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赔偿责任人非受诉法院所在地医疗机构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为了避免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存在的上述问题,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赔偿标准的规则应当适当进行限制。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对于患者损害负有责任的,适用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赔偿计算标准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医疗机构依法对于患者的损害并不负有责任的,就不应该再适用当地的赔偿标准,也就是不能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适用负有损害赔偿责任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赔偿计算标准。如果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医疗机构,为了统一赔偿标准和保护受害人利益,应当选择赔偿标准比较高的那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赔偿标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