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私寡欲”
生活的总原则是“见素抱朴”,体现这一原则的具体表现则是“少私寡欲”。与“少私寡欲”有着相互阐释且互相补充意义的概念是“慈俭”。《老子·第六十七章》云:“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34)
慈,是爱,对人对物的爱。有了这份爱,就少私了。慈不是仁,仁是对人的,对物谈不上仁,《老子》的慈则被及天地,是对天地万物的爱。这种爱包括生态的内涵。爱,自然首先体现在对生命的爱之中,但个体因为生存的需要,不能不伤及别物的生命,正如牛要活着,不能不吃草,而草是有生命的,按慈,就不应该伤害它。《老子》没有这样过细地探究。但是,它说“少私寡欲”。私与欲,均没有被完全否掉,只是提出要有一定的限制,要少,在寡。少、寡到什么地步?《老子》没有明说,但通过阅读全篇,可以看出它对于私与欲的限制,是以自然为底线的。自然即本性,人有其自然,即本性,人的本性就是人的生存与必要发展,凡是生存与必要发展所需要的人性都是本性,都是自然,是可以肯定也应该肯定的。基于此的欲,也同样是必须且应该肯定的。老子反对的只是超出自然的欲。《老子·第十二章》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35) 不少人误以为老子反对欲,其实,他只是反对纵欲。“一色”(适当的色)是自然、合道,“五色”(过多的色)就是反自然、违道。与《老子》“少私寡欲”相呼应的概念是“俭”,除此以外,还有“节”“损”。俭、节、损,不是无限的,而是以自然为底线,过头了,伤及人的生存,同样是反自然,是违道。《老子》的慈俭观,实际上是在倡导一种生活方式——生态生存。生态生存以生态平衡为底线,而生态平衡是动态的、变化的,没有固定的生活指标。当野猪的数目过少,不足以维系相应的生态平衡时,就不能随便捕杀猪野;然而如果野猪足够多,且伤及相应的生态平衡时,野猪为什么不能成为人们的美味佳肴呢?
值得说明的是,《老子》反对过分的人欲,对什么叫过分,作出了深刻且明确的阐述,但是,它并没有制定具体的生活标准。具体的生活标准,是由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的。在老子的时代,穿丝织物就算得上奢侈了,今天,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无电的时代,用油点灯,在有些人家是奢侈了,而在用电极为普遍的今天,有谁还用油去点灯呢?
与“爱”处于同等地位的还有“俭”。“俭”,就是“啬”。《老子》没有对“俭”作更多的阐述,对“啬”是这样说的:
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36)
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则“啬”的重要性便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了。为什么啬这样重要?《老子》说“夫唯啬,是谓早服”。“服”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其释为“复”,早复,就是早复返于道;二是将其释为“事”,“早服”即早事,即早作准备。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解释。《老子》看重早。人自成为人以后,贪欲膨胀,离道是很远了,要想复返于道,就不能不节制贪欲,节制贪欲,就是啬。《老子》这种啬,对欲来说,是损;而对德来说,是积。如此,德越积越多,力量也越来越大,直到无所不克,就有国家了。德以及德之本——道,是国之母,也可以说是国家之根本。是它,维系了国家、社会的长久永恒。将“俭”“啬”提升到关系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除了老子,没有第二个。
《老子》的“啬”论在今天有着重要的意义。尽管在今天,我们没有必要像老子时代那样过着粗衣粝食的生活,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享受生活,但是,我们仍然不要浪费,仍然不要奢华。这不只是出于对劳动的珍惜,如古诗所云“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还出于对地球资源的珍惜。须知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保住地球资源再生的能力,保住地球不可能再生的资源,是人类至关重要的大事。这的确是“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