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健康
【概况】 2004~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改革创新、务实高效、利益调节、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保先进档”(确保二档先进,力争进入一档)为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为第一要务,实施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2004年,新乐市人口出生率10.24‰,合法生育率87.68%,一孩巩固率29.80%,统计求实率为98%,性别比为107,各项指标均完成了责任目标。2006年,一孩家庭巩固率为32.71%,比上年同期提高2.27个百分点。独生子女家庭领证14.42%,市、乡两级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服务79159人次,药具知识知晓率达到90%,超额完成责任目标。2008年,人口出生率11.20‰,性别比108,政策生育率88.46%,一孩家庭巩固率35.09%,独生子女家庭领证率5.56%。2014年,人口出生率13.25‰,性别比107,政策生育率82.8%,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2016年,人口出生率11.81‰,出生人口性别比105,符合政策生育率90.24%,死亡率5.92‰,统计求实率98%,圆满完成责任指标。
【依法管理,建立目标责任机制】 2004年,新乐市计生局对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兑现了奖惩。对乡镇的奖励10万元。对市直不达标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市委、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和30个市直部门签订《2004年计划生育考核目标责任状》。各乡镇、街道办也分别与所管辖的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
【政策推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2004年,新乐市计生局把强化利益导向机制作为“调节生育行为,改变生育观念”的一项重要渠道,制定出台《新乐市农村计划生育优待和特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筹措资金50万元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8月,新乐市利用公益金对全市46户农村独生子女特困家庭进行了救助,分别给每户发放了1000元的救助金。各乡镇、街道办逐步建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救助机制。2004年共为为农村中小学中的独生子女300余人减免了学杂费,为双女户落实宅基地24块,办理独生子女保险500余户,结合季度普查为独生子女母亲免费体检2万余人次。
【综合治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2004年,新乐市计生局狠抓信息通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建立人口数据通报制度。新乐市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并印发《人口数据信息通报制度》,并狠抓落实。公安部门以派出所为单位,每月填写当年出生、往年出生、迁出、迁入等情况登记表,由对口计生办在月初收集汇总。民政部门每月据各乡镇新婚、死亡情况填写《结婚情况登记表》《死亡情况登记表》,由计生局每月前往领取。公安、民政与计生实行协调联动,刹住早婚、私婚之风,避免漏统漏管育龄妇女的现象,确保人口数据的准确无误。二是计生局继续向有关部门通报新乐市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在干部入党提干、年终考核、评优评先、工资调配、职称评定及单位评先时向组织、宣传、人事劳动等部门通报有关干部职工和单位的计划生育情况。凡有计划生育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实行“一票否决”。2004年,全市共提拔任用干部65人,表彰先进单位60多个,全部进行了计划生育情况审查,有3个单位被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三是计生部门与涉农部门沟通信息,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惠民工程。计划生育局经常向涉农部门通报计划生育相对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帮助涉农部门联系帮扶对象。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市社、企业局等涉农部门根据自己的分工,发挥部门优势,筹措帮扶资金,对全市计划生育相对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涉农部门在开展资金帮扶的同时,还开展信息、技术和项目帮扶,进一步加强“三结合”基地建设。各涉农部门共向计生户提供帮扶信息100多条,开展技术培训200余人次,落实帮扶项目10余个,建设“三结合”基地12个,帮助320户计划生育相对贫困家庭摘掉贫困帽子。
【加强民主,建立村民自治机制】 2004年,新乐市计生局把握“四个环节”,抓好“三个落实”,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的新机制。“四个环节”一是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工作职能;二是充分发挥村计生协作用,利用计生协自身的组织优势协助村委会做好经常性的计生工作;三是依法建章立制,实施民主管理;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只要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市委、市政府即授予其“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称号做好“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宣传发动,调动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二是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村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三是落实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计划生育优惠和奖励政策的兑现。2004年,新乐市96个村实现了计划生育村级自治。
【加强计划生育管理】 2005年,全市积极探索“计商联手,计企联合”的宣传机制,拓展计生宣传筹资渠道。与市医院联合,印制带有医院和计划生育宣传内容的彩色折页9种95000套。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杜绝了计生工作中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建成高标准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300多个,增加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
2006年,规范二胎生育证的审批发放手续、时限、程序,确保了发放质量,全年共发放一胎证2726个,二胎证448个,未出现一例错批。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杜绝计生工作中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对全市160个行政村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进行重新布置,调整、充实、完善了公开内容,提高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采取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后一次性兑现的办法,向178位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共计65960元的奖金,认真执行独生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制度,为109名农村独生子女办理了中考、高考加分手续。继续做好农村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
