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天人之分

第三节 天人之分

天地自然是客观存在,人是自然造化中的一物。人生天地间,必依凭天地而生。在荀子看来,这种依凭是一种对象化的活动,即不是把天地与“我”视为一体,而是“天人两分”,即对天地和“我”各自存有并活动的范围划定边界。荀子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循道而不忒,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祅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31)

天虽然能够“不为不求”地创生万物,但并不意味着天可以无所不能,任意妄为。较之孔孟对天地的崇拜和敬畏,荀子多了一份对人的自信,少了一份对天的畏惧。比如贫穷、疾病和祸殃是人所畏惧的,常人认为这些无可把控,难以预测,只好归之于神秘的天,称之为“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32) ,一旦已成定局,便“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 (33) 。这种态度是荀子所不赞同的。他认为,贫穷、疾病和祸殃的存在与否,更多在于人本身的活动。如果加强农业生产,勤俭节约不浪费,天就不会使他贫穷;储备好衣服食物,活动顺应天时,天就不会使他生病;遵照规律而不违背,天就不会使他遭殃。这三者都不是难于登天的事情,只是在日用人伦之中恪尽做人做事的职守罢了。做到了,天就无从降下灾祸;做不到,灾祸也并非由天而起,而是早在灾祸降临之前,人就已经自掘坟墓,天的作为只不过是压在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等到这时候,去抱怨天,荀子称之为“怨天者无志” (34) ,认为是没出息的做法。一个真正的仁人君子,应该明白哪些是天的职分,哪些是人的职分,而不是将两者混为一谈,然后怨天尤人。

天和人各有所长,各司其职。尽管天职伟大,“不为而成,不求而得”,人力所不及,但不代表天是全能。荀子说:“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 (35) 天能够产生万物,但治理万物的工作,天做不了;地能够承载民众,但治理民众的工作,地做不来。天地有其擅长之处,但其职能限制在自然世界之中,无法主动干预,更无法治理人类社会。天地当然可以去除人类社会,但缺少了人类社会的天地,乃是一个无情感、无价值、无意义的纯粹客观世界。虽然万物生长,物种繁盛,但缺少人类社会,万物也就只是狂野的生命而已,无所谓和谐之道,更无所谓环境之美。因此,荀子对人的价值予以充分肯定,甚至将人与天地并列。他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 (36) 三者各有所长,天有时令节气,地有材料资源,人有治理之道,三者并列,相互作用,才能有环境之美。此之谓“天生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