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道”的万物生存发展
《韩非子》论“物”兼顾着论“道”,他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物是道规定的,道为物之本,由道到物有个中介,中介为“理”。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焉,万物斟酌焉,万事废兴焉。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轩辕得之擅四方,赤松得之与天地统,圣人得之以成文章。 (5)
这段文章三个关键词:道、理、物。道是本,它既是“万物之所然”,也是“万理之所稽”。所谓“万物之所然”,是说它是物之为物的根本;所谓“万理之所稽”,是说它是理之为理的根据。两个意思并列。然而,下句说“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之所以成也”,这理与道对于物的作用就有所分别了。“文”,是物的形状,说理能成物之文,那就是说理决定物之形,物种各有其文,那就是说物种各有其理,同一物种中的各物有其文,那就是说各物各有其理。“成”是成就,说“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那就是说,道是万物最终成就的根本。这根本:一是管总,包括物之内容与形态;二是主要管内,内是指物的内在本质。本质决定形态。韩非对道与理于物的作用作这样的区分,虽然不尽完善,但很深刻。深刻之处在于,他注重了物的个体性、独特性、边界性,用他的话,则是物“不可以相薄”。
虽然物不可以相薄,万物各有其边界,但它们又是可以变化的,变化也来自理。这样,理于物就具有两种功能:一、决定此物之成立,此物与他物相别,物具有静态性;二、决定物之不成立,不成立就是它会变,物具有动态性。物时时在变,在一定的条件下,它的变可以让人辨识,此为量变;而在另外的条件下,它的变让人难以辨识甚至不能辨识了,此为质变。韩非子认为“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原来,道就是理的总体。理的总体并不等于是诸多理的量的聚集,而是诸多理的质的汇成。因此,道既是多,通向量的复杂,又是一,归为质的单纯。
《韩非子》就是这样论述了宇宙的多样性、统一性、和谐性、秩序性。
《韩非子》认为道是宇宙根本规律,根本规律派生出各种不同的理,这理成为天地万物各自的根据。万物各异理,因此成其多,万物又同道,因此归之于一。“一”与“多”的统一即为宇宙。
《韩非子》说:“有智而不以虑,使万物知其处。” (6) “处”指生存方式。各物各有其生存方式,如鸟之善飞,鱼之善游,鹿之善跑,等等。万物之所以各有其“处”,是因为它们各有“所因”,“因”于生命之物来说,就是“令”。《韩非子》说:“故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7) 虚静在这里指一种态度——不干预的态度。《韩非子》强调这“命”为“自命”,正因为是自命,事物的“处”也就是“自定”。“自命”“自定”的“自”十分重要,它说明各物各自有属于自己的运命,人要尊重物的命,让物按“自命”来“自定”自己的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