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资产有差异  转让主体需界定

产权资产有差异 转让主体需界定

CJ公司整体资产转让给QY公司。转让前,CJ公司资产价值为4000万元,其公允价值为1亿元,增值6000万元。QY公司支付股权9000万元,支付非股权1000万元。由于CJ公司全部资产100%转让了,超过75%的比例。同时,QY公司支付股权9000万元,占支付总额的90%,超过85%。因此,CJ公司转让资产4000万元可以不全部视同销售处理,即收到股权支付额9000万元这部分可以不确认视同销售,但其中与1000万元非股权支付相对应的部分要视同销售,这部分产生的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何处理相关资产转让过程中的涉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