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

(一)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

卫生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但从法律性质上分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卫生行政关系,另一类是卫生民事关系。卫生行政关系是指经卫生法确认,具有行政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卫生行政关系是在卫生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在通常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行政关系的一方。卫生民事关系是指经卫生法确认,具有民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卫生民事关系是在卫生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卫生民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如医患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卫生民事关系。卫生行政关系和卫生民事关系虽然是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但两者关系十分密切。有效的卫生行政关系是良好的卫生民事关系的基础,良好的卫生民事关系是有效的卫生行政关系的结果。(https://www.daowen.com)