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社会保障局依靠法制监督、行政制约、制度规范、宣传引导等综合措施,开展社会保险及劳动监察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坚持“抓扩面、促征缴、强管理、搞服务、保稳定”,强力推进扩面,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对已纳入制度覆盖人群,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社保、了解社保、议论社保、积极参保的氛围。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月和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发宣传册,发放明白纸,稳步提高参保率.协调地税加大依法征缴力度,协调卫生局、公安局、教育局、工促局等部门对其下属单位加大清欠和促缴力度,责成劳动执法部门加大监察力度。与安监局配合,抓好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与住建局配合,抓好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与食药监局配合,抓好药店和餐饮业参保工作;与工促局和工管办配合,抓好新上企业和私营企业参保工作。2004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新增640人,医疗保险参保新增2621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304人,在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总量减少的情况下,参保人数保持上升势头。2016年,进一步加大保险费用征缴力度,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提高社会保险范围,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企业养老保险】 2004年,企业养老保险筹集4449万元。2005年,企业养老保险筹集3430万元。2010年,征缴养老保险费6830万元,为4950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1540万元。2012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8960人,征费6300万元,支付企业养老保险费5964万元,结余336万元。2015年,参保23696人,完成年任务23676人的100.1%;净增参保970人,完成年净增950人的102.1%;核基7752万元,完成年任务6450万元的120.2%;征缴养老保险费8550万元,完成年任务8500万元的100.6%;为5685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5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1亿元;为5332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13.7万余元。2016年,参保24617人,完成年任务24438人的100.7%;净增参保850人,完成年净增任务730人的116.4%;核定缴费基数9210万元,完成年任务9202万元的100.1%;征缴养老保险费8940万元,完成年任务8926万元的100.2%;为610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6507万元,基金累计结余9133.4万元;为5680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标准,人均月增155.5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012年,参保12820人,筹集养老保险费9044万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费8044万元,完成年任务7600万元的105.8%;为309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891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824.5万元。2013年,养老参保11823人,保险征费6100万元,支付养老保险费7430万元,结余-1330万元。2014年,参保13108人,筹集养老保险费14730万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费10189万元;为3419名年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335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621万元。2015年,应参保212734人,实际参保206017人,参保率达96.8%;筹集养老保险费5495万元,其中征缴185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56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为60076人发放养老金461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088万元。2016年,参保13101人,筹集养老保险费14189万元;为361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459.4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346.5万元;为3307名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234.5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参保144491人,其中新参保8575人,续保132012人,续保率达到98.06%,完成年续保任务92%的106.6%;征缴养老保险费1866.14万元,为51443人发放养老金2897.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777.96万元。有47808人开始直接领取养老金。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7.8%。2016年,应参保214765人,实际参保211718人,参保率98.6%;筹集养老保险费8021万元,其中征缴1918万元;为62737人发放养老金5894.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319万元。

【失业保险】 2004年,失业保险收缴321.7万元。2005年,失业保险收缴160万元。2010年,失业保险参保13685人,征费501万元,支付193.99万元,结余307.01万元。

【职工医疗保险】 2004年,医疗保险收入987.4万元。2005年,医疗保险收入997万元。2010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5032人,征缴职工医疗保险费3113万元,支付2759万元,结余354万元。2012年,参保26769人,完成年任务24480人的109.4%;征缴医疗保险费5798万元,完成年任务3604万元的160.9%;基金支出4896万元,累计结余5165万元。2013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5032人,征缴职工医疗保险费3113万元,支付2759万元,结余354万元。2015年,参保27419人,征缴医疗保险费7768万元,基金支出6671万元,累计结余8347万元。2016年,参保28216人,征缴医疗保险费8273.9万元,基金支出7555.1万元,累计结余9565.1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13年,筹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1920.9万元,基金支出1111万元,累计结余1544.9万元。2014年参保39850人,完成年任务39150人的101.8%。2015年参保49406人,筹集医疗保险费2084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市各级财政补助1852万元,基金支出1572万元,累计结余2721万元。2016年参保55375人,筹集医疗保险费2495.2万元,其中征缴382.8万元;基金支出2260.9万元,累计结余2992.7万元。

【新农合工作】 2006年11月10日,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启动会,制定方案,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全市农民参合率70%,有效解决农民有病无钱看和有大病无能力看的问题。2010年,参保374250人,参合率97.45%。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98.5%。

【工伤保险】 2004年,工伤保险费收缴7.3万元。2005年,工伤保险费收缴48万元。2010年,企业工伤保险参保14150人,征费664万元,支付640万元,结余24万元;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8264人,征费83万元,支付66.9万元,结余16.1万元。2012年,企业工伤保险参保17642人,完成年任务17631人的100.1%;净增参保2010人,完成年任务1900人的105.8%;征缴工伤保险费454.3万元,完成年任务410万元的110.8%;基金支出973.7万元。事业工伤保险参保8805人,完成年任务8800人的100.05%;征缴工伤保险费121.5万元,完成年任务92.8万元的130.9%;基金支出55.3万元,累计结余84.1万元。

