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收负担
WY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为:
150×20%=30(万元)
JZ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为
80×20%=16(万元)
共计应纳预提税税额为
30+16=46(万元)
2.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收负担
WY和JZ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BLT公司,BLT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WY、JZ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赢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缴纳预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