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天下”
天下是中华文化中非常有特色的词汇。从其本意来看,是普天之下的意思。与之相对的天上,代表宗教、神灵等超越界,天下则代表尘世、人间、政权、疆土等现实界。天下与尘世、政权等词相比,有更多环境、资源的意味,也暗示着一切世俗的财富权力源自天。因此,天下也成为一个极有诱惑力的词。如权倾天下、誉满天下、一匡天下等,天下变成人们追逐的终极目标。而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往往是帝王。黄宗羲在《原君》中曾痛斥帝王以天下为私有产业的做法:“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君王把天下当作自己私有的产业,荼毒百姓,可笑的是,这种恣意妄为、倒行逆施之举,还被冠以“大公”的美名。
非常可贵的是,《吕氏春秋》提出对待天下,要秉承一颗公心。《贵公》开篇即称:“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 (68) 意思是说,要治理天下,必须公正无私。做到公正无私,天下就能安定。天下的兴废得失,取决于君王选择公正还是偏私。为什么要以天下为公呢?除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吕氏春秋》还提出了自己的天下观:“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 (69) 天下不是属于哪一个人的天下,而是天下本身所有。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不意味着天下属于人,更不意味着天下是人应该改造和利用的对象。人不是自然的主人,也不具备超然于万物的优越性。天下本身就有意义,天下本身就是主体。《吕氏春秋》还举出荆人失弓的事例来分析。荆人丢了弓之后,不寻找,他认为,既然是荆人丢了弓,也就会由荆人捡到弓。得失都在荆人,何必在意?也就是,从一个具体的荆人,上升到了普遍的荆人。把一个个具体的、有差别的荆人看成一体,从整体意义的荆人来思考问题。而孔子在听说之后,则认为应该去掉“荆”,变成人失弓,人得弓。孔子的胸襟更广阔,从地域性的荆人上升到了更具普遍性的人类整体。但《吕氏春秋》更赞成的并不是孔子的境界,而是老子的境界。老子的观点是:“去其‘人’而可矣。”《吕氏春秋》认为“故老聃则至公矣” (70) 。为什么老子是“至公”?因为老子去掉了人这个主体,而是从最高的普遍性——天下来思考问题,于是就变成了天下失弓,天下得弓,得失全在天下,也就不再有所谓的得与失。这种天下本位的观念,虽然带有政治哲学的色彩,但更蕴含着环境美学的意味。“天下之天下”,也就是天下本身就是主体,人不应总是从人的视角来看环境,而应该从地球整体来看待。这类似于西方现代环境哲学中所提出的“盖娅假说”。
“盖娅假说”由英国大气化学家詹姆斯·洛夫洛克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后经过他和美国微生物学家林恩·马古利斯的共同推进,引起了西方科学界的重视。该学说认为,整个地球是一个有生命的、能够自我调节的活的系统,换句话说,地球本身有生命,是我们所知道的最大的生物体。依照这一理论,“人类中心论”就不复存在。人类只是整个生命体的组成部分,绝非自然界的统治者。他们甚至认为,“地球上的生命的主题既不是人类,也不是动物界,也不是植物界,而是微生物界。微生物无处不在,不仅遍布空气、土壤和水体,而且存在于所有其他生命形式之中。在改变地球的物质环境以适于生命生存的过程中,微生物起着比人类重要得多的作用,生命历史的绝大多数部分都是由微生物书写的” (71) 。而盖娅通过微生物可以调节整个生命的平衡,因此盖娅绝非一个软弱可欺、溺爱孩子的母亲,而是一个严厉刚强、强调规则的母亲。人类作为生命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通过自己的“智慧”来违背生态规律,但盖娅绝非对此束手无策,相反,她可以借助整个生物圈的运动变化,来逐渐地调整生命体的整体平衡。至于人类这一组成部分,盖娅既可以通过微生物将之创造,同样在人类威胁盖娅的生命时,盖娅也可以将之毁灭。盖娅作为最强大的生命体,决定着生物圈运行的规则,人类应该放弃人类中心论的立场,懂得“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的道理,从天下这一主体思考问题,遵循规律,回归自然,以成为生命体之中的有益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