2010年,依托伏羲婚育文化资源优势,建设伏羲婚育文化园,并逐步将其打造成一所集“古生育文化、新型婚育文化、娱乐休闲文化”为一体的伏羲古生育人口文化传播基地。依托河北美术学院的人力资源优势,以何家庄、吴家庄、东杨家庄等村为创新宣传突破口,建成了不同主题、不同题材的人口文化宣传一条街。依托河北动漫产业基地的技术优势,先期开发制作以“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主题的动漫片,营造“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计生宣传氛围。5月3日,新乐市成功承办了石家庄市宣教暨“婚育新风进万家”第四阶段示范推进会。8月16日,新乐市作为河北省宣教暨“婚育新风进万家”第四阶段示范推进会的观摩点进行现场观摩,得到上级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推广。
2014年,拨付计划生育免费“四术”经费35万元、生殖健康服务经费5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经费30万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36万元,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2005年,新乐市计生局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一是创新避孕药具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一人一村”工程,市、乡两级药管人员在工作中做到“四到户”。二是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活动。8月,按照“典型引路 全面开花”的思路,在东王镇和协神乡召开全市优质服务乡站创建现场会,交流创建经验,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奖惩措施,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实施免费服务的“民心工程”,全力开展各项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全市共筹措免费服务资金30万元,为84488名已婚妇女进行B超查子宫附件、妇科病及乳腺疾病的免费普查服务,共进行乳腺检查76933人次,查出疾病12053例,治疗11745人;进行妇科检查53635人次,查出疾病10403例,治疗9886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免费检查任务。
2006年,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乡站活动。全市有9个乡站达到了省优标准,通过石家庄市验收。开展“普查上站有奖”活动,调动广大育龄妇女上站普查的积极性。实施免费服务 “民心工程”,全力开展各项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全市共进行乳腺检查71098人次,查出疾病7782例,治疗6800人;进行妇科检查50198人次,查出疾病8312例,治疗7011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免费任务。
【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 2005年,全市抓住国家实施奖励扶助制度这一历史机遇,筹措配套奖金,为全市401名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落实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金。认真执行独生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制度,为92名独生子女办理了中考、高考加分手续。
2010年,计生局通过制发《新乐市统筹人口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意见》和《新乐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等一系列奖扶政策,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5月,分别对张某峰和杜某素两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给予1万元资助;对田某强独生子女伤残特殊家庭给予2万元资助。9月,新乐市在全面摸底排查、逐级审核、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47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落实一次性救助和生活补助等,落实资金共16余万元。同时,以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扶助中心为平台,免费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等多项服务。逐步推行独生子女家庭“一证通”,实现持证计生家庭在会员单位消费享受优先优惠。新乐市还制发《新乐市独生子女免费参加新农合管理办法》和《新乐市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增发养老金办法》,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医疗、养老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
2014年,计生局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10元奖励政策、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奖励经费落实工作,共兑现资金36.5万元。全部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新增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33人,累计192人;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49人,累计483人;新增奖扶对象177人,累计1208人,新增特别扶助5人,累计37人;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合格率100%。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中考、高考加分审核工作,为82名中考、98名高考的农村独生子女办理了加分手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参加新农合个人筹资部分由市财政拨付。按照《新乐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在每例补助400元的基础上,对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的孕产妇再增发200元补助。按照《新乐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办法》,对67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落实一次性救助。
【提高统计求实水平】 2005年,全市加快数字化计生建设步伐,开展微机员WIS人口统计软件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组织人口计划完成情况督查队,全年共解剖调查64个行政村,将调查结果与统计报表进行核实,提高统计求实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2005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经常化、微机化、居民化”管理,构建市、乡、村三级管理网络。7月,协调公安、工商、居委会,开展了联合巡检,对拒不办证的60余人进行处罚,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夯实基础,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水平。
