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2025年09月26日
2008年
2008年3月7日,为加快新乐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尽快完成有关团贾线、机场路、长化线、马头铺路建设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做出《于落实团贾线、机场路、长化线、马头铺路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8年3月25日,因新化股份有限公司130吨硫化床锅炉除尘器次发生故障,致使烟尘超标排放,超过国家标准3倍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市政府做出《关于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130吨锅炉烟气停产治理的决定》。
2008年3月28日,为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政府做出《关于依法关闭新乐市青村炼铁厂的决定》。
2008年4月30日,为保护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市政府做出《关于依法关停新乐市东盛伟业有限公司等10家违法企业的决定》。
2008年5月18日,为保护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市政府做出《关于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停产治理的决定》。
2008年11月10日,由于近两年煤炭价格增长过快,造成政策性价格倒挂,新乐东方热电公司经营亏损,无力完成供暖工作。为做好今冬供暖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正常取暖,经协商和市政府研究做出《关于委托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做好今冬供暖工作的决定》。
2008年11月27日,为加强新乐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的日常性监测工作,市政府做出《关于成立农产品综合质检站的决定》。新乐市农产品综合质检站,为股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人员从农业、畜牧部门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