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2025年09月26日
2005年
1. 2005年3月4日,中共新乐市委作出《向贾银龙同志学习的决定》。决定追授贾银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贾银龙牢记宗旨、淡泊名利、爱岗敬业的高尚情操和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可贵品质。
2. 2005年3月20日,中共新乐市委发表《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四助”活动的安排意见》。为推动全市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根据石家庄市委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助学、助残、助孤、助老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干部“四助”活动。
3. 2005年6月29日,中共新乐市委、新乐市人民政府做出《关于表彰第二届新乐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的决定》。决定授予刘惠敏等10人第二届新乐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授予康秀建等10人第二届新乐市“优秀青年”称号。
4. 2005年12月26日,中共新乐市委制定了《关于构建“和谐新乐”的意见》。指出,构建“和谐新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是“建设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目标要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加强,社会公平与正义进一步得到体现;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安定有序局面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更加深入,公民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风气健康向上,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进一步融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得到缓解;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