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万物与改造环境

第六节 尊重万物与改造环境

《管子》非常看重“正”这个概念,前面我们谈到过,在处理政与地的关系时,它强调“地是政之本”,地可以“正政”。其实,不只是处理政与地的关系要正,处理一切事务都要正。其中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正定万物之命”的命题:

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过与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一也。故勇而不义,伤兵;仁而不法,伤正。故军之败也,生于不义;法之侵也,生于不正。故言有辨而非务者,行有难而非善者。故言必中务,不苟为辩;行必思善,不苟为难。规矩者,方圜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以正方圜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圜。 (24)

“正”在《管子》中是一个核心概念,它的本质是“正定万物之命”。何谓“万物之命”?“命”在这里是本性义,物均有自己的本性,这本性是物得以在这个世界存在的根据。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有一定的能力破坏、干扰他物之性。但是,从维持全球的生态平衡的角度来说,人必须尊重他物之性,切忌为了人的眼前利益而破坏整个地球的生态平衡。

“正定万物之命”中的“正”,其理论前提是尊重万物生命,尊重生态平衡,尊重宇宙规律。在这个前提下,人的行为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秉持积极的态度,主动参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实现生态与文明的共生;也可以秉持消极的态度,将人改造自然的规模缩小,让自然有足够的喘息空间,凭自我之力,恢复生态平衡。

《管子》在“正”之后,加上“定”字,“正”且“定”,这是有深意的。它强调对于万物之命的尊重不能只是权宜之计,而应该是长期的、坚定的,具有战略的意义。

由于当时的自然生态并没有遭遇现今这样严重的问题,因此《管子》的“正定万物之命”并没有朝着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而是朝着维护人生生态平衡和政治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就维护人生生态平衡来说,它提出“精德立中以生正”;就政治生态平衡来说,它提出“明正以治国”,并且朝着立法的方向发展。最后《管子》归结到“规矩”,而规矩为“方圜之正”。

关于“规矩”与“巧”的关系,《管子》有两个重要观点:第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以正方圜也”。规矩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人工的作用不能与规矩比。第二,虽然人工之巧不能与规矩比,但是,“巧者能生规矩”。《管子》所讲的规矩还不能视为规律本身。规律,人是不能立(生)的,但是规矩,人可以立。值得注意的是,规矩虽然是人立的,但不能按照人的意旨立,而只能是按照自然规律立。不是任何人都能立规矩的,只有人之中的“巧者”才能立规矩。“巧”在哪里?巧在正确地认识规律并且善于利用规律。

《管子》这一系列的理论,对于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决定人类命运的问题上,虽然人的智慧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人的作用不能与自然的作用比。就此而言,“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以正方圜也”。但是,人也不是消极地接受自然裁决的,而是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巧)正确地认识自然规律,并很好地利用自然规律,在这个基础上,为自己的行为建立起规矩,从而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以争取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