2008年,制定出台“以房管人”实施方案,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加强营区内外的流动人口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工作机制,督导街道办与居委会,居委会与辖区单位、门店、房主,派出所与房主层层签订“三书、两协议、两合同”,各居委会成立“五级服务责任链”。对全市流动人口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流入人口,认真做好查证、验证工作。是年,流动人口验证率100%,服务率99.79%。
2010年,继续开展“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工作,对流入人口,认真做好查证、验证工作,并实行了“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督促其及时寄回孕检报告单、更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一步完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个案信息入库率90%以上。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印制并发放《流动人口计生知识问答》、新条例摘要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网络作用,开通“阳光服务”热线,出动流动服务车,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优质的服务。是年,全市流动人口共有44706人,流出42311人,流入2395人,其中流入的688名已婚育龄妇女,全部参加了普查和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新乐市流动人口验证率100%,服务率100%,流出人口办证率92.68%。
2014年,制定出台《新乐市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探索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将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纳入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做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整合信息资源,加强计生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合作,发挥“手机终端应用系统”作用,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2014年,全市共有流动人口60132人,其中流入人口5037人,流出人口55095人;流入的816名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率100%。为使每位流动人口都能享受到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使其更好的融入到本地社会管理大局,着力构建保障人性化、管理制度化、数据精细化、平台网络化、服务多元化“五化”工作新机制,有力推进“新市民”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分类管理》《综合评估》等相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在市人口计生局、各乡镇成立了流动人口(新居民)服务中心;在卫星化工厂等规模企业,杨家庄等村成立流动人口(新居民)服务站;在童心艺术学校成立留守儿童亲情关怀基地;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成立了流动人口培训基地,为流动人口开展“健康检查、奖励帮扶、妇幼保健、便民维权”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8月26日,新乐市承办石家庄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会,并做了《新乐市建立“五化”工作机制,促进“新市民”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典型发言。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新乐市留守儿童关怀基地、卫星社区均等化工作站。
2016年,完成流动人口摸底核查工作,核查流出人口41669人,流入人口3789人。在新乐市留守儿童亲情关怀教育基地,举办“庆六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捐赠文体器材、学习用品等,为90多名学龄前儿童进行了健康体检。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健康义诊,上门服务等活动。2016年服务人群1.2万余人次。新乐市在市卫生计生局、各乡镇成立了流动人口(新居民)服务中心;在卫星化工厂等规模企业,杨家庄等村成立流动人口(新居民)服务站,为流动人口开展“健康检查、奖励帮扶、妇幼保健、便民维权”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实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模式,在石家庄市举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暨信息化应用经验交流会上进行发言。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2005年,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关爱女孩行动,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奖罚措施,对所有怀孕对象实行全员全程包保责任制,加入石家庄、保定两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作区。
2008年,严格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销售网点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警示标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两非”案件有奖举报办法,定期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先后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专题会议3次,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次,查处“两非”案件2起。
2010年,把关爱女孩行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品牌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等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营造关爱女孩行动的大环境,唱响关爱女孩行动的主旋律。同时,通过认真谋划、积极行动、逐级申报、严格筛选、扎实开展河北省自强女孩评选活动。严格实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制度,制订实行了“两非”案件有奖举报办法,组织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定期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联席会议,定期对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10年,新乐市先后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专题会议2次,组织联合执法检查2次。
