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转让和撤资  留存收益有差异

清算转让和撤资 留存收益有差异

2008年1月1日,A公司与B公司各投资100万元成立甲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为100万元。A公司、B公司、甲公司均为居民企业,适用25%的税率。

如果发生投资方清算、投资方股权转让或者投资方撤减资等,对于甲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100万元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