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概况】 2004~2016年,新乐市审计局按照“突出发展、突出为民、突出和谐”的要求,围绕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和“公正、廉洁、开拓、奉献”的审计精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审计机关的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建设“经济强市、魅力新城、文化胜地、和谐家园”保驾护航。
2006年,被石家庄市审计局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审计精品项目三等奖,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政务公开与行政权利公开透明工作优秀单位,被中共新乐市纪委新乐市监察局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工作先进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新乐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7年,被石家庄市审计局评为优秀审计项目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优秀审计项目、实绩突出单位。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优秀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优秀单位、优秀领导班子、
2008年,被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河北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被石家庄市审计局评为实绩突出单位、优秀审计项目。被中共新乐市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9年,被石家庄市审计局评为全市审计系统实绩突出单位,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被新乐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新乐市普法领导小组评为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1年,被石家庄市审计局评为石家庄市审计系统2011年度优秀审计项目。
2016年,被河北省审计厅评为审计通联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审计项目】 2006年,完成44个审计项目。查出各种违纪违规资金4234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41万余元,给被审计单位提合理化建议40条,发表信息11篇。
2007年,完成全年预定的18个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单位24个,审计查出违规资金700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75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或整改措施10条,被采纳10条,被市局采用审计信息9篇次。
2008年,完成审计项目27个,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49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794万元。核减工程价款43万元。处罚收缴增加财政收入4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37万元。此外,完成当地政府交办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两个供热期的供热、电成本的调查审计、新乐市国人啤酒有限公司孙云平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工作任务。
2009年,完成审计项目24个,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110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564万元,已上缴财政500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5万元。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当地政府采用16篇,审计结果得到市领导批示6篇,专题1篇在《中国审计》第十五期发表。此外,完成当地政府临时交办的5项审计工作任务和对新乐市12735户企业的排摸税源工作,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增加税收收入656万元。
2010年,圆满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36个,查出违规资金1987.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985.2万元,已上缴财政1315.8万元,核减工程价款77万元,归还原渠道223.7万元。完成计划外审计项目21个,其中12所中小学校、9所基层卫生院,查出违规违纪资金81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6条,编发审计文章、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当地政府采用16篇,其中:新乐市审计局促基层卫生院规范管理、审计机关建设做到“十到位”被《中国审计报》采用。根据市政府指派开展新化公司节能减排、东方热电供暖财务收支等2个项目的审计调查。对8个行政村使用南水北调和高铁补偿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依据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对南水北调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程审计监督。根据新乐市组织部委托,完成新乐市19个离任、撤并单位审计项目。
2011年,圆满完成计划内审计项目22个,查出违规资金4480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913万元。已上缴财政29万元,归还原渠道90.5万元。核减工程价款5万元。完成计划外审计项目9个。其中4所中小学校、5所基层卫生院,查出违规违纪资金109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5条,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当地政府采用6篇。向重点部门送交的《关于治理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混乱的建议函》得到落实。驻教育审计组在清理承安学区服务站以前年度经营情况时,发现该站办公用品的采购、销售中存有疑点,针对该站存在财务管理、经营销售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移交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2012年,圆满完成审计项目54个。其中,计划内审计项目19个,计划外审计项目24个,离任审计项目11个。查出违规资金1948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18万元,已上缴财政455万元,核减工程价款7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8条,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河北省政府网采用38篇。根据审计署要求,派出8名审计人员参加石家庄市社保资金审计,并派出专人,由一名副局长带队积极配合,协调上级审计机关对新乐市的社保资金、惠农资金审计工作,圆满完成社保资金、惠农资金审计工作。
2013年,圆满完成审计项目30个。其中,计划内审计项目22个,计划外审计项目8个,查出违规违纪资金7592万元。核减工程价款5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2条,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河北省政府网采用37篇。移交纪委案件1起。配合纪检部门圆满完成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管局专项审计工作。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工作安排,对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连片专项资金审计、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根据组织部委托,完成新乐市10个离任审计项目。此外,完成政府交办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3年供热期间专项审计的调查。
2014年,圆满完成审计项目33个。其中,计划内审计项目16个,计划外审计项目17个。查出违规资金179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0798万元,上缴财政621万元,罚没69.7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19.3万元。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河北省政府网采用78篇。此外,完成稳增长政策审计阶段性工作,并抽调5名审计业务骨干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河北省土地出让金收支耕地保护情况的审计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完成异地新农合、医保资金检查工作。
2015年,圆满完成审计项目27个。其中,计划内审计项目14个,计划外审计项目13个。查处违规资金279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669万元。罚没57万元。核减工程价款965.5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65条。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河北省政府网采用32篇。完成对新乐市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的审计。
