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居住:“相忘于江湖”

三、 环境与居住:“相忘于江湖”

环境问题首先是居住问题,选择一个怎样的环境生活,对任何生物都是至关重要的。《庄子》多处谈到鱼选择居住环境的事: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大宗师》) (56)

子贡曰:“然则夫子何方之依?”孔子曰:“丘,天之戮民也。虽然,吾与汝共之。”子贡曰:“敢问其方?”孔子曰:“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大宗师》) (57)

哪里是鱼的最佳居住地?无疑是江湖。儒家倡导仁爱,简直将它看成如天地一般地神圣。庄子不以为然。涸辙中的两条鱼,奄奄一息,“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仁爱吗?仁爱。但值得歌颂吗?要看歌颂的实质是什么,如果歌颂的目的是倡导这种“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的行为,那就要考虑,这种仁爱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吗?显然不能。其实,与其歌颂这种仁爱行为,还不如不要这种仁爱,而是将它们丢进水里去。在水中,不仅这种“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的仁爱没有了,而且彼此之间陌生极了,好像从不认识似的,它们“相忘”了。是“相呴以湿,相濡以沫”式的仁爱好,还是“相忘于江湖”的不仁爱好?答案是明显的。《庄子》讲这样的故事,为的是批判儒家的仁爱学说,倡导他的“相忘”学说,但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庄子》的环境美学思想。《庄子》认为,最美的居住环境是最切合人性的环境。鱼在水中丢失的是“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的爱,而得到的是最可贵的自由。从生命保全的层面来说,这自由是生命最好的保全,从生命境界来说,这自由是生命的极致。

鱼如此,鸟也如此:

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归休乎君,予无所用天下为!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逍遥游》) (58)

鸟莫知于鷾鸸,目之所不宜处,不给视,虽落其实,弃之而走。其畏人也,而袭诸人间。社稷存焉尔!(《山木》) (59)

鹪鹩以深林为其最佳的居住环境,鷾鸸选择少人或不为人所知的地方筑巢,是因为它们“畏人”,所有这些全是从其“性”出发。性是根本。

《则阳》云:

冬则戳鳖于江,夏则休乎山樊。有过而问者,曰:“此予宅也。”

乐物之通而保己焉。故或不言而饮人以和,与人并立而使人化父子之宜。 (60)

这里,它用了一个命题,说明人与环境的最佳关系:“乐物之通而保己”。所谓“乐物之通”,是指物与人的双向肯定,双向肯定的效应必然是“乐”。这种双向肯定式的“通”物,既是“保己”又是得道。《则阳》说,“此予宅也”——这就是我的家啊!多么深刻!

人也是据性而居的,只是人的性不同于其他物之性,因此,人对于自己的居住环境有其特殊的要求,《庄子》很少谈这些具体的要求,但也谈过,如《外物》中有句:

大林丘山之善于人也,亦神者不胜。 (61)

此句说大林丘山对于人的居住与生存是有利的。为何有利?它只说“神者不胜”,意思是心神舒畅。其实,大林丘山对于人的居住之有利远不只是“神者不胜”,这些《庄子》不再说明,因为它是自明的。

《庄子》为人之居提出一个基本原则:“与天为徒”。《大宗师》云:

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是之谓真人。 (62)

所谓“徒”,在这里有相同或相似的意思,还有向天学习、求取天助的意思。在庄子看来,这天与人的关系,不管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它就是与人一体的。如果你认识到天与人是合一的,就会自觉地认定“与天为徒”,如果你不认定天与人是合一的,你就会选择“与人为徒”。不过,真人不把天与人对立起来的,他求取人与天的一致。

要实现“与天为徒”有一个前提:既知天,又知人。《大宗师》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 (63) 就选择环境来说,要知道环境是什么样的,知道人需要什么,然后看环境满足人的需要的情况如何,由此决定此环境是否可以定居。知均是已然的,而居是面向未来的,因此,必须以“已知”去猜测未来,用庄子的话,就是“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 (64) 。当然,猜度会有不当,如庄子所说:“虽然,有患,夫知有所恃而后当,其所恃者特未定也。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65) 总之,既要努力去知天,又要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合天。

因为环境的变化,人必然会迁徙,寻找合适的生活居所。《庄子》中写了诸多游的故事,有鹏之游、鲲之游、知之游、河伯之游、云将之游、鸿蒙之游等。虽然这些游都是庄子用来说明人应如何体道的,但游本身就表示在迁徙,而迁徙总是意味着居住场所的变更。《庄子》用这么多的游来谈悟道,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远古时代人的居所频繁迁移的状况。

不管是定下来居住,还是选择迁徙,都是结合了天与人两个方面的情况,实现了“与天为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