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责任编纂:吴静

2004~2016年,中共新乐市委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逐步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新乐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石家庄市及新乐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转变监督方式,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2012年,新乐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被河北省纪委监察厅授予“案件检查工作先进集体”,被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案件检查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评为“学报用报先进单位”。2013年,案件检查、廉政宣教、纪检信访、纪检信息等多项工作继续保持了河北省、石家庄市纪检监察系统连续多年排名前列的好成绩,被河北省纪委监察厅授予“案件检查工作先进集体”,被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授予“纪检监察工作实绩突出单位”“案件检查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优胜单位”,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评为“学报用报标兵单位”。2014年,被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授予“案件查办工作先进集体”“纪检监察信息事迹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