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拒绝出庭的法律后果

五、鉴定人拒绝出庭的法律后果

本解释明确了鉴定人拒绝出庭接受质证时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根据本条解释,当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而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又不认可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那么,能否进一步追究鉴定人的法律责任呢?我们认为,为了防止鉴定人以非法定理由拒绝出庭作证,必须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因鉴定人根据委托协议接受委托,在委托鉴定申请书中,法院应明确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并约定非法定理由拒绝出庭的法律后果,如承担鉴定费用,甚至还可约定违约赔偿金等。如有此类约定,则鉴定人自然会积极履行出庭义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