2014年,新乐市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协调指导小组和打击“两非”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研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专题会议2次。印发《新乐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奖举报办法》,对于举报查实的,每例奖励1万元。进一步规范了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规定医疗机构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实施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计生、卫生、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先后4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两非”案件4起,没收B超机3台,并给予经济处罚。4起“两非”案件全部录入“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市电视台进行曝光,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2016年,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调指导小组和打击“两非”案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连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卫生计生、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印发《新乐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奖举报办法》,对于举报查实的,每例奖励2000元。进一步规范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规定医疗机构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实施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卫生计生、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3次联合执法检查,查处“两非”案件4起,没收B超机3台,依法取缔无证涉非诊所3个,行政处罚共8.8万元,在电视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起,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
【已婚育龄妇女普查】 2007年,制定下发了《已婚育龄妇女月访视季普查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工作规范》《2007年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春季普查服务实施方案》和《普查服务工作三级全员全程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市医院联合开展“2007年普查服务上站有奖活动”,有效调动广大育龄妇女上站普查的积极性,构建了市、乡、村三级避孕药具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加强了避孕药具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在做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的同时,统一制作药具知识展牌和实物展牌,印发了上万份宣传资料。
2008年,全市采取提高上站妇女新农合报销比例、送奖品、送优惠、送保险、送罚单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加大对乡镇的专项考核奖惩和“一票否决”力度,调动了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采取“计卫联手、育医结合”的服务模式,以市、乡两级计生技术服务站为主,与市各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联合组建服务小分队,开展生殖健康进校园、进军营、进农村等一系列集中服务活动,服务范围涵盖全市160个行政村,服务内容包括乳腺、妇科、B超等。全年,共服务农村已婚育龄妇女77655人,查出各种疾病17227例,治疗14803例,超额完成石家庄市下达的“民心工程”任务。
2014年,制发《普查工作方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将普查服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否先”条件。为提高育龄妇女上站普查率,开展送优惠、送奖品、送保险活动(“送优惠”即:到市医院、中医院、市二院或市技术服务站就诊,享受减免检查费用20%的优惠政策;“送奖品”即:投资20余万元购买扑克、围裙、洗衣粉、毛巾、挂历、脸盆等计生宣传奖品,免费发放给主动上站的已婚育龄妇女;“送保险”即:政策外怀孕4个月以上的育龄妇女,自愿采取补救措施的,另赠送本人当年2万元保额的保险1份)。为进一步提高育龄妇女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在市直单位育龄妇女普查服务中采用身份证比对、虹膜信息采集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保证上站质量。
【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服务】 2007年,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工作的通知》,结合季度普查,按照每季度完成不低于总任务的30%的责任目标,采取“计卫联手、育医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构建以市站为龙头、以乡站为骨干、以村室为基础、以服务车为纽带、以卫生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生殖保健服务网络,认真开展了民心工程免费服务。以市、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主,市各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市医院巡回医疗服务车和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车全程参加,为育龄群众提供包括乳腺、妇科、B超等内容的优质服务。开展了生殖健康校园行活动,为农村中小学女教师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全市共服务已婚育龄妇女87793人次,其中乳腺检查77713人,查出疾病11719例,治疗10251例。妇科检查55129人,查出疾病10496例,治疗9273例。丰富了农村育龄群众的卫生保健知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受到育龄群众的广泛好评。加强市级服务站硬件建设,突破多年来困扰新乐市创建优质服务县的瓶颈,完成占地8.55亩,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总投资700余万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主体工程。
【出生缺陷干预】 2007年,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基层组织网络和技术服务网络的优势,开展对待孕、现孕等重点人群的孕前优生检测和叶酸补服等技术干预行动,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实施“三级干预”工程:一是动员新婚夫妇积极参加婚前检查,实施婚前干预;二是开展“孕前一课”优生培训,为新婚妇女和持证待孕妇女讲授优生优育知识和预防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对怀孕妇女进行优生监测,实施孕前干预;三是为怀孕妇女提供“叶酸片”“福施福”营养制剂等优生药物,实施孕期干预。2007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利用服务车,组织下乡服务队进村服务112村次,行程3万余千米,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80余场次,服务群众2万多人次。
【政策外生育管理】 2008年,采取“五不”调查法,选取64个样本村进行了直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与公安、卫生的人口出生资料和人口计生信息库进行核对分析。认真开展了城镇违法生育清理活动,共清理出城镇户口居民政策外生育54人(2000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全部属于政策外二胎,其中党员干部38人,其他人员16人;落实党纪处分38人,政纪处分25人,征收社会抚养费52.2万元,征收金额到位率100%。全市已婚育龄妇女96557人。