2016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8个。其中,计划内审计项目13个,临时审计项目15个。查出违规资金217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2516万元。核减工程价款340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27条。编发审计信息被上级审计机关及河北省政府网采用18篇。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新乐市审计局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情况的审计及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根据市委市政府“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新乐市委及各主要政府部门及各乡镇共66个单位乱摊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专项资金审计】 2006年,按照河北省厅和石家庄市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对住房公积金、动物防疫、退耕还林、农业专项、农村公路建设等6项专项资金的审计,审计资金3270万元,查出白条列支以及大额支现等违规资金457万元,增加财政收入2万元。坚持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发挥各自特长,提高审计监督效果。采用分析性复核、现场实地调查、点面结合等多种审计方法,将账面审计与深入乡镇、农户调查结合起来,以核实资金的真实性,共走访59个村、91户。将专项资金审计与建设项目审计相结合,以核实项目支出的正确性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从而避免旧工程新决算,小工程大决算等违法违规行为。
2007年,承担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民政抚恤等十项专项资金的审计任务。在审计中,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严肃检查虚假问题,揭露资金运用情况,促进国家政策落实到位。坚持推进效益审计,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着力从制度和管理上揭露分析问题,促进资金使用实现效益最大化。坚持发挥审计监督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并提出审理意见和建议,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坚持适应信息化环境新的审计方式,大力开展计算机审计,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做到“四个坚持”,研究资金运行中问题多发和易发环节,紧密追踪,抓住线索,审清查透,不留隐患。通过审计,查处违规资金505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181万元,应调账处理2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7万元,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促进专项资金在使用上出效益、见成果,保证国家政策落实到位。
2008年,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审计力度。以审计项目为载体,以每笔资金为主线,深入基层,重点对2007年社会保险基金、民政抚恤等“民生”资金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共处罚收缴增加财政收入31万元。督促专项资金拨付到位60万元。认真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特殊党费的跟踪审计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并及时掌握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总体情况,检查资金与物资的来源和去向。是年,新乐市在支持灾区人民的抗震救灾斗争中,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1080.69万元。捐赠物资9627件,折款20.05万元,特殊党费108.06万元,经审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2011年,注重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成就业局再就业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注重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延伸审计汇贤、瑞祥、兴华职业学校的培训情况,核实金鼎劳务公司再就业资金,通过认真审核,发现再就业资金中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审计中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0.84万元。
2012年,把审计工作与民众的根本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坚持把审计触角延伸到资金拨付使用的末端,为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及时到位,深入到群众当中,对重点问题走村串户进行实地核实,以上级拨款明细表与实际发放补贴数额进行核对,确定发放补贴及时性,以上级拨款明细表中确定补助标准与实际发放补助标准进行核对,确定补助标准的正确性,以支款凭证中填写的内容进行核对,确定支款人的真实性完整性,饮水安全、田间工程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做到一查、二核、三延伸。
2013年,按照河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新乐市农村卫生室建设、科技、计生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在计生专项资金审计中,延伸审计1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85户。审计中查出挤占上级科普专项资金、社会抚养费未按规定缴入国库、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专项资金部分支出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四项建议。为此,新乐市财政部门协同其他科技资金管理单位制订《新乐市科技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实现科技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2年,在认真总结去年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标准、审计的程序、经济责任界定和评价体系、文书的格式、评价表述等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对审计对象、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划分和结果运用、文书的格式等方面进行统一操作规程,按照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模板,完成11名相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2015年,接受新乐市委组织部委托,完成对交警大队、司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承安镇、东王镇6名相关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内容,结合审计厅新的报告模板内容,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发展责任、管理责任、廉洁责任”四个方面表述业绩,对其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行合理界定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增强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
【财政预决算审计】 2006年,在总体把握财政收支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不断提升预决算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水平。开展对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和木村乡政府三个单位的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204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3万元,增加财政收入9.4万元。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财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2007年,抓住财政、税务两个“源头”,分别对地税局2006年度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及其他财务收支和财政局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以及杜固镇、协神乡、大岳镇的财政决算进行审计。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和效益性审计并重为原则,以推进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秩序为目标,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收、用的财政资金更加合理有效。从制度上找原因。对存在的个性问题,从执行上找原因。通过分析找出的原因,提出七条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实现审计效果最大化。
2008年,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审计工作进行精密细致的安排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财政支出效益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通过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资金4396万元,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新乐市第八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人大常委会对报告中所揭示的问题,坚持真实、合法、效益并重的审计原则以及提出的三项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给予充分的肯定。以财税审计为源头,以部门预算审计为基础,把披露问题与遏制违经相结合,重点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税收减、免、缓、欠政策执行情况,并延伸审计18个纳税企业。通过审计,揭露和查处税费征缴不到位、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资金107万元(含延伸审计单位),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税收征管、专项资金治理的规范化,提高财税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结合审计实践,积极提出探索性建议。利用河北地税审计软件在对税率适用合法性检查中,发现地税审计软件中没有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率进行调整。在对滞纳金征收完整性检查中,发现地税审计软件不能区分是缴纳的税金还是滞纳金,造成检索数据与实际缴纳的滞纳金有误差。审计组结合实践,积极提出探索性建议,以增加软件的可操作性,促进软件在实际应用中的进一步完善。