2013年,企业工伤保险参保14150人,征费664万元,支付640万元,结余24万元;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8264人,征费83万元,支付66.9万元,结余16.1万元。

2015年企业工伤保险参保20400人,完成年任务20338人的100.3%;净增参保1562人,完成年任务1500人的104.1%;征缴工伤保险费714.2万元,完成年任务700万元的102%;基金支出1690万元。事业工伤保险参保8793人,完成年任务8789人的100.1%;征缴工伤保险费123.2万元,完成年任务115.1万元的107%;基金支出58.6万元,累计结余109万元。

2016年,企业工伤保险参保24121人,完成年任务23259人的103.7%;净增参保2662人,完成年任务1800人的147.9%;征缴工伤保险费998万元,完成年任务900万元的110.9%;基金支出2438万元。事业工伤保险参保8871人,完成年任务8789人的100.9%;征缴工伤保险费196.6万元,完成年任务129.1万元的152.2%;基金支出266.7万元。

【生育保险】 2010年,生育保险参保12142人,征费104万元,支付120万元,结余-16万元。2012年,参保17477人,完成年任务17174人的101.8%;征缴191万元,完成年任务149.2万元的128%;基金支出166万元,累计结余263.5万元。2015年,参保19682人,征缴生育保险费381万元,基金支出113.5万元,累计结余710万元。2016年,参保19896人,征缴生育保险费262.6万元,基金支出314万元,累计结余654.5万元。

【档案管理】 2005年8月,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做好断保职工续保及职工退休服务工作,人事劳动局组织保险福利科、社保局、就业局相关人员联合办公,解决职工在社会保险、退休等方面的问题。共核定工龄2950人,其中个体2500人,企业450人,补充档案41人;办理特岗确认31人,企业病退10人,事业单位退休82人,事业单位病退18人;为因档案问题难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办理续缴手续,共补缴养老保险1500万元。

2006~2016年,加快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进程,更好地为参保对象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加强对各类档案材料的登记、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善档案归档交接记录;制定档案借阅制度,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目录,为档案借阅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服务。按照上级要求,分别对管理类、征缴类、待遇类、稽核类、报表类等业务进行整理、分类立卷、装订、上架。接收各类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历年企业退休人员档案。

2016年,共接收存档各类业务档案1255卷(本)、社会保险管理类5卷、征缴类1卷、养老保险待遇类18卷、工伤保险待遇类25卷、稽核监管类5卷、财务档案1156卷、文书档案33本,接收企业退休人员档案412份。

【退管服务】 2010~2016年,定期召开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开展送温暖办实事活动,元旦和春节期间,对高龄、重病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为65~66岁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免费体检;为全市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2016年,“九九”重阳节期间,为536名70岁的离退休人员开展了祝寿活动。

【资金跑办工作】 2012年,社保局加大资金跑办力度,到位资金8521万元,其中争取到省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4404万元,中央、省居民养老保险调剂金2846万元;争取到中央、省级居民医疗财政补助金1271万元。

【内控管理】 2012年,为切实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运行风险,规范业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社保局以业务管理和基金管理为重点,积极推动内控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能,合理确定岗位、明确责任、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工作经办行为;二是规范各项业务办事流程,严格按流程办理业务,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不失位;三是严格执行电脑制单、按单收支制度,严禁手工办理业务,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稽核工作】 2015年,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制度规定,以社会保险费的足额征缴和扩面为目标,以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为手段,多次对参保单位开展稽核工作。共稽核企业116家,5368人;稽核机关事业单位128家,5419人。

2016年,共稽核企业126家,5237人;稽核机关事业单位125家,5435人,有效预防参保单位少报、漏报,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加大对“两定点”的稽核力度,多次深入各定点医院、药店开展实地稽核,有效预防冒名住院、挂名住院和违规刷卡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医保市级统筹】 新乐市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别于2013年12月1日、2014年1月1日实行市级统筹。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与报销,社保局分别与省人民医院、省二院、省三院、省四院、省儿童医院、石家庄市人民医院、石家庄市二院、以岭医院等九家医院签订就医即时结算协议书,从2015年1月1日起,在这些医院住院可实现即时报销,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

【社保服务】 2015年9月,社保局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进行整体搬迁,由原办公地点搬迁至人社局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为规范大厅公共秩序,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群众,制定大厅管理制度、值班主任代班制度、经办服务制度、大厅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项业务全面启动,实现经办“一条龙”服务,切实方便广大办事群体。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 2016年,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31日,新乐市出台了《新乐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新乐市新农合的职能、机构、编制等各项工作全部整合完成。

【监督检查】 2016年,为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市政府出台《关于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抽调精干人员,专门成立医药监督检查科,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和不定期深入各定点医院、药店、村卫生室进行实地检查,有效预防了冒名住院、挂名住院和违规刷卡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维护基金的健康稳定运行。

(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