2010年,计生局于4月中旬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与各乡镇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本年度、本部门、本单位无政策外生育”“保证书”,强化“一把手”依法治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早婚现象较为突出的村,新乐市市计生局主动与乡、村联系,为接近法定婚龄的未婚青年逐人建立档案,落实“市、乡、村”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早婚、早育现象。同时,成立市级执法队伍,在市级统一立案、统一征管,实现了社会抚养费征管“四在县”。采取走访入户、有奖举报、认真排查等方法,查找政策外生育对象,对政策外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2010年,新乐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共立案1124件,立案率100%。应征收社会抚养费2033.2万元,已征收金额1456.70万元,征收金额到位率72%。
【规范药具管理】 2008年,在新乐宾馆、东方美院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设置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在农村配备药具服务员,设置免费药具发放点。与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市避孕药具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联合巡检,对全市50余户避孕药具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维护了避孕药具市场秩序,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要。
2010年,全力做好《河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认真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改革,积极推广药具发放“易得工程”,实现“一证通”全覆盖。全市共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196个。组织计生、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市避孕药具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联合巡检,并对全市48户避孕药具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查,确保全市避孕药具市场的规范运行。
2014年,计生局组织公安、工商、食药监、卫生、计生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市药店、医院等进行清理,未发现出售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现象。举办3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培训班,对500余名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送药员进行避孕药具政策、药具知识培训,取得较好效果。在新乐宾馆、邯邰镇等人口密集地段安装4台免费药具自助发放机,在市卫星化工厂增设发放点,方便了群众。全年使用药具人数3305人,发放避孕药具3.51万人次,药具发放及时率、随访率、使用有效率100%。
2016年,按照“十分钟服务圈”的要求,在城区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实现免费避孕药具服务零死角、全覆盖。按照“八有”标准,在农村在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0个村卫生室,建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专人负责,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在新乐宾馆、邯邰镇等人口密集位置安装4台免费药具自助发放机,推行免费送药具上门服务、“一证通”发放等药具发放方式。全市使用药具人数3368人,发放避孕药具3万人次,药具发放及时率、随访率、使用有效率均为100%。
【开展优生服务】 2008年,新乐市计生局举办新婚学校,开展“生命起点”知识培训,将政策内怀孕待产育龄妇女全部纳入市、乡、村三级孕保服务网管理,及时为其发放婚检、新婚、孕期、新生儿等四类温馨提示卡和优生药物,从生活、营养、用药、胎教等方面进行指导,积极实施以孕前教育和保健为主的一级干预工程和以孕期保健为主的二级干预工程。2008年,全市共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80余场次,宣传服务育龄群众24031人次。
2010年,继续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在市计生服务站成立出生缺陷干预宣传服务工作队,设立优生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孕保服务网的作用,将政策内怀孕待产育龄妇女全部纳入管理,实行“三级”联保、“一岗双责”、定期服务。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凡加入市服务站孕期保健网络的已婚育龄妇女,除免费进行优生检测外,到市医院就诊按花费比例,一次性减免费用100~150元。全市对育龄妇女进行孕前、孕中、孕后宣传,优生科学知识宣传服务26019人次,优生指导服务14529人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178人。
【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2010年,计生局采取“计卫联手、育医结合”的服务模式,以市、乡两级计生技术服务站为主,与市各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联合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校园、进农村等一系列集中服务活动,服务范围涵盖全市160个行政村。同时,在市服务站原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的基础上增设计划生育家庭健康体检中心、早期教育培训指导中心;在原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项目上新增加体格检查、血、尿常规、血糖、心电图、肝功项目。共服务已婚育龄妇女90012人次,通过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咨询室和热线电话,提供包括新婚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内容的相关知识咨询解答12106人次。是年,新乐市被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评为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
【女子金惠工程】 2010年,为实现服务拓展升级,转变服务模式,使广大育龄妇女能够享受到更高层次的服务,对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重新进行设计、改造,成立了女子“金惠工程”服务中心。该中心设有更年期保健室、女性养生保健室、生殖理疗室、产后修复室等科室,同时,聘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精神及心理专家接诊并设立健康档案,免费为就诊女性提供血、尿、血糖等检查项目。组织生殖健康知识培训20次,培训人数达10000余人次,接诊8100余人次,心理咨询3420人次,亚健康调理2380人次,产后修复530人次。
【孕前检查】 2010年,新乐市作为国家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单位之一,在对计生服务站进行升级改造,建成P2标准实验室、优生咨询室等科室的基础上,创新并实施“12312+X”的服务模式,即:“一清二定三服务,一档二访加任选”。“一清”是摸清计划怀孕夫妇底数;“二定”即定责任和定时间;“三服务”即培训服务、检查服务和指导服务;“一档”即建立一份家庭档案;“二访”即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加任选”即“+X”,就是由女子“金惠工程”服务中心为每对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一次任选服务项目或免费发放女子“金惠工程”服务中心优惠卡。全市共建立检查信息档案2440份,免费孕前优生服务2440对,发现高危人群523人,早孕随访447人,妊娠结局23例,不良妊娠结局1例。是年,新乐市在石家庄市免费孕前优生暨科技创新工作观摩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