2009年,把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龙头,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和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审计工作进行精密细致的谋划。强化预算执行意识。从预算收入入手,着力于预算支出审计。从预算执行结果出发,着力于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通过对2个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和3个单位财政决算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2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668万元,已上缴财政8万元。强化税收征管意识。主要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情况、税收减、免、缓、欠政策执行情况、税收稽查情况等,并对10户纳税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延伸审计,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税收征管、专项资金治理的规范化,提高财税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
2010年,按照“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的观点,将政府各项资金的运行轨迹全程纳入审计监督之中。以检查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性为重点,对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畜牧水产局、广播局、农业局、水务局、交警大队等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延伸审计。通过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资金4056万元,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新乐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新乐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对报告中所揭示的问题,坚持真实、合法、效益并重的审计原则以及提出的三项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给予充分的肯定。
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做到“三统一,三到位,三结合”。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 的总体方针指导下,积极转变固有的审计模式,拓展审计范围,扩大财政审计的深度和广度,针对财政资金量大,涉及科室多的特点,审计小组进点前对7个主要科室的业务流程,职能逐一进行审前调查,摸清总预算向财政相关科室拨付专项资金情况。以总预算支出为主线,沿着财政资金流向对财政资金进行逐类核实,从范围上横向拓展,从流程上纵向延伸,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决策形成的过程,从资金拨付到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核实拨付资金的及时性、合法性、合规性,围绕财政审计这一中心项目,深入调研,精心策划,做到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三统一,三到位,三结合”。
2012年,以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主线,围绕财政审计这一中心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从范围上横向拓展,从流程上纵向延伸,完成财政、地税、教育、城建、环保、交通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延伸审计房产、林业、计生等重点单位,以及部分乡镇和主要行业的专项资金。圆满完成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真实、合法、效益并重的审计原则,提出四项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旨在逐步健全和完善财政预算体制,促进财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2013年,以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主线,围绕财政审计这一中心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思路,采用一审多用的审计方法,由预算审计共享审计结果,完成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成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科协、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地税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完成地税系统代征业务审计。对木村、马头铺两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2014年,以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监督全覆盖为目标,围绕财政审计这一中心项目,整合审计资源,整合审计项目,完成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农牧局、国土局、人社局、民政局7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完成杜固镇、化皮镇2个乡镇的决算审计,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5年,完成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对财政局、地税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4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梳理专项资金共计363项,涉及46个相关单位,共计78909.17万元,根据专项资金流向,延伸到资金末端,在掌握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857万元,重点对“三公经费”和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关注。通过审计,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推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和规范。
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合理安排计划,组织全局审计力量,统一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全面摸清存量资金、政府债务、“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的底数,努力做到全面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完成对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3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并对教育部门的4所中小学校进行延伸审计。梳理2015年专款收入共计390项,涉及90个相关单位,共计76857.83万元。延伸审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残疾人福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等34笔专项资金,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清理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共计清理存量资金9432.59万元,其中上缴国库8070万元,财政统筹安排单位资金817.59万元。
【经济责任审计】 2006年,对马头铺夏荣贤、广播电视局康乱杰和发展计划局曹立波等19个领导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资金978万元,管理不规范51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9万,给被审计单位提出12条建议。
2007年,开展对3个单位的领导人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查出违规资金27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41万元,领导干部平调2人,免职1人。调整思路,扎实开展离任审计工作。针对离任审计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用多条思路去调整,在不同类型的部门,使用不同的思路,有效提高离任审计质量。积极引导,开创任中审计新局面。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定审计座谈会制度。制定审计调查和走访制度。通过审计增强领导干部对日常工作、工作规划和工作任务的管理规范性、规划科学性和工作任务的责任性,对任中审计工作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2008年,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素质、防范风险”的审计工作方针,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年初与组织部门反复协商,合理安排5个任中审计项目,着重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审计共查处违规金额1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4万元,处罚收缴增加财政收入11.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4万元。通过审计提出解决和预防的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控制的和约束作用,增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意识,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及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009年,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任务来完成,共对3个单位3名经济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76.