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天乐之“和”
那么,天乐之“和”到底是怎样的和?庄子提出诸多命题,这些命题从不同的侧面说明天乐之和。
(一) “抱一”说
如《庚桑楚》所云:“老子曰:‘卫生之经,能抱一乎?’” (78) “一”即道,抱一即抱道。相似的表述有《缮性》中的“至一”,还有《知北游》中的“与物化者一”,这里的“一”是统一的意思,至一指与道达于统一,与物化者一即“与物化者”实现统一。
又《齐物论》中云:“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79) “并生”说明人与天地本为一体,但是,人出于自身的原因,在某种意义上脱离了天地,“抱一”说强调“抱”,主张人应该积极地主动地回归天地的怀抱。
(二) “常自然”说
《缮性》云:
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 (80)
世界是“和静”的,万物是“得节”的,人是“无所用之”的,这种状态,《庄子》概括为“常自然”。
(三) “同帝”说
《刻意》说:
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故曰: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
夫有干越之剑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宝之至也。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化育万物,不可为象,其名为同帝。 (81)
“同帝”中的“帝”,为主宰,指道,与帝同即是与道同。同的状态像水一样清纯,像干越之剑那样珍贵。实际上,“同帝”是一种精神,此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虽然四达,其功能却是集中在化育万物上。
这样说来,天乐的实质还是一种精神。现实生活中过得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精神能否做到“四达并流”,能否将精力集中在“化育万物”上。当生活超越物质进入精神,它就是一种境界了。天乐实质是一种人生境界。
(四) “儿子”说
《庚桑楚》云:
老子曰:“卫生之经,能抱一乎?能勿失乎?能无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舍诸人而求诸己乎?能翛然乎?能侗然乎?能儿子乎?儿子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瞚,偏不在外也。” (82)
《庚桑楚》在说明老子的养身之经为抱一后,又具体地分析如何做到抱一,最后说到“能儿子乎”。意思是能不能做到像婴儿那样?像婴儿哪样?庄子提出三点:“终日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终日握而手不掜,共其德也;终日视而目不瞚,偏不在外也。”婴儿整天哭而嗓子不哑,为什么?生命力强,身体各功能和谐达到极致啊;婴儿手总是握得紧紧的,为什么?因为他可以抟住全身的力量啊!婴儿整天瞪着一双大眼睛观察世界,连眨都不眨,为什么?因为他内心对这个世界感兴趣啊!
(五) 顺性说
凡物皆有性,物与物之不同,全在于性。虽然性不同,但人与物仍然可以相处、可以共存。这里的关键是知物之性,并且在实际生活中,能顺物之性。《人间世》中说了一个故事:
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决之之怒也。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者,逆也。 (83)
这个故事说,养老虎的人是需要知道老虎的性子的,不能给它活的动物吃,因为这样会激起它杀生的天性;也不敢拿整只的动物给它吃,因为这样会激怒它去撕裂那只动物。豢养老虎,要知道它的饥饱状况、它什么情况下会发怒。虎虽然与人异类,但是它可以顺从饲养它的人,这是因为饲养它的人懂得顺着它的性子。至于它有时会伤人,那是因为人违逆了它的性子。
养虎的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要想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必须对环境的构成物的性质有足够的认识,并且知道如何去实现这种和谐。
(六) 慎守说
《庄子》认为,实现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有时并不需要人去做什么事,只要人善于守住自己的本性就够了。《在宥》中,有黄帝问道于广成子的故事。广成子说:“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这“抱神以静”,是不需要做什么事的。接着他以自己为例:
天地有官,阴阳有藏。慎守女身,物将自壮。我守其一以处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岁矣,吾形未常衰。 (84)
这里,广成子强调的是一个“守”字,而且是“慎守”。能守就能“处其和”。为什么处理与天地的关系,不需要积极的作为,反而是需要看似消极的“慎守”?广成子说,这是因为“彼其物无穷,而人皆以为有终;彼其物无测,而人皆以为有极”,既然如此,与其不明规律地乱为,还不如什么也不做地“慎守”。慎守其实也是一种游——心游。在心游中,可以实现与天地的统一。广成子说他自己“入无穷之门,以游无极之野。吾与日月参光,吾与天地为常”。
(七) “处物不伤物”说
《知北游》云:
圣人处物不伤物。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唯无所伤者,为能与人相将迎。山林与,皋壤与,使我欣欣然而乐与!乐未毕也,哀又继之。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夫,世人直为物逆旅耳! (85)
“处物不伤物”,只有视物如我才能做到。这段文字中说山林、丘壤常常“使我欣欣然而乐”,“乐未毕,哀又继之”,这就有些伤人了。按庄子的看法,人的情感虽然有悲有喜,难免不波动,但以不伤身为宜。怎样才能让情感不波动?就要做到“处物不伤物”,而“不伤物者,物亦不能伤也”。在这里,庄子批评了一种人的一种处物方式,这种方式将物看成是人的旅店,这与我们通常说的旅游有些相似。人们将美好的风景看成是旅店,住过即观赏过,就离开了、丢弃了。庄子认为,人与物的关系不应该是这样的,物不是人的逆旅,人也不是物的逆旅。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分割,双方永远不离不弃。那么,怎样才能做到?那就是要舍弃“逆旅”观念,将物即天地自然看成是人的家。人之处物,就是居家。物是人之家,人怎么会去伤物,而物又如何会伤人呢?
《庚桑楚》将这种物与人两不相伤的生活表述为:“相与交食乎地而交乐乎天,不以人物利害相撄。”“交食”——必然同生,“交乐”——必然共荣。这里的前提是克服人与物利害上的“相撄”,这就涉及生态公正了。在生态平衡的意义上,人与物的利益实现了统一。
从根本上来说,天乐指的是家居的生活方式。家居之乐即为天乐。环境美学最高概念是乐居,乐居在《庄子》这里即为天乐。
概括来说,天乐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的实质是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这种和谐统一是生活的常态,切合自然规律,同时也是生活的极致,切合人性的本质。这种和谐统一是物质的,体现为日常生活琐事,更是精神的,升华为一种人生境界。这种境界的本质是:天地是我的家,环境是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