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法天地”

二、 “法天地”

天地是太一转化万物的初始,万物是天地阴阳变化的结果。天地对于万物,既具有规定性:天地的变化,导致万物的变化;又具有关联性:天地的根源,亦是万物的根源。因此,法天地是生于天地之间的人类必须遵循的法则,也是《吕氏春秋》的核心思想之一。从环境美学的角度来看,《吕氏春秋》的法天地的内涵主要有三点:

第一,以天地自然为准绳,安排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宗教、艺术等活动。

《十二纪》是《吕氏春秋》的主体。其编撰体例是每纪五篇文章,第一篇文章以季节命名,如《孟春》《仲春》《季春》,后四篇文章则论说养生、治国、道德等问题。每纪的第一篇提纲挈领,从其内容来看,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指导,说明该月的天文、历法、物候等自然现象,同时要求天子每月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应该遵守一些规定,并顺应天地之变化,发布礼乐征伐、祭祀农事等政令。

以《孟春》为例,此篇首先是对天文、历法、神位、动物、音律、数字、味道、气味、气候等作说明。“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太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候雁北。” (47) 其次是对天子的居所方位、车马旗帜、服饰器物作出规定。“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辂,驾苍龙,载青旗,衣青衣,服青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 (48) 其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孟春在五行之中属于木,而木在五色之中为青色。再次是对天子要发布的政令作出规定。如“立春之日,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于东郊” (49) ,“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 (50) ,这属于与春季相关的祭祀活动。如“乃命太史,守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 (51) ,这属于新年伊始,要调整修订天文历法。如“王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径术” (52) ,这属于农事活动。“是月也,不可以称兵” (53) ,这是对军事活动的安排,因为春季是万物生发,一片生机盎然之时,所以要与自然保持一致,不可行杀戮之事。反之,当进入秋季时,草木凋零,一片肃杀之意,这时候,《吕氏春秋》就认为可以兴兵选将,征讨不义:“天子乃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巡彼远方。” (54) 最后,则是发出不要悖逆天地之道、礼义纲纪的警告。如“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行秋令,则民大疫,疾风暴雨数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霜雪大挚,首种不入” (55) 。有趣的是,每一纪的首篇体例虽略有出入,但警告之词每一篇皆有,可见《吕氏春秋》的编者谆谆告诫,不厌其烦,对恪守天地准则何其重视。

从今天的眼光看来,《十二纪》中对于天地自然的描述,很多不具备科学性,且主要采用接近联想、类比、推理等的诗性思维,有不少牵强附会之处。但古人在缺乏科学理论指导的情况之下,能够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行为,并把自身视为天地自然大环境中的一部分,努力寻求自身与大环境的一致,而不是将大环境视为对抗性的或资源性的客体,迫使大环境服从自己的意志,这是值得后人学习的。

第二,以人的道德眼光看待天地自然,并将天地自然的德性理想化,进而要求人以天地自然之德为人之德。

天地自然本身没有伦理道德的色彩。春夏秋冬的轮转,并不是为了人的存在而运行,但在客观上会对人的生存环境产生或好或坏的影响。其中有利于人的生存环境的自然现象,《吕氏春秋》将之看作天地之利,有害于人的生存环境的自然现象,则视为天地之害。“天生阴阳、寒暑、燥湿、四时之化、万物之变,莫不为利,莫不为害。” (56) 这里的利害,都是对人而言。天地产生的利害,不由人来决定,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人力也很难对抗天地的威力。因此,对于具有规定性意义的天地,人很容易产生一种既崇拜又畏惧的心理。在《吕氏春秋》里,这表现为一方面赋予天地神圣的品德,而不敢对天地有何怨言;另一方面把天地的品德,作为人世间应当效法的道德。如“精气一上一下,圜周复杂,无所稽留,故曰天道圜。何以说地道之方也?万物殊类殊形,皆有分职,不能相为,故曰地道方。” (57) 天是循环往复的,如同圜周,所以天道圜。万物界限分明,各司其职,所以地道方。这是用人对自然现象的感受来推演和比附天地的德性。“天道圜,地道方”的结论意味着人世间也应如此。因此,后文指出:“主执圜,臣处方,方圜不易,其国乃昌。” (58) 从天地的德性引申到君臣的德性。又如“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 (59) ,这是赋予天地无私的德性,后文则认为“王伯之君亦然” (60) 。又如在说明君主必须诚信的道理时,《吕氏春秋》说:“天行不信,不能成岁;地行不信,草木不大。春之德风,风不信,其华不盛,华不盛,则果实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则长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谷不坚,谷不坚,则五种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刚,地不刚,则冻闭不开。天地之大,四时之化,而犹不能以不信成物,又况乎人事?” (61) 春夏秋冬,风雨暑寒,这都是自然的客观事实,具有规律性。人类如果善加利用,就可以改善生存环境。但在《吕氏春秋》里,强调更多的是天地自然的赐予、恩惠、善德,以及人对天地自然运行法则的遵从和丝毫不敢悖逆。而对人积极地改造自然、客观地分析自然的利弊等方面,则或着墨不多,或有意回避。这实际反映出,一方面人的环境意识已经觉醒,知道认识和利用自然,另一方面人对自然的认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只能对自然现象作出非常有限的解释和改造。

