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下为天下的环境意识

第五节 以天下为天下的环境意识

关于人在天地中的活动,《管子》有诸多论述,除了“顺天”以外,它还提出“以天下为天下”的重要观点:

以家为乡,乡不可为也。以乡为国,国不可为也。以国为天下,天下不可为也。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毋曰不同生(姓),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如地如天,何私何亲?如月如日,唯君之节。 (22)

为什么“以国为天下,天下不可为也”?《管子》是将“国”与“天下”严格地区别开来的。国是国,天下是天下,这正如家是家,不是乡;乡是乡,不是国。以治家的办法治乡,以治乡的办法治国,肯定不行;同样,以治国的办法治天下也肯定不行。《管子》这一说,显然与儒家的观点不一样。儒家认为,治家与治国在道理上是相通的,所以,治好家就能治好国,而治好国也必须治好家。

《管子》与儒家思想的这种对立涉及世界观。世界上存在着诸多事物,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大体上可以按两种维度来认识:一种维度是认识到它们之间是相通的,由相通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它们也可能存在着某种相同之处,故而可以将对待某物的办法移到与它相类似的另一物上去。儒家是站在这种维度。另一种维度是认识到它们之间是相分的,各自具有自身的独立性,不能以对待此物的办法对待彼物。《管子》是站在这种维度。客观地说,两种看待事物的维度都有其深刻性,但也都有其片面性。

《老子》中有一段话与《管子》相似。《老子·第五十四章》云:“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23) 仔细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管子》的“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与之完全不同。

其一,《老子》讲的是“观”,属于认识;《管子》讲的是“为”,属于实践。认识与实践不是一回事。老子说的“以家观家”,是认识,这种推理之所以得以成立,是因为事物具有类同性。《管子》说的“以家为家”,是实践,之所以不能“以家为乡”,是因为家与乡是不同的,不同的对象只能按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其二,《老子》的“以家观家”立足点是事物的普遍性,强调从同的角度看事物;《管子》的“以家为家”立足点是事物的差异性,强调从异的角度看事物。

结合到治国,《管子》强调公正无私,“毋曰不同生(姓),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这听与不听、行与不行、从与不从,不是看对象与自己是不是同姓、同乡、同国,而是看他说的是不是有理,是不是可行。

“如地如天,何私何亲?如月如日,唯君之节。”从天地无私推到治国无亲,《管子》的治国理念明显地近于法家而偏离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