查扣铲车4辆、污水泵6台,查扣电焊机1台。2013年,全年共巡查发现违法用地300余宗,组织集体执法行动23次,及时制止拆除180余宗,立案查处128宗,面积823亩(含高速路临时占地405亩),并按“六到位”的要求,全部移交移送和申请执行。
2014年,发现违法用地74宗,总面积346320.53平方米,组织集中拆除行动30余次,集中治砂、整治砖瓦窑行动20余次,出动车辆60余辆次,人员300余人次,及时拆除围墙23000米,拆除违法建筑4800平方米,扣押铲车8辆。切实有效地遏制了土地违法行为。年末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110宗,已全部录入两法衔接系统,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4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0宗。通过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工作能力,为打击涉土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保障。
2015年,由5个基层中心所、1个矿产所和执法监察局110名执法人员在基层巡查执法,为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工作。共巡查发现违法占地99宗,总面积为413.83亩,已全部立案查处。并联合公安、乡镇、电力等部门组织集中行动30余次,出动车辆170辆次,人员1040余人次,拆除围墙1600余米,违法建筑约1700平方米,扣押铲车29辆,扣押电动机17台,拆除洗沙船1个,捣毁筛沙机10余台,拆除砖窑3个,附属房屋6间,申请电力部门为16个违法占地项目停止供电。同时开展了卫片核实整改工作。新乐市2014年度监测图斑数量597个,面积9420.4亩,(耕地面积6583.5亩),通过逐块外业现场核实和内业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327个,其中合法用地图斑73个,违法用地图斑254个。
2016年,国土局由4个基层中心所和执法监察局110名执法人员常年坚守在基层巡查执法,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工作。全年巡查共发现违法占地63宗,总面积为353.67亩,制止40宗,立案查处23宗。
【基本农田建设】 2004年,新乐市规划下达基本农田面积286540亩,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86540亩,总量286540亩,其中耕地282120亩,林地2831.6亩;其他耕地1588.4亩。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367905亩,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86540亩,总量286540亩,其中耕地282120亩,林地2831.6亩;其他耕地为1588.4亩。2008年,对原有的53块基本农田永久性保护牌进行了修缮,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块块地有人管的保护格局,狠抓土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新设立了14块开发项目标志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完成了岸城土地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该项目投资480多万元,实现新增耕地1396.44亩。2009年,按照国发〔2006〕31号文件规定,提请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12份,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160份,明确了新乐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91万亩。经统计,2009年末,新乐市耕地保有量42.9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6.79万亩,保护率85%以上。2011年,新乐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万亩,39.6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重点在省道、国道沿线加强对基本农田标志牌的修建及完善,以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对耕地保护有更加深入的认识,进而增加其保护耕地的意识。新建基本农田标志牌153个。
2014年,新乐市辖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新乐市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为10万亩。最终确定该项工作的划定范围为邯邰镇15个村、东王镇7个行政村、协神乡3个行政村,共涉及基本农田面积12.1万亩,建设内容主要是修建选定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生产道路、田间道路以及各村之间连通的主要道路,总投资约5860万元。年末,该项目区内水泥路已完成90%工程量,泥结石路完成60%工程量。2015年, 按照打造土地整治精品工程和亮点工程的要求,狠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乐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0万亩,总投资约5860万元,涉及邯邰镇、东王镇、协神乡3个乡镇28个行政村,修建水泥路、泥结碎石路304条,总长度为21万余米。通过公开招标,21家施工单位中标。为确保工程质量,除监理公司进行监督外,安排专门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监理方是否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施工方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其马上停工,并现场召集施工方、监理方提出警告,待整改到位后再行施工,经过紧张施工,项目于5月底全部竣工。
2016年,石家庄市国土局下达新乐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万亩的指标,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通过认真比较和筛选,初步选定新乐市承安镇、化皮镇、马头铺镇3个乡镇29个行政村,基本农田总面积约5.5万亩。此工程由石家庄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的工程勘察设计已完成,待财政评审后,即开始工程招投标,确保2016年3月开工建设,6月竣工。按照打造土地整治精品工程和亮点工程的要求,狠抓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矿产管理与监督】 2004年,新乐市有沙坑16个,开采量146万吨,产值409万元,利润82万元,外调82万吨。2005年,新乐市有沙坑18个,开采量188万吨,产值526万元,利润105万元,外调105万吨。2007年,为强化矿产资源的管理,出重拳严厉打击了乱采滥挖现象,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规范了全市砂矿和贫铁矿开发秩序。
2008年,严格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砂矿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治理非法采铁挖砂专项活动,通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实施了打击非法采矿采铁行为“闪电行动”,保持了对非法采铁挖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到了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取缔一起,共扣押非法挖砂工具铲车18台,水泵6台,电动机2台,电缆300米,捣毁采铁设备2套,使新乐市非法采铁挖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2011年,共查处采砂吸铁秩违法采矿案件37宗,结案37宗;对盗采严重的东牛林沙场采取了用水泥混凝土封堵道路,并督促村委会对旧沙坑进行复垦,复垦面积约40亩;对曹家庄沙场查扣、扣留水泵2台、水袋50米、电缆120米、吸铁机器两台,销毁违法吸铁工具2台,采挖的沙坑已基本填平,地貌得以恢复;对车固、岸城村南一带进行了15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有效制止了盗采超贫铁矿的行为。
2012年,对两河内非法采砂和吸铁进行了清理,查扣铲车4辆、污水泵6台,查扣电焊机1台,严厉打击了违法占用耕地的高发态势,有效保护了新乐市的土地矿产资源。2014年,开展集中治砂、整治砖瓦窑行动20余次,出动车辆60余辆次,人员300余人次,及时拆除围墙23000米,拆除违法建筑4800平方米,扣押铲车8辆。2015年,拆除洗沙船1个,捣毁筛沙机10余台,有效打击了违法占地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2016年,下发新乐市矿产疑似违法图斑2个,涉及矿点2个。经核查,新乐市共涉及2个图斑(违法图斑),2个矿点均位于河道行洪区域内,已通过省厅验收。
【砖瓦窑治理】 2004年,新乐市对18家砖瓦窑逐步进行了土地清理、置换。2007年,完成了香城村砖窑置换复垦项目,置换建设用地指标34.18亩。2008年,开展了砖窑复垦工作,上报了闵镇、坚固、辛岸3个土地置换砖窑复垦项目,面积136.5亩。2010年,办理了邯村、李家庄三个砖瓦窑复垦立项工作,实现新乐市新增耕地147.72亩。2015年,新乐市共有16座实心粘土砖瓦窑,总占地1079.07亩,涉及化皮镇、承安镇、邯邰镇、马头铺镇、木村乡、街道办6个乡镇13个村。2016年,新乐市共有16座实心粘土砖瓦窑,总占地1079.07亩,涉及化皮镇、承安镇、邯邰镇、马头铺镇、木村乡、街道办6个乡镇13个村。按照省、石家庄市统一部署,将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成立了新乐市实心粘土砖瓦窑关停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市长任组长,国土、环保、发改、公安、电力、住建、财政、人社、乡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16座砖瓦窑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将每一座窑厂的建窑时间、土地权属、规划情况、可复垦面积(未挖损部分)、土地现状、审批情况以及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共组织集中行动5次,出动车辆90辆次,执法人员390人次,扣押电动机17台、铲车1辆,拆除西柴里、化皮、何家庄3个砖窑,面积265.25亩(其中拆除窑体面积近10余亩),附属房屋11间,剩余13座已全部关停取缔。
(贾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