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结语

第六节 结语

《周礼》是周王朝治国理政的重要文献,虽然据历史学家考证,它的具体做法并没有得到一一落实,在某种意义上,《周礼》更像周公和他的助手构建的一个理想国;但是,也许《周礼》最伟大的价值不在于指导了周王朝的政治制度的建构,而是在于它为中华民族提供了一个辉煌的社会理想。中国历史上,凡实行社会改革总是打出《周礼》的旗号,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周礼》仍然能给我们以重要启发。

就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业来说,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识值得我们认真参考:

第一,国家意识。《周礼》六篇,几乎每篇均以“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起首。这里的关键词是“王”“国”“野”“官”“民”。王、官、民构成国民,这是国家主体。国民立足的地方就是“野”——国土。国土是国民生活之所、生存之基、发展之本,既是国家资源、国民环境之所在,又是国家存在的前提与基础,是国家主权之所在。

最为难能可贵的是,《周礼》将国家资源的开发、国民环境的保护、国家主权的维护与百姓的根本利益联系起来,认为这一切均“以为民极”,用现代语言表述就是,人民的幸福是这一切工作的最高原则。

第二,生态意识。《周礼》全书体现出一种生态意识,尽管它并没有用到“生态”这一现代概念,但生态意识贯穿全书。《周礼》的生态意识可以分为自然生态意识与人文生态意识,来源主要是史前的人与万物一体的思想。文明出现后,则自觉地以人道效法天道,从而将人文生态建立在自然生态的基础上。《周礼》设官分为天地春夏秋冬六个系列,天地为空间秩序,春夏秋冬为时间秩序。这六官的命名明显地体现出以自然秩序为社会秩序的意识。自然秩序是一个严密的生态秩序,《周礼》试图建构的社会秩序既然效法自然,就带有生态秩序的意味。比如,关于天官与地官的职责,《周礼·天官冢宰第一》云“天者统理万物”,那么,“天子立冢宰使掌邦治”,做的工作是“总御众官”。 (32) 而地官为司徒,他的职责是效法地,郑玄为《周礼》作注云:“地者,载养万物。天子立司徒掌邦教,亦所以安扰万民。” (33) 设春夏秋冬四季官同样来自自然生态:春,产生万物,春官为宗伯,掌管邦礼祭祀教化。春主和,邦礼祭祀教化正在于让社会和谐。夏,整齐万物,夏官为司马,掌管军事,郑玄说是“平诸侯,正天下” (34) 。秋,敛藏万物,秋官为司寇,掌刑法,郑玄说是“驱耻恶,纳人于善道” (35) 。冬,闭藏万物,冬官为司空,掌管城建、器物制作等事务,郑玄说是“富立家,使民无空者也” (36) 。董仲舒建构他的生态政治体系时就参考了《周礼》。他说:“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庆赏罚刑之不可不具也。” (37)

《周礼》生态意识的基础是自然生态意识,它以生命的可持续性生存与发展为基础,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生产、有限生产的理念。有效生产主要体现在因天制宜、因地制宜上,有限生产主要体现在以资源再生为前提上。

第三,制度意识。《周礼》是一部有关周朝制度文明的经典,历史学家蒙文通也认为这部书“为西周主要制度” (38) 。作为介绍西周主要制度的经典,它的介绍相当严谨。朱熹说:“《周礼》一书好看,广大精密,周家法度在里。” (39) 从内容上来看,它介绍的主要是西周的官制体系,之所以也可以看成一部关于周代资源与环境的经典,是因为它所介绍的官制体系密切地联系着经济生产,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也联系着社会治理,反映出人与人的关系。就资源与环境管理的维度看待这部经典,《周礼》对于资源与环境问题的重视,也许最重要之处还不在它对这一问题认识的高度与深度,而在它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落实到国家制度上去。也就是说,《周礼》所言各种有关资源与环境的管理,均有国家制度来保障。也许,《周礼》对当今最重要的启示是在这里。

《周礼》的重要意义,按刘歆的说法是“周公致太平之迹” (40) 。“太平”涉及诸多方面,最重要的是《周礼·天官冢宰第一》所云“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41) 。这三句话可以看作是《周礼》全部思想的概括,而其中“以富邦国,以生万民”可以视为《周礼》资源与环境观的总纲。

(1) 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13页。

(2)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3页。

(3)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400—401页。

(4) 《礼记·曲礼下》,王文锦译解:《礼记译解》,第52页。

(5)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云:“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413页。

(6)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452页。

(7)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411页。

(8)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409页。

(9)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412页。

(10)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15页。

(11)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18页。

(12)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19页。

(13)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19—220页。

(14)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49—350页。

(15)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55页。

(16)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57—358页。

(17)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58页。

(18)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60页。

(19)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360—361页。

(20)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73页。

(21)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7页。

(22) 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25页。

(23)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26页。

(24) 《礼记·礼运》,王文锦译解:《礼记译解》,第287页。

(25)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26—227页。

(26)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27—228页。

(27)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29页。

(28)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30页。

(29)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98页。

(30)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99页。

(31) 《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30页。

(32)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33)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223页。

(34)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742页。

(35)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887页。

(36)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1054页。

(37)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

(38) 蒙文通:《从社会制度及政治制度论〈周官〉成书年代》,《蒙文通文集》第三卷《经史抉原》,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版,第430页。

(39) 〔宋〕朱熹:《朱子七经语类·礼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471页。

(40) 《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第8页。

(41) 《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徐正英、常佩雨译注:《周礼》,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