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为天下贵

第四节 人最为天下贵

荀子认为,与天地相比,人之所长是善于治理。人具有与天地所创生的万物不同的特点,这使得人成为环境美学的主体,也成为环境伦理的主体。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37) 只有人兼具四者:气、生命、知觉和道义,所以人享有天下最尊贵的地位。但这一尊贵不在于人可以占据食物链的顶端,可以对草木禽兽操生杀予夺之权柄;也不在于人可以戡天役物,以自然万物的征服者自居,迫使大地不断按照人的要求奉献其资源;而在于“义”。

什么是“义”?荀子说:“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 (38) 义,是用来限制人们为非作歹和施行奸诈的。义是人所制定,且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道德法则。荀子又说: “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 (39) 义不但可以调节人,还可以调节万物;不但可以让君主安定,还可以使民众协调。调节内外上下的关系,是义的实质。这句话就义的内涵作了一个发挥,让义的作用更加广泛了。但这里所说的调节万物,并不是指义“这种人类行事标准和内在之精神本质” (40) 可以调控万物的生长与凋零,而是指义可以调节人与万物之间的关系。义,归根结底,是一种对人与人、人与万物之间关系的适宜的安排和调节。

这种义,首先是对人的正当物质性需要给予肯定。荀子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 (41) 义和利是人所兼有的东西。尧舜在世,也不能去掉民众的好利之心,只是让这种好利不要妨害了好义。反之,桀纣在世,也不能去掉民众的好义,只是会让好义敌不过好利的追求。荀子一方面肯定了人的好义之心,也不否定人有好利之心;另一方面则认为,好义和好利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共存于人心中。圣人如尧舜者,治理天下,也是充分尊重人们正当的好利之心,只是不放任自流,要让其接受义的规范。因此,荀子才说:“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 (42) 此外,荀子还认为,好义之民风的养成,主要在于统治者是否好义。“君臣上下,贵贱长少,至于庶人,莫不为义,则天下孰不欲合义矣?” (43)

其次,义与道是相通的。荀子说:“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 (44) 很明显,这里的“道”和“义”是互训。因此,“义”实际上可以称作“道义”。而“道”当然是儒家之道,荀子补充说:“若夫志以礼安,言以类使,则儒道毕矣;虽舜,不能加毫末于是矣。” (45) 志向根据礼义来安排,言论根据法度来措辞,儒道就完备了。王先谦对此解释道:“志安于礼,不妄动也;言发以类,不怪说也。” (46) 可以看出,荀子心中的儒道带有一种明显的外在的规范意味,重在礼义法度之中,这标志着儒家的道德观念走向了制度化。

再次,义的基础在于辨,即经由人自觉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对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进行分判区别。“凡可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47) 人具有认识能力,万物亦可被认知,这使得“辨”成为可能。荀子又说:“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 (48) 人的独特性在于能够区分。禽兽也有父子,但没有人类的父子之间的亲情;有雌雄之分,但没有男女之间的界限。人同于禽兽之处,是都禀受了自然的造化,有男女,有父子,这是自然关系;人异于禽兽之处,是人在自然造化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的信念和价值,这是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的核心在于区分和统一。混沌的统一是脆弱不堪的统一,只有建立在共同信念基础之上,对人我之间的差别有足够的认知和认同,进而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才能实现强有力的统一,形成强大的人类社会。

正是在“辩”,即区分的基础上,人类走向了“群”,即统一。荀子说:“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 (49) 从个体来看,人类弱于动物。力气比不上牛,奔跑比不上马。牛马却为人所用,因为牛马个体虽然强大,但无法从个体走向群体;人类虽然弱小,但凭借区分能够实现统一的整体。荀子这一观念,与《未来简史》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的观念不谋而合:“在自然情况下,黑猩猩族群一般是由20~50只黑猩猩组成。而随着黑猩猩成员数量渐增,社会秩序就会动摇,最后造成族群分裂,有些成员就会离开另组家园。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曾有动物学家观察超过100只的黑猩猩族群。至于不同的族群之间,不仅很少合作,而且往往还会为了领地和食物打得死去活来。” (50) “像是如果一对一,甚至十对十的时候,人类还是比不过黑猩猩。我们和黑猩猩的不同,是要在超过了150人的门槛之后才开始显现,而等到这个数字到了一千或两千,差异就是天壤之别。如果我们把几千只黑猩猩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职业棒球赛场、国会山或是联合国总部,绝对会乱得一塌糊涂。但相较之下,我们智人在这些地方常常有数千人的集会。” (51)