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43万元,已上缴财政6.2万元。突出重点审计。突出对审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内控制度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核实。前移审计关口,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切实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升审计层次。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对每一个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2010年,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提高行政水平,树立党政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突出对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的审计。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揭露和抵御功能。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档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存档,实行信息资料互通共享。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对每一个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为领导干部的使用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对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单位19名经济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资金389.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03.7万元,归还原渠道223万元,已上缴财政52.9万元。
2011年,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重点检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及其经济效益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决策情况、执行财经纪律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行合理界定,有效监督权力运行。通过对6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资金24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729万元,已上缴财政19.6万元,归还原渠道90.5万元。
2013年,完成对新乐市交警大队、房管办、市管办等10名相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在以往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主要审计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
2014年,完成对新乐市房管办、文广新局、化皮镇、杜固镇、新化公司5名相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通过审计,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及实物,招待费超标准支出等问题,对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2016年,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完成对环保局、市医院、中医院、政法委四个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在审计中,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内容,紧紧围绕“执行责任、发展责任、管理责任、廉洁责任”四个方面表述业绩,针对简政放权、落实国家政策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行合理界定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增强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
【投资及建设项目审计】 2006年,审计新乐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大厦、二中职工住宅楼、一中科技楼决算和林业局办公楼土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决算等6个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额共2167万元,其中变更价款263万元,核减工程款26万元,占变更价款的10.21%。
2008年,对新乐市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化皮小学教学楼2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工程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决算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围绕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以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运用计算与分析性复核方法,对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计取各种费用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进行计算审核。经审计,核减工程价款43.2万元,其中: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工程35.8万元,化皮小学教学楼7.4万元;对化皮小学教学楼存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的使用。
2009年,在“大项目开工建设年”中,把投资项目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及时安排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超前谋划,全程跟进。完成新乐市151所农村中小学校供暖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规范建筑市场,遏制基本建设中的高估冒算行为,2008年9月派出2名工程专业人员对11个标段的151所农村中小学供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介入,事中跟进,事后审核。规范管理,重在实效。重点审计4个建设项目的工程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决算情况,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486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5万元。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的使用。
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取得好成绩。把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审深、审细、审透”,把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结合起来,围绕着工程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决算的真实性以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注重关键环节,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事项的关联性和手续完整性、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工程取费、材料费差价进行审核。对计量变更签证情况进行施工现场确认,对隐蔽工程拍照留存。通过审计投资4项目,查出违规资金6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47万元,核减工程价款5万元,针对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12项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把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完成对农村道路、土地开发、教育局19所中小学校安工程审计。围绕着工程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决算的真实性以及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注重关键环节,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计量变更签证情况进行施工现场确认,保证工程项目审计更准确、科学的反映项目建设实际,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014年,完成19所中小学校安工程及7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创新审计方法,运用“四个结合”,开展投资项目审计,落实工程造价。通过审计,发现在19所中小学校安工程中,有5所学校存在擅自提高标准、超计划投资93.4万元。19所学校存在多计工程价款96.3万元,1所学校存在减少投资50.45万元。7个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多计工程价款23万元。针对审计中存在问题,提出28项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15年,完成对新乐市9个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计,审计资金1523万元,核减工程价款82万元。重点对新乐市伏羲公园项目、新华路地道桥及附属设施两个市政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针对审计中存在问题,提出5项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建议被采纳。接受新乐市政府指派,对新乐市基础设施BT项目城区道路、工业园区道路实际工程量及结算价款情况进行审计,共审计新兴路等五条城区道路、机场路等四条工业园区道路报审资金8916.26万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价款883.48万元, 核减率达10%,保证工程项目审计更准确、科学的反映项目建设实际,节约政府资金,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