2014年,计生局为深入推进孕前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利用电视台、广场电子屏、发送手机短信、召开培训会、张贴《致孕前夫妇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和优生知识,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乡、村开展孕前优生知识问卷调查,了解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个性化服务;购买了雨伞、扑克等纪念品,发放给参加孕检的夫妇。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高了待孕夫妇的孕检积极性。继续实施“12312+X”服务模式,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工作。全市目标人群6036人,检查4050人,建立检查信息档案4050份,早孕随访737人,妊娠结局随访394例,确定高危人群176人。
【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2014年,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计划生育家庭健康体检中心、早期教育培训指导中心、青春期健康指导中心、女子“金惠工程”服务中心,出台《免费服务拓展升级实施方案》,在原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项目上新增了宫颈刮片、血、尿常规、血脂等检查项目。采取“计卫联手、育医结合”的服务模式,以市、乡两级计生技术服务站为主,组织3家市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联合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市160个行政村开展生殖健康“进农村”“进校园”等集中服务活动,服务已婚育龄妇女79581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咨询室和热线电话,提供包括新婚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内容的相关知识咨询解答1.3万人次。
【坚持便民为民,强化计生公开】 2014年,把人口计生工作转化为“民心工程”,着力推动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一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计生便民服务窗口,建成12个高标准乡镇(街道)计生“便民服务大厅”。投资5万元,购买了14台快拍仪,提高了办证效率。发放一胎服务卡2983个、二胎生育证639个,无一例错发;一胎服务卡、二胎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及时率、合格率100%。二是建立人口计生政务、办事、服务承诺公开阵地,对社会密切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进行全面公开。共投入资金7万余元,完善政务公开栏173块。三是聘请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开展访查、座谈活动2次,收集、反映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批评、意见和建议30余条。四是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发放调查问卷3800份,收回3680份,群众满意度95%。五是畅通信访渠道,坚持主动走下去排查解决计生矛盾隐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抽调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是年,共接到群众举报计生案件5件,查处案件5件。
【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行动】 2014年,为切实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产生活上有保障,在落实好各种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新乐市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温馨关怀·真情相伴”为主题的八项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行动。成立“失独”家庭健康体检服务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开展计生困难家庭慰问行动,组织辖区志愿者、帮扶人为年老体弱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帮助,对98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特困家庭进行春节和“三夏”慰问,发放慰问金9.9万余元。新乐市还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计生特殊家庭,农村居民由政府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生活照料费,城镇居民符合相关政策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失独家庭在读学生,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残疾的学生,在享受9年制义务教育基础上,享受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每学期每人发放300元生活费;升入大学的,大学期间每年每人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2016年,做好简化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生育登记“全市通办”服务,突破全市各乡镇(街道)之间的地域界限,将原有的在户籍乡镇(街道)办理拓展到全市任意乡镇(街道)办理,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夫妻,只要有一方是本市户籍人员,便可在市内任一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共办理一胎登记2478例,二胎登记2709例。办理再生育审批132例;有奖扶对象1468人、特扶对象48人;开展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70户,发放慰问金7万元。
【卫生计生执法】 2016年4月20日,新乐市将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机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新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卫生计生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对全市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建档,建档率100%;对全市153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184户次。二是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对52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督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对农村非法行医状况进行了重点排查摸底。三是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立案75件,结案75件、结案率100%;收缴罚款7.1万元。
(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