人类在150人的范围之内,能够互通消息,运作顺畅。超过150人,事情就大有不同。但发展到今天,人类已经跨越了150人的限制,能够构建超过10亿人口的庞大国家,并维持稳定和发展。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人发生了“认知革命”,人的认识能力和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从而能够传达更大量的关于智人身边环境、社会关系和关于虚构观念诸如部落的守护神、国家等的信息。 (52) 尤瓦尔·赫拉利认为:“认知革命之后,我们要解释智人的发展,依赖的主要工具就不再是生物学理论,而改用历史叙事。” (53) 认知革命让人类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这使得人类终于走出了自然界,与动物真正实现了区分。“人类和黑猩猩之间真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那些虚构的故事,它像胶水一样把千千万万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结合在一起。这种胶水,让我们成为万物的主宰。” (54) 这种虚构的故事,在荀子这里,主要就是礼义法度。

最后,义体现在礼义法度之中。因为“人生不能无群” (55) ,人必须生活在群体之中,荀子说:“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 (56) 一个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需要各行各业的人所制成的产品。一个人不可能做到样样精通,一个人也不可能从事所有的职业。如果有谁非要离群索居,反对相互依靠,那么他必将陷于困窘之中。但群体的生活并不是自然而然就形成稳定的秩序。荀子说:“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57) 放任不管,顺从本性,人必将处于混乱之中。因此,必须用礼义法度来规范人的行为。荀子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58) 为了避免陷入混乱,先王制定了礼义来确定人的名分。需要注意的是,礼义并不是所谓“吃人的礼教”,相反,它是“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即正面肯定人的欲求,但不放任欲求,而是要调养人们的欲望、满足人们的需求。它既不是如同宗教中的苦行主义一样过度地压制欲求,也不是像消费主义一样刺激欲求。它是给人们的欲求划定合理的边界,让欲求成为欲求,而不成为淫欲和贪求;让人成为人,而不成为欲求的奴隶;让社会成为社会,而不成为欲求的发动机。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欲求和财富之间实现了均衡,避免了人们无限的欲求和有限的财富之间的矛盾。时至今日,我们所面对的生态恶化、环境危机,从根源上来看,正是因为现代工业模式的崛起和消费主义的流行,前者迫使自然界不断提供物质资源,后者激发人们不断产生新的欲求,从而造成自然界的紧张和人自身的焦灼,社会则陷入诡异的两端:一边是技术进步之下的物质充盈,一边是欲壑难填之下的精神空虚。更诡异的是,人们居然想通过占有更多的物质来填补精神世界的荒芜,全然不知自我生命的安顿在于天人之际、灵肉之间和人我之分的均衡和调适。荀子之礼义法度,以人欲之调养为归旨,对治现代社会之疾病,可谓深远矣!

荀子的礼义法度不仅是用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适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他说:“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 (59) 如果礼义法度运用得当,那么万物都能得到应有的合宜安排,六畜都能到应有的生长,一切生命都能得到应有的寿命。的确,自然万物,无知无义,听凭本能,随顺造化,既无法为自己选择,也不能筹划未来。身为“最为天下贵”的人,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活动无疑是生态恶化、环境危机的罪魁祸首。但“解铃还须系铃人”,人有情有知有义,还能制定具体的“礼义法度”,理应肩负起恢复生态美好的责任。荀子之言,点明了环境美学的主体责任就在人类身上,且责无旁贷,不容推卸。万物能否各得其所、皆得其宜,不取决于自然,因为“天能生物,不能辨物”,“辨”即治理,此为自然之所短,却是人类之所长。

那人类又该如何去做呢?荀子说:“故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殖;政令时,则百姓一,贤良服。” (60) 饲养适时,六畜就生育兴旺;砍伐适时,草木就繁殖茂盛;政令适时,老百姓就能统一起来,贤良之士就会归服。对待植物、动物,荀子不主张盲目保护,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也是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即便人类对植物、动物不作干预,植物也会开花结果,然后凋零;动物也会繁殖成长,互相残杀;以植物为食的动物,也种类繁多。因此,为了延续人类的存在,对植物、动物善加利用并无不妥,这也是人类的生存本能所驱使的必然结果。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也指出,捕食给其他生命所带来的痛苦是一种工具性的痛苦,“是一种必要的恶,一种不好的善,一种辩证的价值” (61) 。但荀子反对违背植物、动物的生长规律,任意地对它们进行宰制。因此,他提出“时”的概念,即“适时”,也就是在尊重动物、植物生长规律的前提下,抓好恰当的时机对动物、植物善加利用,从而既满足动植物生命成长的需要,也满足人类的物质欲求。

