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天乐”
《庄子》将天人相合推到“乐”的高度,称之为“天乐”。那么,这“天乐”是怎样的一种乐?
《天道》给出具体的回答:
庄子曰:“吾师乎,吾师乎!虀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寿;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此之谓天乐。 (74)
按这段文字,天乐就是自然本身。这自然有两大功能:泽及生命,是宇宙生命之本;调和万物,是宇宙秩序之纲。这自然有三大特点:一是时空无限,二是创作天地之技能奇巧无比,三是其行为完全与仁义无关。
作为自然的天,是无知无觉的,它无所谓悲,也无所谓乐。将自然现象称为天乐是庄子的看法,为的是让人效法它。在上段引文中,庄子直呼天乐为“吾师”,明确地表示他就是按这种方式生活的,并且郑重地将它推荐给天下人民。他说:
故曰:“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故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故曰:其动也天,其静也地,一心定而王天下;其鬼不祟,其魂不疲,一心定而万物服。言以虚静推于天地,通于万物,此之谓天乐。 (75)
“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这四句话,对于合乎天乐的生活方式作了高度的概括。关于这种生活方式的状态,《庄子》有诸多不同的表述,此处文字中,还有“通于万物”一语,这是对于天乐之乐的本质最为精确的揭示。通不仅有达的意思,还有“一”的意思。通于万物,即与万物统一。怎么能与万物统一?万物在形态上是不能统一的,既为万物,形态就必然万,但它们的精神是可以统一的,统一在哪里?统一在道。
“一”可以理解成“和”。《天道》云:“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 (76) 《庄子》认为有两种和,一种是与天和,一种是与人和。与人和,体现为“均调天下”,这是古代圣人尧舜所做的。那个时候,天下贫富分化不是很严重,百姓与部落首长过的生活差不多,那种原始共产主义的生活建立在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之上,然而它一直为儒家视为理想的社会。《庄子》对于这种社会倒是较少置否定之词,它否定的是儒家在推崇这种理想社会时连带推出的治国纲领——仁义。《庄子》只是在有限的领域内有利于百姓,它曾用“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大宗师》) (77) 批评过儒家仁义。它认为“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这“道”就是天道。“化其道”意思让人们认同天道。认同天道就是“与天和”,而“与天和”就是“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