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有文章 无形资产增利润
上海普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专家提供了一个案例:CJ企业集团是一家大型民营制造企业,2012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为了对全国各地的生产厂商进行有效监控,2012年年初公司拟上马一套软件系统和相关的硬件。软件系统报价1100万元,相关的硬件报价为500万元,合计为1600万元。
在进行纳税筹划前,公司将软件和硬件合在一起确认为固定资产,这一事项对公司的纳税影响如下所述。
公司企业所得税前增加折旧金额为
(1100+500)÷2=800(万元),为了方便计算,假设该项固定资产在2012年和2013年各摊销一半
因此影响企业所得税金额为
800×25%=200(万元)
两年共影响企业所得税金额为
200×2=400(万元)
CJ企业集团因外购该软件系统的现金净流量为
-1600+400=-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