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形式可改变  法律流程需清算

企业形式可改变 法律流程需清算

A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10月初经批准改为境内合伙企业。该企业改变企业法律性质前为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个股东,其中甲、乙为居民个人股东,丙为企业法人股东,投资额分别为38万元、60万元、102万元。为了事业发展需要,A企业清算后各位股东又与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了一家新企业,即原A企业的各位股东将全部资产均投入到了新企业。

对于这种情况,A公司以及该公司的股东应当如何处理相关涉税事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