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自然而为
道家对待自然,提倡“无为”态度,无为实质为尊重自然,在行为上则体现为遵循自然而为。这种态度,名为无为,实为有为,而且是大有成效之为,因此,老子说它是“无为而无不为”。
这一观点在列子这里发展为“盗天”说。《列子·天瑞篇》说了一个故事,大意是,齐国的国氏大富,宋国的向氏大贫。向氏跑到齐国去请教国氏致富之术。国氏说,“吾善为盗”,因为善于做强盗,一年自给,二年自足,三年大丰收,以后还可以接济乡邻。向氏错误地理解了国氏的话,“逾垣凿室”做了盗贼,结果以赃获罪。向氏以为国氏骗了他,埋怨国氏。国氏说,你错误地理解了我的意思,我说的盗是这样的:
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天瑞篇》) (37)
原来国氏说的盗是“盗天地之时利”。鉴于中国以农业为本,《列子》说的“盗天地之时利”,主要用于“生吾禾,殖吾稼”“陆盗禽兽,水盗鱼鳖”;再就是建造家园,“筑吾垣,建吾舍”。一句话,盗的是“天之所与”即自然所与,而不是盗“人之所聚”即别人聚集的财富。
有意思的是,对于国氏这番理论,向氏仍然感到迷惑,于是,他又找东郭先生请教。东郭先生的一番话更深刻了:
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哉?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为盗邪?孰为不盗邪?(《天瑞篇》) (38)
按东郭先生的看法,岂止财富是“盗天地之时利”所得,就是人的身体、生命,也都是盗天地之时利而成就的。没有天地之赐予,哪有人的身体、生命?东郭先生从形而上的层面,将“天地之时利”概括成“阴阳之和”。这样,尊重自然,就抽象为遵循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可以分成诸多层次,最高层次为基本规律、管一切的规律,那就是“阴阳之和”。
《列子》的“盗天地之时利”不仅适用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建设,也适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盗天地之时利”突出体现了《列子》对客观规律的重视,《列子》哲学较之《庄子》哲学,明显地更重客观性。但“愚公移山”的故事又让我们产生了疑惑。这个故事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第一,愚公率儿孙移山的行为,是不是不切实际的主观主义?按河曲智叟的说法是:“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的确如此,但按愚公的说法,移山不是一代人的事业:“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39) 移山的行为并没有进行多久,因为愚公的决心感动了天帝,天帝让夸娥氏二子将王屋、太行两座大山搬走了。第二,《列子》突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到底是赞扬愚公还是批评愚公?按当下诸多的人的看法是赞美愚公,而笔者认为《列子》其实是在批评愚公。愚公移山,在理论上说得通,的确世世代代进行下去,是会将山移掉的,但是,在实际上行不通。这有个如何算经济账的问题:到底是移山划算还是搬家划算。显然,搬家合算,既如此,为什么不搬家呢?能不能因为精神可贵,就不顾及实际上是否行得通、是否划算呢?当然不能。紧接着愚公移山的故事,是夸父逐日的故事,故事开头,《列子》说“夸父不量力” (40) ,显然,《列子》对夸父逐日的行为也是不赞成的。夸父没有愚公的运气,他没有得到天帝的感动,最后,“道渴而死” (41) 。
《列子》虽然也有不少地方赞美人的精神,但主流倾向是肯定人按自然规律办事。自然比人伟大,哪怕是圣人,也不能尽知天地。也就在《汤问篇》,列子先是说:“六合之内,四海之内,照之以日月,经之以星辰,纪之以四时,要之以太岁。神灵所生,其物异形;或夭或寿,唯圣人能通其道。” (42) 紧接着说:“然则亦有不待神灵而生,不待阴阳而形,不待日月而明,不待五谷而食,不待缯纩而衣,不待舟车而行,其道自然,非圣人之所通也。” (43) 这话说得太好了!自然之道,人所知有限,因此,尊重自然、探索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办事的道路不可能穷尽,这是一条漫漫长路,人类所有的文明都走在这条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