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
2025年09月26日
政策分析
该公司从事的是生猪的饲养、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业务,与此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即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产品免征增值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还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