2016年,立足突出重点,加强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将基建工程百万以上的投资项目作为是年的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实现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审计全覆盖。完成对新乐市校安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农村道路等14个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量大、项目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聘请三家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审计资金25809.44万元。审计核减资金3402.26万元,核减率13.18%。针对审计中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的建议均被采纳。通过审计,进一步加大对权力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特殊项目审计】 2006年,对卫生防疫站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世行肉牛项目办公室“中国小规模肉牛发展项目”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130万元,其中国外资金581万元,国内资金549万元,查出挪用专项资金51万元,归还原渠道1万元。
【行政事业财务收支审计】 2006年,对新乐市检察院、市医院、大岳卫生院、第四中学、邯邰中学和大流中学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152万元,增加财政收入2.6万元。
【加强政府投资审计】 2010年,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审计。重点对扩大内需体育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节水灌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对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剖析,审查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滞留、挪用、随意变更项目。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问题。通过对神农华烨开发有公司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624万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对人民法院审判楼、农机推广服务中心综合楼、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化皮中学和正莫中学教学平房5个工程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工程立项、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决算情况。通过审计工程竣工决算,核减工程价款77万元。
【国有资产和资源审计】 2010年,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开展工作,对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精心组织。抽调3个小组审计力量,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各项税金、收入成本费用以及部分原材料、产成品的结存情况,并延伸审计鑫旺科环有限公司。注重服务,从规范管理制度入手,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014年,完成对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查出2013年少计收入520万元,少缴应纳税款176万元,虚增利润3252.7万元,少缴社会保险费392万元的问题,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015年,开展对全市国有资产清理审计工作和国有资源审计调查工作,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审计,摸清新乐市国有资产底数, 促进财政部门、工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和督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重点对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资产、负债及损益进行审计,督促新化公司上缴以前年度社会保险2400万元。对新乐市砂矿开采资源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接受市政府指派,对粮食企业债务进行核实审计。通过审计,促进粮食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并督促粮食企业上缴因企业改制欠缴多年的离退休人员社保费270万元,缓解部分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2016年,完成对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底资产、负债情况的审计,督促企业摊销以前年度费用1770余万元,企业上缴社保费1440余万元,通过审计,夯实企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其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和遵守财经法规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对依法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国有资产的完整、增值起到积极作用。
【企业审计】 2011年,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效果显著。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开展工作,对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2010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以各项税金的提取缴纳情况为切入口,核准企业收入支出,严肃查处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从规范管理制度入手,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通过审计,查处违规资金4119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08万元,上缴财政1万元。
2013年,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开展工作,对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公司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从规范管理制度入手,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隐患,以此促进企业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做好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工作】 2014年,根据省厅和市局总体安排,克服时间紧、审计力量不足等困难,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将跟踪审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确保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按照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内涵,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说明、政策文件目录、任务分解、自查报告模板等四个附件,用于指导各单位落实此项工作。明确审计目标,将中央19个方面63项政策区分为“已落实”“下阶段准备落实”和“不属于县级落实”等三个方面。重点对“已落实”的有关政策进行审计审查,审核已落实内容真实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打折扣地落实。在全面审计的同时,突出抓好对重点资金、重大项目、简政放权等事项的审计,以落实资金为主的政策,重点审计到账(到户)资金情况。以建设项目为主的落实政策情况,重点审计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进度等情况。对简政放权方面的政策,重点审计本级制定的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解剖问题所涉及的各环节并分析原因,落实各环节的责任主体,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015年,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做好跟踪审计。深入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循着专项资金流向认真检查资金到位、管理、使用情况,从制定落实政策、项目的立项审批的源头,到财政资金管理贯穿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的始终,对照政策落实部门所报资料,多方位比对,有重点系统地进行每月的政策审计。统筹审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提高审计效率,政策审计综合运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并为其他审计提供被审计单位涉及的政策落实情况,避免重复审计,深化审计效果。坚持边审边改,确保整改到位。以审计的视野和角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让政策落实单位消除顾虑,勇于面对问题,自揭家丑,由开始回避问题到主动上报问题并积极整改,确保稳增长等政策落实到位。
2016年,将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全年的审计工作重点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中,以审查重大项目推进为抓手,统筹审计力量,不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明确一个审计组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审计组配合,提高工作成效。重点对扶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营改增”政策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深化情况四个方面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审计。在审计“营改增”政策落实情况时,除传统审计项目需要具备的审阅、查询、计算等一般审计方法外,跳出账本局限,运用访谈、咨询法、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等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多次向国地税部门咨询,与“营改增”企业调查、访谈,解税负增减变化情况。运用比较分析方法,与前期历史数据、政策规定的要求开展比较分析,进行政策预测预计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审计,推动这四个政策的贯彻落实。
