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道”为本的“观”与“用”
《韩非子》将天地之本定为道,将万物各自成立的根据定为理,理均来自道。万物各有其理,然均来自道。
在处理与外界事物的关系之时,既要重视事物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它的特殊性,关注造成这种独立性以及个别特殊性的理,又要重视事物的相关性以及共同性,关注造成事物相关性和共同性的道。
《韩非子》说:
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在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具生,至天地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而常者,无攸易,无定理。无定理,非在于常所,是以不可道也。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然而可论。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 (10)
《韩非子》这段言论显然与《老子》道论相关,但并不是《老子》道论的翻版。《韩非子》这段话的主旨是强调两个区别:理与道的区别,物与天地的区别。理与物相联系,是具体物存在的根据,支配着具体物的生死盛衰。道与天地相联系,是天地存在的根据,不管天地内具体的物如何生灭盛衰,这天地是没有生灭盛衰的。
韩非子认为,虽然物的生灭盛衰是合理的,但不能称之为“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具生,至天地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那么,这个东西是什么呢?是“道”。
这段话从哲学上来说,涉及“天人”关系。儒家的“天人合一”说以《易传》的“四合”说为代表,“四合”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 (11) “四合”说的核心是“合”,如何“合”,则不明了。道家的“天合一”说,以《老子》的“四法”说为代表。“四法”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12) 。“四法”说的核心是“法”。“法”为效法,比“合”清楚多了。
韩非子既没有强调合,也没有强调法,而是强调“观”与“用”。他说:“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观其玄虚”,即明白“理”与“道”之区别与联系,从一物之生灭到天地之无生灭,明白变与不变的道理,然后“用其周行”。何谓“周行”?周行指天地运行的循环性、网络性、有机性、生态性。观为的是用,所以,韩非子的“天人合一”说,重在“用”,用天道来行人事,不能简单地合于自然,也不可一味效法自然,只能是凭借自然之理,进行属于自己的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