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争议
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计算方法:甲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剔除了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分得的部分,即剔除了(440+310)÷(800+700)×800=400(万元),将股权转让所得界定为2400-800-400=1200(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200×25%=300(万元)。
第二种计算方法:没有剔除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分得的部分,甲企业的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为2400-800=160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600×25%=400(万元)。
两种方法相差100万元税款,那么究竟哪种方法正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