【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欠债审计】 2009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要求以及当地市政府的审计工作安排,组成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以及4名精干力量为成员的审计小组,全面开展对涉及欠债的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6所中学、54所小学审计调查以及债务认定工作。针对存在的26个工程项目均未办理竣工验收报告,6个工程项目中存在多计建筑面积、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向市长办公会做专题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领导对审计局进驻教育系统,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提出的审计建议得到采纳,组成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验收小组,对未进行验收的26个工程项目全部进行验收。通过逐校、逐笔全面清理核实,摸清债务底数,最终锁定债务金额为3788万元,在欠债学校报审债务4582万元的基础上,审计核减794万元,将审计认定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强化“金审工程”,提高审计效率】 2004年以来,始终把“金审工程”建设作为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实现审计工作网络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重视加快硬件配置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信息建设和网络建设,实现局域网管理。在审计工作中,由于大量使用财务软件和审计软件,审计质量明显提高,审计效果明显加快,达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积极探索审计新模式】 2007年,向部门派驻审计组,是在不断出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所采取的一种新举措,它适应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它有利于更好地及时规范违规行为,促进被审计单位发展,体现审计监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发挥的应有作用。针对教育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特点,面临审计任务繁重与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经与教育部门协商,共同组建联合审计组,联合出台《新乐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做到审计一所学校,规范一所学校。
【围绕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开展审计】 2008年,坚持服务为本,注重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围绕政府中心,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根据当地政府交办的任务,对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007年1~12月、2008年1~5月两个供热期的供热、电成本进行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增加供热气的收入、降低气的单位生产成本,减轻财政资金紧张的负担,节约财政资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009年,注重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围绕政府中心,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对社保、就业、民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4个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0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万元,已上缴财政1万元。加大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力度,通过3个行政事业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79.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万元,已上缴财政12.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注重从规范管理制度入手,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8条,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开展工作,重点检查3个企业财务收支情况,查出违规资金51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59万元,已上缴财政472万元。通过审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以求真务实,科学发展的态度,在政府组织的排摸税源工作中,抽调全局30%的业务人员加班加点,对新乐市12735户企业进行逐户详细的摸底调查,对清理出的“三无”企业责令限期办理税务登记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增加税收收入656万元。
2010年,把民生项目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拓展审计视野,有选择的安排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的基层卫生院进行审计。通过对9所基层卫生院采用就地审计、现场调查取证、问卷走访等方式,查出违规违纪资金701万元,针对以上查出的问题,向市政府领导做专题汇报,并提出督促该医院认真整改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领导对开展其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
2013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走访10个村,入户调查57人参合农民在第七院、华北医院住院报销情况,针对基金规模大、涉及领域多、运行程序繁杂、农民高度关注等特点,突出“三个重点”,同时运用计算机技术对数据进行审计和分析,对药品是否存在超标准加价。是否通过挂床住院、假病历、虚构处方等手段套取基金。是否存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重复参保报销等问题进行审核。
【夯实审计基础】 2011年, 严格规章制度 ,强化队伍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新乐市审计局机关管理制度》《新乐市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审计组工作特点的廉政教育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审计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职责和任务分工,基本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体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方式,实现成果共享。在选准项目上下功夫。在审计项目中落实争创一个精品审计项目,对同一被审计单位不同内容的审计项目,采取结合审计的方式,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有机结合起来,一审多用,成果共享。增强法制意识,务求取得实效。坚持法律知识学习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促使审计干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为把涉及的法律法规学深学透,多数审计人员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建立个人电子法律法规库,以便在工作中随时查阅使用,提高审计质量,完善质量体系。是年,制定《新乐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新乐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新乐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新乐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四个制度文件,这四个文件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分别从规范审计文书、质量责任追究、一级审核、二级复核、三级审理方面,对审计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将审计准则、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和制度落实到审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方向,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2011年,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和督办工作,凡是涉及审计整改事项的审计项目,都要定期回访,安排专人督促检查落实,要求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期限,并在下一次审计中重点检查。同时对整改事项,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项目审计整改不落空。聘请财政局编写培训材料,对全体乡镇卫生院会计进行会计基础知识培训,并对建议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将落实情况函告,起到审计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周君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