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A公司持有境外B公司40%的股权,B公司应纳税所得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0%,税后利润90万元全部分配,分给A公司36万元,扣缴预提所得税36×5%=1.8(万元),境外股息协定税率是5%。A公司可以分配给与取得股息收入有关的费用,按照不同的计算方法,是10万元或15万元,相应的境内所得是100万元或105万元。下面比较分配10万元或15万元时对A公司最终应纳税所得的影响,如表3-4所示。
表3-4 计算方法差异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