荀子还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62) 在这一段里,荀子从否定的角度,具体谈到了人类利用动植物时应该禁止的行为。荀子的角度是功利主义的,他反对在草木开花繁盛之际进行砍伐,反对在动物怀孕产卵之时进行捕杀。如此,不失其时地让动植物得到生长,人类就可以有充足的物质资源。

这种观念,虽然从根本上而言,是为了人类长久地获取物质资源,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起到了保护动植物生存权利的作用。较之竭泽而渔的野蛮做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尤其是荀子谈到怀孕生产的动物时,主张不要残杀它们,让它们能够在自然界享受生长的过程。虽然这种观念的目的是更长久地获取资源,但在荀子这里,已经有了一些动物权利保护思想的萌芽。这一点在当代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哈利·哈罗曾用猴子的发展做过实验。他在幼猴出生后几小时,就把它们和母猴分开,各自关在独立的笼子里,由两只假母猴来负责哺育。每个笼子有两只假母猴,一只使用铁丝材质,上面有可供幼猴吸吮的奶瓶;另一只使用木材,再铺上布,模仿真实母猴的样貌,但除此之外无法提供幼猴任何实质帮助……幼猴显然比较爱的是布猴,多半时间都紧抱不放……追踪研究发现,这些猴子孤儿虽然得到了必要的营养,长大之后却有严重的情绪失调。它们无法融入猴群的社会,与其他猴子沟通有问题,而且一直高度焦虑、具有高侵略性。结论显而易见:除了物质需求之外,猴子必然还有种种心理需求和欲望,如果未能满足这些需求,就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间,许多研究都证实这项结论不仅适用于猴子,对其他哺乳动物和鸟类也同样适用” (63)

哈利·哈罗的实验揭示了一个事实:动物在幼儿期对母亲有强烈的情感需要,而幼儿期情感的缺失是对动物残酷的伤害。荀子主张不侵扰怀孕生产的动物,不捕杀动物的幼崽,让动物有一段相对自由的时间生活在自然之中,这无疑是更加亲和的生态保护,是更加细腻的情感关怀,也是儒家“恩至禽兽”思想的体现。反观当代工业化农业的做法,以奶牛为例,经营者在小母牛一出生时,就将其与母亲隔离,放在一个狭小的隔间喂养,提供必要的物质,防止其生病,让其发育成熟,之后便令其受精,使其怀孕产乳。然后其生下的幼崽,又重复着它的生活。而为了产生更多的牛奶,经营者会不停地让这头母牛怀孕,且不停地拿走它渴望哺育的幼崽,周而复始,循环反复。尽管现代工业化农业在技术上解决了母牛的物质需求问题,且让其尽可能在身体上保持健康,却完全漠视了母牛的情感需求。这种技术的完备,一方面是延长母牛的肉体寿命,另一方面无疑是延长母牛的精神痛苦。在经营者看来,动物只不过是生产流水线上的准产品罢了。

可怕的是,随着人类数量的增加、物质消耗的增大,经受这种厄运的动物也不可避免地增加。处于这种悲惨命运中的动物是可悲的,为了口腹之欲和积累金钱而制造这一悲剧的人类也是可悲的,他们已经背弃了“最为天下贵”的人的核心——义。随着文明的发展,数百年后的人们回首这段工业化农业的岁月,必定会感慨荀子对动物保留的温情,也必定会唾弃物欲横流的人们对动物施予的残忍。正如阿尔贝特·施韦泽曾说:“人们曾经认为,那种把黑人视为人,并要求人道地对待他们的观念是荒谬的。这种曾被认为荒谬绝伦的观念现在已经变成真理。今天人们可能仍会认为,下述主张有些夸大其词:一种合理的伦理,要求人们一以贯之地关怀所有的动物。” (64) 人类过于旺盛的欲求和有限的物质资源之间的矛盾,并没有被现代工业模式和科学技术所解决,它们所做的只是加速了攫取自然界财富的进程,增加了动植物所遭受的痛苦,同时加剧了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财富鸿沟,而摆脱了生物贫困线的人们,又陷入了一种新的痛苦之中:“2014年,全球身体超重的人数超过21亿,而营养不良的人口是8.5亿。预计到2030年,人类会有半数身体超重。2010年,饥饿和营养不良合计夺走了约100万人的生命,但肥胖却让300万人丧命。” (65) 荀子曾谆谆告诫:“纵性情,安恣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 (66) 恪守礼义法度,才能“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67) ,也才能真正实现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