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一、《解释》的起草是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有力举措

医疗卫生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到了啃硬骨头的攻坚期。要加快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我们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这项重大民心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推动落实。”同时指出,“要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庄严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解释》的起草是在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和践行健康中国建设的背景下进行的。人民法院既是健康中国建设宏伟蓝图的推动者,更是参与者、实施者。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中央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多次指示,要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调解和司法解决机制,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法治化治理与发展,为增进人民健康提供法治保障。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周强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切实保障人民健康,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法治化治理与发展,为增进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深刻认识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做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治损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审理医疗领域纠纷案件,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各类医患纠纷,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暴力伤医行为“零容忍”,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安全,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2017年3月27日,周强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解释》(稿)时又专门强调,医疗卫生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医患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日益提高,同时医疗改革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方针和重点任务,为建设健康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针对当前司法实践需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解释》,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患者利益、保护医疗人员积极性,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到司法解释中,广泛凝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周强院长的这一讲话内容鲜明精准地概括了《解释》起草的大背景。(https://www.daowen.com)

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医药卫生事业建设,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会建设工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医疗服务能力、医疗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这些闹医、殴医甚至弑医事件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个别地方甚至成为“现象级”的社会目光集聚焦点所在。我们认为,良好的医疗秩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客观要求。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利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和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投入打击医闹的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五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14〕5号),明确要求,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其中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在注重刑事打击“医闹”在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理性的看到,破解“医闹”这一医患关系难题,需预防与化解并举,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健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责任方面的法律适用规则,为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提供具体规则指引,即将医患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思维、法律规则来确定裁判规则和行为规则,一方面,这对于解决双方矛盾,引导双方理性冷静处理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明晰的法律规则给患者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障的同时,对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也予以充分保障,使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在法律规则制度的保护下放手进行诊疗活动,这无疑对于防范“医闹”以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此外,对于“医闹”问题的解决要疏堵并举,但更要预防为主,《解释》的起草正是在民事领域积极应对这一问题,厘清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适用规则,从而有效推动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的有机组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