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程序

二、专家辅助人出庭的程序

根据本解释,当事人提出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法院经形式审查,认可专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则应予准许,并通知其到庭作证。

因专家辅助人出庭的主要目的是弥补当事人难以对鉴定意见展开质疑的不足,在法庭质证过程中,专家辅助人的质证应围绕鉴定意见展开。一般来说,支持鉴定意见一方的专家辅助人,需提供鉴定意见应予采信的事实与理由,而质疑鉴定意见一方的专家辅助人,往往会与鉴定人的意见相左。为了更好地发挥质证的作用,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应给与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更多的辩论机会,当然,也应允许鉴定人、当事人向专家辅助人发问,法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向专家辅助人就专门性问题发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