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分析

操作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只能适用直接抵免。以利息收入为例,如果将只能适用直接抵免的利息所得变为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股息所得,就可以多抵免一部分税款。那么,如何实现这种转换呢?在此,提供一个基本操作思路。

第一步,将借款变成投资。

第二步,撤资或转让股份,收回成本。

采取这种方式,需要比较苛刻的前提条件,如境外企业须处于减免税期,而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有饶让抵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