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的根本规定——“以天为法”

第一节 环境的根本规定——“以天为法”

在《墨子》一书中,“天”是一个重要概念,天,既是自然的天,又是神性的天、自然的天,相当于自然界。神性的天,它是有意志的,这志,墨子称之为“天志”。这两者因为是在不同的语境下说的,所以不相重合。墨子说的自然性的天,具有环境的意义。在《法仪第四》中,有一段重要的话: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则止。然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2)

这段话出发点是讲法,法,在这里,为法度。《说文解字》云:“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3) 《管子·形势解》云:“法度者,万民之仪表也。” (4) 按墨子的观点,“天下从事者无不可以有法仪” (5) ,下面,他谈到了“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 (6) ,继而说“治天下”“治国”“治家”、做人皆有法。所有的法,以何法最高?他说:“莫若法天。”

天,在这里,不具神性的意义,而是指自然的天,这自然的天,是人生活、生存与发展的世界,它具有环境义,也具有资源义。

在墨子看来,天不只是简单地为人提供生活的环境,也不只是为人提供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它还具有为人提供生活与工作的法度的意义。

根据上面的引文,墨子以“法天”为主题,谈了三个重要的思想:

第一,天何以能成为人的法度?原因有三:一、“天之行广而无私”。说天“行广”,一是强调天具有充沛的活力,如《周易》所云“天行健”;二是强调天的无限性。最重要的是“无私”。之所以要强调无私,就是要让天与人拉开距离。天是天,人是人,天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去“行”,而是按照自己的法则去“行”。天的法度是不亲人的,天道无亲。再者就是要打压人的主体性。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不只是人,还有别的生物,它们也有生命,既然是生命,就不仅是需要生存、需要发展,而且也有对外界的感受。它们的许多需要与人是一样的,它们与人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有些事情上相互依存,共同繁荣,利益一致;有些事情上相互冲突,你赢我败,利益相悖。而天,作为人类及其他生物的共同主宰,对于人与其他生物皆一视同仁。如果说,它的行为(天行)利于人,那是人合于天法,而不是天亲于人;如果说,它的行为(天行)不利于人,那是人离于天法,而不是天与人为敌。墨子这样说,是为了让人明白,在天人关系上,天是主导的一方,人是服从的一方;天只能被人利用,而不能为人而改变。然而,这“无私”一说,让今天的我们想到了生态无私、生态平等。生态是天的重要性质之一。生态问题,虽然目前是作为环境与资源的问题来处理的,然而它实际的意义远大于环境与资源,它决定或影响着人类新的文明的性质与进程。二、“其施厚而不德”。“德”在这里可理解为恩惠,整句的意思是天对于任何人和物均无恩惠。这仍然是在说天是无私的,同样具有生态平等的意思。《老子》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7) 这里说的“不仁”即“不德”。《淮南子·诠言训》云:“诛而无怨,施而不德。放准循绳,身无与事,若天若地,何不覆载?” (8) 《越绝书·吴内传》曰:“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者也。地道施而不德,劳而不矜其功者也。” (9)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道也属于天道。天地有时合为一个概念,即为天;有时分为两个概念,天统属地,因此,地道“不德”也就是天道“不德”。三、“其明久而不衰”。“不衰”是说天地是永恒的。

第二,人应如何法天?墨子说“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度”即法度,“度于天”即以天为法度。以天为法度,涵盖面极广,没有穷尽。其实,人的一切作为包括思想方式均需要以天为度。无数事实说明,度天则胜,违天则败。人类社会演化的大千世界就是度天与违天的较量。

第三,“度天”的核心是懂得“天之所欲”与“天之所恶”,而“天之所欲”与“天之所恶”的核心是在“爱”与“恶”、“利”与“贼”的问题上。墨子说“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然而,由于人有贪欲,人与人之间往往不能做到相爱相利,而往往是相恶相贼。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墨子提出“兼而爱之,兼而利之”的主张。这里的关键是“兼”。爱,能不能兼?利,能不能兼?墨子认为是可以的,原因是“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那么,何以见得“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墨子认为那是因为天“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他说:“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此以莫不犓牛羊,豢犬猪,洁为酒醴粢盛,以敬事天。此不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说以不欲人之相爱相利也?” (10) 墨子说天兼而有之,是说天下诸国均为天之城邑,天下人民均为天之臣民。说天兼而食之,是说天下的人吃一样的东西,也用一样的东西敬神。墨子说这样的话,是为了处理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如果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世界,这世界不只存在着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还存在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按墨子的天“兼而有之”观,人与存在于地球上的动物、植物、无机物皆为天之臣民,既然均为天之臣民,便都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这就暗合今日所说的生态平等的思想。人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不能不向自然索取,这种索取,在一定的条件之下,不仅于人是必要的,于自然也是必要的,因为自然也需要更新。我们将人对自然的索取与自然界自身的更新称为“食”,那么,也可以说,人与自然界特别是有机物均被“兼而食之”。人与动植物均要生存,均要取食,相互之间存在着一种“食物链”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是维系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