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万物与人并生

第三节 天地万物与人并生

天地生物与天地生人,在《列子》看来不是两件并行且不相干的事,相反,它是将这两件事看成一件事的。《列子》有一个基本观点:“天地万物与我并生”。

关于这个基本观点,《列子》从三个维度予以阐述:

第一,人从天地万物中获取生活资料以获得生存与发展。

《列子·说符篇》云:

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中坐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如响。鲍氏之子年十二,预于次,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替肤,虎狼食肉,非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哉?” (23)

这个故事说的是食鱼雁的事,对于食鱼雁,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认为,这是上天厚待于人,换句话说,鱼雁等动物,就是生出来给人用的。此句的含义很明显,人是天下的主人,人类中心主义的痕迹明显。另一种解释是,天地万物与人并生。人与万物同类,既是同类,就没有贵贱之分。这里体现出难能可贵的生态公正、生态平等的思想。此种解释认为,虽然人与他物各有其用,但并非为其用而生。其用只是一种客观存在,体现出自然无为的性质,从生态角度言之,可以说是生态无目的。然而如果将它解释成为其用而生,那就有目的了,就暗藏着自然或生态神性论。列子显然是赞同后一种解释,表现出一种原始的生态意识。

第二,人与动物在本性上有相通的地方。

《列子·黄帝篇》云:

且一言我养虎之法。凡顺之则喜,逆之则怒,此有血气者之性也。然喜怒岂妄发哉?皆逆之所犯也。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碎之之怒也。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之,逆也。然则吾岂敢逆之使怒哉?亦不顺之使喜也?夫喜之复也必怒,怒之复也常喜,皆不中也。今吾心无逆顺者也,则鸟兽之视吾,犹其侪也。 (24)

《列子》讲了一个故事,周宣王时有一个善养动物的人名叫梁鸯,能养野禽兽。他将动物养在园子里,虎狼雕鸮之类,无不柔顺。动物也是一家家的,成群结队。异类动物杂居,也不互相搏噬。宣王感到很惊奇,让梁鸯传授养动物的心得。上述引文就是梁鸯说的话。梁鸯的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尽量地顺着动物的性,而不要逆动物的性。血气旺的动物均有杀性,不能将它的杀性激发起来,你将活物丢给它或者将全物丢给它,必然激起它的杀性。梁鸯还说,养虎的人,一定要对老虎好,这样老虎就会“媚养己者”。不过,凡事不必过头,即使是顺,也不要不断地重复,因为不断地重复,老虎也会发怒的。顺逆喜怒也以“中”为上。

最后,说到人,梁鸯认为,动物其实与人在本性上是相通的,人性也有一个顺逆的问题。顺着人性,人就喜;逆着人性,人就怒。这顺喜逆怒,是生物之共性。同样,对人性也有一个适中的问题,不宜一味顺,当然,也不能一味逆。

《列子》借梁鸯发表的这一番议论是很深刻的。人与动物均属于生物,生物有共性。在处理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上,生态伦理学就非常重视与尊重动植物的生存权利。这种尊重不是为了让动植物更好地为人所用,而是让地球上的生态趋向平衡。

第三,动物具有一定的与人相同的情感、思想、智慧。

《列子·黄帝篇》云:“禽兽之智有自然与人童者,其齐欲摄生,亦不假智于人也。牝牡相偶,母子相亲;避平依险,违寒就温;居则有群,行则有列;小者居内,壮者居外;饮者相携,食则鸣群。” (25) 生存所需要的基本的能力与智慧,动物也是具备的,这里,列子还特别提到了动物群居中的关系,如“牝牡相偶,母子相亲”“饮者相携,食则鸣群”,这些关系既具有生物的种族保存意义,又具有类人类的思想与情感意义。人与动物之所以有这样的相同,原因就是人与动物本都为自然生物。由于人类的进步,人逐渐地将自己与动物隔离开来,也对立起来。列子难能可贵地描述了这个过程:“太古之时,则与人同处,与人并行。帝王之时,始惊骇散乱矣。逮于末世,隐伏逃窜,以避患害。”这个过程既是人类进步的过程,也是自然生态重新洗牌的过程。列子说:

今东方介氏之国,其国人数数解六畜之语者,盖偏知之所得。太古神圣之人,备知万物情态,悉解异类音声。会而聚之,训而受之,同于人民。故先会鬼神魑魅,次达八方人民,末聚禽兽虫蛾。言血气之类,心智不殊远也。神圣知其如此,故其所教训者无所遗逸焉。(《黄帝篇》) (26)

东方介氏之国“其国人数数解六畜之语”未必真实,太古神圣之人“备知万物情态”也未必可信,但是,这种人与动物能够交流的理想确实是人所向往的。懂“六畜之语”“异类音声”,虽然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为了更多地从动物中获益,但对于具有远见卓识的人特别是圣人来说,则为的是构建人与动物和平共处的世界。列子所描绘的理想世界正是现在生态文明时代正在实现的。

在肯定“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理论的基础上,《列子》提出物生物、物生人的重要观点。

《列子》记载,列子在去卫国的途中,对弟子说过一段话:

若蛙为鹑,得水为,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舃。陵舃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天瑞篇》) (27)

列子认为,物生物是可能的,但需要条件。像(蛙)生成鹑,必须有水才行。鹑处于水土之际,变成了“蛙蠙之衣”——一种今名为泽泻的植物;如果不是处水土之际,而是处于陵屯,这鹑就变成一种名为陵舃的植物;这陵舃如得到郁栖(粪土),则成为名为乌足的植物。乌足的根变成了蛴螬,叶变成了胡蝶,胡蝶很快变化成虫。

物不仅生物,还可以生人。《列子》说:

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天瑞篇》) (28)

“青宁”,一种虫。“程”,《释文》注曰:“尸子云:中国谓之豹,越人谓之貘。” (29) 青宁生豹,豹生马,马生人。非常神奇,不可理解。尤其是马生人,更不太好理解。但《搜神记》中有记载,说“秦孝公时,有马生成人,刘向以为马祸” (30)

以上描述的具体事物的生成与变化当然不一定科学,其实,列子也不是在作生物学的讲演。他不是在传授知识,而是在说一种哲学观点:万物皆变。变化需要条件,条件齐备构成一种合力,这种合力《列子》名之为“机”。《列子》说:

人久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天瑞篇》) (31)

“机”的内涵很丰富,其中主要有三项:一是事物生成的充分条件,二是事物生成的必然条件,三是事物生成的关键条件。充分条件在可能性,必然条件在必然性,关键条件在偶然性。三者合,则为“机”。“人久入于机”的“久”,应为“又”。“人又入于机”,意思是人也是条件(机)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