第三,将人与自然看成一种交互感应的关系,并将人的道德行为视为天人感应的基础,以及将环境的美好与否视为天人感应的反馈依据。

《吕氏春秋》认为,“天地万物,一人之身”,天人既然是一体的,自然与人就会交互感应。“类固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 (62) ,意思是说,物类相同的就互相吸引,气味相同的就互相投合,声音相同的就互相应和。所以“以龙致雨,以形逐影”,用龙就能招来雨,凭形体就能找到影子。通过这些话语,我们可以看出,这仍然是一种接近联想和类比的思维,诗意多于理性,神秘多于科学。《吕氏春秋》里还记载了两件事情,足以说明天人以道德为根基的感应。

其一:

周文王立国八年,岁六月,文王寝疾五日而地动,东西南北不出国郊。百吏皆请曰:“臣闻地之动,为人主也。今王寝疾五日而地动,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曰‘请移之’。”文王曰:“若何其移之也?”对曰:“兴事动众,以增国城,其可以移之乎!”文王曰:“不可。夫天之见妖也,以罚有罪也。我必有罪,故天以此罚我也。今故兴事动众以增国城,是重吾罪也。不可。”文王曰:“昌也请改行重善以移之,其可以免乎!”于是谨其礼秩、皮革,以交诸侯;饬其辞令、币帛、以礼豪士;颁其爵列、等级、田畴,以赏群臣。无几何,疾乃止。 (63)

这段话是说,文王卧病在床五天而地震,百官都很害怕,希望文王将灾祸移走。而移走的方式就是发动民众,增筑国都城墙。而文王认为,出现地震这种灾异,是“以罚有罪”,而他自己就是罪人,如果兴师动众,则会加重他的罪过。于是他改过迁善,修整礼法,礼贤下士,没过多久,病就消失了。这就是说,《吕氏春秋》认为,地震并不是简单的自然现象,而是一种“妖”,是天用于责罚君王过失的手段。而君王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实现与天的交互感应。

其二:

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将谁为君乎?宁独死!”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害则民饥,民饥必死。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尽已,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载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荧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赏,荧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一徙当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岁’矣。臣请伏于陛下以伺候之。荧惑不徙,臣请死。”公曰:“可。”是夕荧惑果徙三舍。 (64)

这段话是说,宋景公时,火星出现在心宿,宋国太史子韦认为,这意味着上天要降下灾祸给国君,但可以想方设法把灾祸转移到宰相、民众、农业收成等之上。而宋景公则认为,不应该将灾祸转嫁他人,而应该自己来承担,表示愿意牺牲自己。在宋景公作出这一举动后,当天夜里火星就退了三舍,宋景公的寿命也相应地得到了21年的延长。这一事例同样表明了:一、自然现象与人世间的吉凶关联;二、这种关联是动态的,可变的;三、关联的主体是国君;四、关联变化的根据是道德。

因此,《吕氏春秋》认为,要实现天人感应的良性循环,就必须保持和增进道德。如果不注重道德,恣意妄为,那么就会“众邪之所积,其祸无不逮也。其风雨则不适,其甘雨则不降,其霜雪则不时,寒暑则不当,阴阳失次,四时易节,人民淫烁不固,禽兽胎消不殖,草木庳小不滋,五谷萎败不成” (65) 。也就是说,上天会将人类置于一种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之中,破坏人类的生产,以示对人类的惩罚。如果已经出现了种种不利于人民生存的环境,而国君不知道及时改进,那么上天会以更加严酷的自然灾害来责罚。“国有此物,其主不知惊惶亟革,上帝降祸,凶灾必亟。其残亡死丧,殄绝无类,流散循饥无日矣。” (66) 上天的责罚会一直到国家灭亡,君子死丧,人民流离失所、遭受饥荒的地步。

《吕氏春秋》的这种天人感应,与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相比,明显带有非理性的、宗教的敬畏色彩,既是阴阳家学说的体现,也是汉代董仲舒天人感应之说的先声。《吕氏春秋》还基于天人感应的理论,非常完整而明确地提出了影响后世王朝更替的“五德终始”说:“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 (67) 从天,也就是自然来看,其具有五行相生相克、循环反复的特点,既然自然是依照土胜水、木胜土、金胜木、火胜金、 水胜火的次序,那么人类社会也应该按照这一次序更替。于是黄帝以土为德、大禹以木为德、商汤以金为德、文王以火为德,战国要实现一统,必然是以水为德。而后来秦国也确实崇奉阴阳家的这套说法,以水为德,取得天下。这套学说从今天的科学眼光来看,很明显是荒诞不经的,但是放在历史的脉络里,它可以起到约束君权的作用,尤其是祥瑞和灾异之说,变成了当时一种被普遍认同的社会心理,能够对专制社会起到警醒、缓和、调节的作用。其虽属无奈之举,但也有不可抹杀之功。尤其是帝王将相见祥瑞则喜,见灾异则惧,无意之中促进了古人对生态的保护,也提高了古人对生态恶化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